第一节 重大政务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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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50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重大政务活动
分类号: D625.55
页数: 8
页码: 1045-105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解放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至2008年宁波市海曙区重点政务活动情况。
关键词: 人民政府 政务活动 海曙区

内容

宁波解放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新政权建立,即着手整顿秩序,恢复经济,稳定物价,安定居民生活。抽调干部作基层社会调查,废除保甲制度,建立居民委员会。整理户籍,整顿社会治安。成立卫生防疫组织,落实家庭卫生公约,保障居民健康。针对国民党飞机轰炸,开展反空袭斗争,宣传防空知识,组织防空隐蔽、救护演习,动员商号开夜市,维护社会秩序。慰劳解放军,优抚军烈属。动员民工,筹办物资,支援解放定海战役。在市郊农村组织农民协会,实行减租,完成征粮任务,实行土地改革。办冬学,办速成识字班,为居民补习文化。建立居民冬防巡逻队,保卫居民区安全。推销折实公债。成立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小组,向贫困救济户发放救济款,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
   区政府初建及第一届期(1951.5—1956.2) 贯彻党中央、中央人民政府指示,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取缔反动会道门,查禁贩毒、吸毒。组织抗美援朝时事学习和宣传,动员居民增产节约、捐献款物支援前线。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宣传贯彻婚姻法,实行婚姻登记,废除封建婚姻制度。调整居民委员会。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贯彻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实行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手工业劳动者协会,办生产社、供销社、生产小组。引导私营工商业合作经营或实行公私合营。发放购粮证、粮票,对城市居民实行粮油计划定量供应。在农村实行定产、定购、定销政策。举行第一次人民代表普选。贯彻兵役法,动员青年应征参军,完成适龄青年兵役登记。调查居民就业和生活情况。兴办自救生产工场,安置失业人员。向生活困难居民发放救助金。成立动员居民参加农业生产办公室,动员部分城市居民分批到宁波地区各县上山开荒。
  街道办事处管理时期(1956.2—1960.6)
  继续贯彻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完成“三大改造”(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整顿巩固农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和合作商店。对居民出租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宣传《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制订发展畜牧业规划,办畜牧场,增养生猪、家禽。开办识字班,组织扫盲。开展“勤俭持家,节约储蓄”宣传教育。开展以除“四害”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避孕节育宣传。拆除灵桥路、药行街、护城巷、江厦街、东渡路和望江街部分房屋,修建道路,打通灵桥路与江厦街。动员一批无业和失业市民去奉化、宁海农村参加农业生产。遣返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1956年8月1日遭12号强台风袭击,组织抗台抢险,慰问救济受灾居民,抢修被毁房屋和生产设备。1957年夏,在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整风“反右”运动。1959年在机关干部中开展整风“反右倾”运动。1958年,组织“全面大跃进”,“大炼钢铁”,大办地方工业,大办食堂、幼儿园托儿所和缝纫、洗衣等服务项目。其间建成一批五金机械、电器制造、化工、棉纺等生产项目,经过数次整顿,明确各类企业所有制类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分配和职工福利待遇,逐步成为地方工业发展基础。
  人民公社时期(1960.6—1966.5)
  人民公社初建,着手制订规划,筹建新居民点,开办万人主食加工场,开设公社医疗诊所,整合工厂,扩大工业基建。动员居民积肥支农。填平孝闻河和南大路河。1960年冬,传达贯彻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指示信》(即《十二条》)精神,纠正“大跃进”和公社化运动各种失误。提出《关于办社以来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并组织落实。检查企事业单位及畜牧、蔬菜生产场地防寒保暖工作。发放困难群众冬季补助。1961年首季起开放集市贸易。加强对粮站、菜场、煤店和副食品日用品店管理,改善供应。举办日用品展览会,增加小商品生产。整顿社办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撤销万人食堂,派工作组作善后处理。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动员部分居民和干部职工回乡下乡。压缩城镇人口,减少国家粮食及副食品供应。安置社会闲散劳动力。发展渔业生产,增加水产品供应。对1958—1960年在“拔白旗”、公社化、“反右”整风等运动中遭受批判、处分的干部进行甄别,纠正过重或错误处分。慰问回乡下乡人员。精简机关工作人员。继续动员城镇居民回乡下乡。1963年10月起,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由点到面推开。完成人口普查。宣传大庆油田经验。成立“三防”(防汛、防旱、防台风)指挥部。落实辖区“三反一防”(反偷渡、反袭扰、反空降、防暴乱)工作。在干部中开展“五反”(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教育。1964年夏大旱,组织淘井挖池,解决居民用水困难。年底开始进行“阶级斗争”和“反对修正主义”教育。进入1965年,开展学习雷锋、学习“南京路上好八连”、学习毛主席著作活动和“援越抗美”形势教育。动员当年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下乡。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5—1976.10)
  初期,公社机关尚可正常运作。召开座谈会批判所谓“三家村黑帮”(指《三家村札记》作者邓拓、吴晗、廖沫沙)。召开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倡议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开展“学大庆创五好比学赶帮超增产节约”运动。组织机关干部参加郊区夏收夏种。对1966年8月14日发生在体育场的群众集会踩踏伤亡事故作善后处理。此后,大字报上街,红卫兵“破四旧”,工厂、学校、机关、团体成立各种“造反”组织,冲击党政领导机关,批斗领导干部,机关工作逐渐陷于瘫痪。1969年,公社革命委员会(翌年改为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实行“一元化”领导,主要工作是领导学习毛主席著作和“最新指示”,开展革命大批判,进行“斗、批、改”。举办各种学习班,推动各派群众组织“大联合”。打击各类政治、经济和刑事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等各种运动。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支援边疆。召开“抓革命、促生产”、“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动员誓师会、经验交流会,组织劳动竞赛。进行战备动员,完成一批城市防空工程。组织工厂民兵军训。改建南站广场。翻修东方红大街(中山东路)和延安路(灵桥路)两旁危房。设立“三防”指挥机构。开展爱国卫生检查和防病灭害工作。一批民办中小学改为公办。在居民区推广办好“向阳院”的经验。建立居民区合作医疗防治站。
  “文化大革命”结束至第二届区政府成立(1976.10—1980.9)
  开展“揭、批、查”运动,摧毁江青反革命集团帮派体系,查清与其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抽调一批干部参加市“农业学大寨”工作队,深入农村推广大寨经验。召开“工业学大庆”先进代表会议,开展总结、评比、检查,普及大庆式企业。成立领导小组,为尚未摘帽的“右派分子”全部摘帽,并做好安置工作。成立社会劳动力管理站,负责社会劳动力的组织、调配和管理。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平反,宣布推倒一切诬蔑不实之词,恢复名誉。复查“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和处理的案件,撤销错误的处理结论,为群众平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全区工业、商业、文教、卫生等系统所属单位进行调整和改革。在区属工业企业按行业划归市相关工业局领导后,对仍为区属的企事业单位作好领导管理体制调整。兴办饮食烟酒代销、理发、茶水供应等街道服务网点。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宣传卫生知识,开展除害灭病、妇幼保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服务等各项工作。新建、改建部分城市下水道。改造鼎新街、郎官巷、法院巷等路面。1977年7月1日始连降暴雨,灾后组织力量排涝救灾,普查、修理居民房屋。
  区政府第二届期(1980.9—1984.7)
  贯彻“改革、开放、搞活”方针,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在企业试行浮动工资或超利润分成包干,改变平均主义劳动分配制度。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到户。鼓励个体商业、服务业发展。对干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教育培训。停止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安置待业青年和闲散人员,解决劳动就业问题。召开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职工业余教育领导小组,兴办职工业余学校。宣传贯彻新《婚姻法》。评选“五好个人”、“五好家庭”、“五好墙门”。建立区卫生防疫站和区妇幼保健站。整顿居民委员会组织,培训居委会干部,进行居委会自治试点。制订《市民文明公约》,治理环境“脏、乱、差”。宣传“五讲四美三热爱”,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修理危房,整治违章建筑。加固防汛江塘,疏通下水道。动工建设海曙公园。完成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落实台属政策。贯彻中央《关于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打击刑事犯罪活动。1984年1月,两区合并后,落实市委批准的机构设置改革方案,做好过渡工作。
  区政府第三届期(1984.7—1987.5)
  贯彻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推进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完善经济责任制,发展横向经济联系。批准成立海曙经济发展总公司、海曙旅游开发公司、区公证处、海曙合作银行等。与国防科技大学签订协议书,开展科学技术合作。扶持郊区乡镇企业发展。加快城区商业、服务业发展。扩展以城隍庙为中心的商业区。加速城区改造,加强城市管理。完成北斗河和三江口等河岸驳磡、姚江南岸整修、药行街拆通等城建工程。解决西巷、太阳巷等地段污水积滞问题。建成长春路双层绿化带。配合市城建部门拓宽中山西路。开工建设海曙公园北园。组建市容监察队。落实城区主要道路两边各单位及商家店铺“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包社会治安)。公布8个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全区城镇房屋普查,建立房屋普查资料档案。为“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查抄私房的业主落实政策。对南站广场周边市容卫生治安进行综合治理。组织第一个教师节庆祝活动,表彰“优秀园丁”,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为教师办实事。召开在京宁波籍科技人员座谈会,成立区在京宁波籍科技人员联络组。重建区红十字会。成立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区政府第四届期(1987.5—1990.5)
  贯彻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方针,完善经济责任制,加强企业管理,调整产品结构,控制和压缩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实现经济稳步增长。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通过市级标准化或全面质量管理考核验收。完善发展农业政策措施。建立领导干部联村制度。增加农业投入,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接收划归区管的原市属208家商店,落实商业规模扩大后的管理措施。鼓励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发挥市场补充作用。建立区外经贸办公室和外贸公司,制定落实政策,促进外引内联,支持企业出口创汇、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支持兴办外商投资企业。提高街道综合管理职能与服务功能,支持街道发展便民利民第三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完善城建、城管部门职能,理顺工作关系。继续落实“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卫管理责任制。整治江厦街。建立一支由公安、工商、市容、交警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城市综合管理队伍。完成江厦公园二期、海曙公园北园和马园公园建设工程。翻建一批道路、公厕。新建垃圾中转站。继续改造城区低洼积水地段。“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占私房全部按政策归还业主。核发房屋产权证。为人均居住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特困户解决住房困难。探索住宅小区规范化管理,在高塘、马园、尹江岸等地成立新村管理委员会。落实科技“星火计划”。鼓励支持创办民办科研所。机关实施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排除教学危房。新建“达敏”弱智儿童学校。举办首届“海曙艺术节”。组织《宁波市志》海曙部分内容撰写。建立区劳务市场,举办就业前劳动培训班。建成“庆恩老年乐园”。
  区政府第五届期(1990.5—1993.3)
  继续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方针,完善以奖效挂钩、工效挂钩、计税利润承包为基本内容的第二轮经济承包责任制。在工业企业实行劳动制度、人事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简称“三项制度改革”)。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和“科技进步年”活动,加强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在流通领域实行“四放开”(经营、用工、分配、价格放开)。开发东渡路市场、城隍庙商业饮食服务中心、中山东路商业网点,发展专业特色商店。启动房地产市场开发。鼓励外商投资嫁接改造老企业和开发第三产业。进行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及联合兼并、“国有民营”等探索。完善农村双层经营管理体制。增加投入,完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多种经营,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商品农业格局转变。制定《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完成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贯彻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完成全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完成“一五”普法教育任务,开启“二五”普法教育工作。开展“三打一禁”(打击团伙犯罪,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车匪路霸,严禁卖淫嫖娼)活动。开展争创全国卫生城市、省文明城市和全国双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城活动。完成全区社会团体清理整顿。成立区残疾人联合会。建成海曙老年护理院。建立社区文化联谊会。1992年初,严寒冻裂居民区500多只屋顶水箱,及时组织力量抢修。
  区政府第六届期(1993.3—1998.3)
  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实施发展经济“3018”工程(即自1993年起,经过3~5年努力,至少有30家企业实现年利润200万元以上,建成面积1平方千米的外商投资区,形成8个以商业为主的较大网点)。实施“商贸兴区”经济发展战略。提高经济外向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批准成立境外企业和进行劳务输出。制定《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纲要》,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改革。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上市。推动集体企业实行多种形式转制。建立城区职工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解决原小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社会统筹养老问题。实施政府机关机构改革。扩建人才市场,成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进行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进行财税机构改革,实行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继续开展争创全国卫生城市、省文明卫生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活动。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活动。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快旧城改造进度。完成尚书桥、陆殿桥改造。拓宽中山路、西郊路、鄞奉路、江厦街、药行街。改造和义路、长春路。建成一批公共绿地。完成“二五”普法教育规划,启动“三五”普法教育。组建城市综合执法巡警大队。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严打”斗争和创建“安全小区”等活动。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协调小组,建立帮教安置基地,形成区、街道、社区帮教工作网络。落实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发展、应用。教育工作通过省“双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两高”(高标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高标准扫除青壮年文盲)验收。1997年8月,第11号强台风过境后,组织力量到灾区帮助救灾。
  区政府第七届期(1998.3—2003.3)
  深化“商贸兴区”发展战略,以第三产业为重点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完成集体(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扩大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覆盖面。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居民进行低保救助。向低收入家庭发放《社会扶助证》。扶助失业职工再就业。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通海曙区党政信息网。聘请省、市8位知名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实施撤乡镇建街道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推进社区建设,建立以社区为主体的城市基层管理新体制。社区信息管理系统正式投用。建立“81890”求助服务中心和社区求助热线。完成“三五”普法教育规划,启动“四五”普法教育。开展“平安大区”建设,形成“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社会治安工作机制。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转化教育。确立“建管分离、管做分离、事企分开”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实行街道保洁和公厕管理招标。城市主要道路和窗口地区实行每天18小时“滚动式”保洁作业。进行老小区非成套房改造。完成月湖一期改造、环城西路和中山路综合环境整治和天一广场建设。完成全区14条次干河道清淤。制定《海曙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完成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实行婚介服务机构年审制,颁发法人证书,签订信用承诺书,净化婚介市场。
  区政府第八届期(2003.3—2006.12)
  坚持科学发展,优化区域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增强综合实力。实施“楼宇经济”发展战略。加大重点区域开发力度。完成全区经济普查。和义路地块开发从拆迁进入全面施工。鄞奉路和莲桥街地块以及湖西地块完成规划开始拆迁。城区西部干道蓝天路、丽园北路动工。完成对徐家漕、前丰、新星等旧村改造。完成“三江六岸”海曙区段防汛堤建设。启动并完成新一轮6个低洼积水地段改造。按照“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目标,致力提高社区建设、平安大区建设和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建立社区直选制度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制度。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继续进行老小区整治和非成套房改造。在城区禁行“三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载客载货运营的残疾人专用车)。“滚动式”保洁范围扩大到城乡接合部和背街小巷。中山路、药行街、翠柏路等26条道路实行“一周一清洗”。完成撤乡镇建街道工作,近郊社区纳入城市管理体系。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健全政府工作规程,开展机关效能和电子政务建设。建立海曙区科技文化检索中心。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实行科级以下干部跨部门轮岗制。制定并落实《海曙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实现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定引进人才和智力的实施办法。启动“春风行动”,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力实现就业。实施社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探索低成本、亲情化居家养老模式,缓解社会养老压力。成立居家养老照护院和居家养老照护培训中心。制定《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继续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制定《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措施细则》和《区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制定区文化馆改革方案并开始实施。开展“激情海曙”广场文化年活动。举办社区文化博览会。在月湖景区建成《宁波月湖铭》碑墙。
  区政府第九届期(截至2008年底)
  贯彻市“中提升”(提升中心城区发展水平)发展战略,按照“开发、集聚、拓展”的经济工作方针,立足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和招商选资,增强区域发展后劲。完成《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编制,获市政府批准开始实施。和义大道滨江休闲区一期万豪国际大酒店建成开业,二期商业中心项目按计划推进。鄞奉路项目一期和莲桥街地块完成拆迁。五金交电商店地块完成土地出让。月湖西区一期地块开始拆迁。南站区域扩建工程启动。环球中心、月湖盛园等重点项目施工全面推进。科技创业大厦、银泰国际、银亿时代广场等楼宇建成。在上海、香港等地招商和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招商取得进展。与香港贸发局等机构实现对接联动。吸引美国万宝盛华和联泰大都会等知名企业入驻。国际500强企业进入海曙增至25家。组团参加浙洽会、甬港经济合作论坛、“新加坡·宁波周”、“武汉·宁波周”等经贸协作活动。举办海曙购物节。完成第二次经济普查。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复检迎检工作。建成“数字城管”项目。成立交警城管联络室。推行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和路段分级管理。民通街和丽园北路竣工。药行街完成绿化景观升级改造。继续推进非成套房改造和背街小巷、老小区整治。建筑装潢垃圾中转站项目开工,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启动。王家桥、护城河截污工程完工。管道天然气接进居民家庭。吴家村、胜丰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相继开工。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开展基层民主自治建设调研。招聘一批学历较高的社区工作者。修订出台《社区自治章程》。成立居家养老义工招募中心。社区服务向楼宇企事业单位延伸。“81890”服务继续拓展。建立街道来访接访调解服务中心,增配专职信访干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完成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察系统建设。出台包括就学、就医、居住、权益保障等内容的配套政策,探索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一站式”服务。调整中小学布局,启动青林湾学校建设。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举办全祖望与浙东学术文化国际研讨会。完成林宅修葺和张苍水故居二期陈列改造工程。拓宽社区医疗服务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改建项目。推行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推动充分就业社区(街道)创建。完成普通(限价)商品房申购、廉租房扩面工作。徐家漕经济适用房建设开工。募捐支援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对青川县茶坝乡进行对口援建。实施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扩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行政审批管理服务机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投入运行。
  第二节 职能转变
  两区并建后,区政府就加强自身建设提出简政放权,理顺关系,转变作风,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促进政务工作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增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社会事务能力等要求,其中包含着诸多职能转变内容。1993年2月,中共海曙区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要根据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政企分开、下放权力、转变职能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建立“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做到产业主管部门转型,政务部门精干,执法监督部门强化。1998年2月,区政府在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继续加强政府综合协调、执法监督和社会管理职能,充分运用政策导向、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逐步把政府职能转到搞好规划、加强协调、实施监督上来。2003年2月,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大服务”的现代政府要求,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实现政府、社会、市场的良性互动。2006年3月,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善于利用和依靠社会各种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就实际工作而言,自20世纪90年代始,区政府围绕职能转变,着重做了改革机构、改善服务、政务公开和机关效能建设4件事。
  机构改革 区政府先后于1995年、2002年和2005年进行机构改革。3次改革,都以转变职能为重要任务,逐步调整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将专业经济部门转为经济实体,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1995年撤销区商业局和工业局,成立商业集团公司和工业集团公司等,改政府机构为经济实体。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机构改革中探索建立新的管理运作机制。城管系统率先取得环卫管理体制改革突破。2000年撤销原环卫处,成立新的环卫处和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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