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内设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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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50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内设机构
分类号: D625.55
页数: 2
页码: 1036-1037
摘要: 本节详细介绍了1949年至2007年期间海曙区和镇明区行政管理机构和领导班子的变迁情况,包括不同时期的机构设置和调整。
关键词: 人民政府 机构 海曙区

内容

1978年9月,确定海曙区、镇明区为市辖区,两区始为县一级政权建制。其时行政机构仍为革命委员会,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工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民劳(民政劳动)办公室、文卫办公室、城建办公室、公安分局。
  1980年,海曙、镇明两区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两区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各为办公室、工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民政科、劳动科、文教科、卫生科、城建科、财务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公安分局。1982年,两区均增设司法科。
  1984年1月,海曙、镇明两区合并。7月召开海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海曙区第三届人民政府,其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分局、司法局、劳动人事局、计划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委员会、农林水利局、乡镇企业局、财政局、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文教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1985年增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审计局、房地产管理处、旧城改造办公室。1986年增设工业局、第三产业办公室。
  1987年5月成立第四届区人民政府,其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分局、司法局、劳动人事局、计划经济委员会、工业局、城建局、房地产管理处、农业委员会、农林水利局、乡镇企业局、财政局、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文教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8月增设统计局,9月撤销工业局。1988年增设监察局、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1989年增设土地管理局。
  1990年5月成立第五届区人民政府,其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划经济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局(简称“外经贸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安分局、司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土地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劳动人事局、文教局、城建局、商业局、民政局、工业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林水利局、乡镇企业局、房地产管理处、旧城改造办公室、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8月,农业委员会改为农村经济委员会。12月,旧城改造办公室改为房屋拆迁办公室。1992年5月,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改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1993年3月成立第六届区人民政府,其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划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城建环保局、司法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察局、农业经济委员会、文教局、民政局、财政局、土地管理局、公安分局、商业局、工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乡镇企业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房屋拆迁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处。1994年5月,乡镇企业局改组为乡镇企业总公司,由政府机构转为经济实体。1995年1月,财政局改为财政税务局。1996年落实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3月撤销劳动人事局,分别组建人事局、劳动局。5月增设贸易局(与外经贸局合署办公),撤销文教局,组建教育委员会。7月,商业局、工业局也分别转为经济实体,工商行政管理局改为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曙分局(简称“工商分局”)。10月,计划经济委员会改称计划与经济委员会。11月,城建环保局改称“城市建设管理局”。
  1998年2月成立第七届区人民政府,其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人事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城市建设管理局、司法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察局、农村经济委员会、教育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劳动局、土地管理局、贸易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房屋拆迁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处。
  2002年,区政府再次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区政府内设机构有如下变化:撤销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统计局,改设发展计划局(统计局)。改科学技术委员会为科学技术局。改农村经济委员会为经济发展局。组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两者合署办公。改城市建设管理局为建设局,改计划生育委员会为计划生育局,改土地管理局为国土资源局,改教育委员会为教育局,改劳动局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管理的机构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海曙分局(简称“质监分局”)、国家税务局。2003年2月成立区第八届人民政府,次年10月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年1月,财税局分设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2005年4月,全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经济发展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贸易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管理的机构有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国土资源分局、国家税务局。同年7月,统计局单设。
  2007年成立区第九届人民政府,至2008年底,区政府工作机构为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监察局、贸易局、财政局、审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卫生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管理的机构有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土资源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分局。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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