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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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50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组织机构
分类号: D625.55
页数: 10
页码: 1035-1044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宁波市海曙区地方政府组织机构的历史变迁、内设机构、历届政府区长和副区长以及派出机构的相关内容。同时,文章还介绍了历届政府区长和副区长的任免情况,说明了地方政府领导层的变化。
关键词: 人民政府 机构 海曙区

内容

境内区级政权建置历经多次变更,其中两次变化最为重要,一次是城区政府为市辖区(县)一级政权建置,另一次为镇明、海曙两区合并。区政府内设工作机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逐步完善。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多次机构改革,是改革开放过程中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实际举措。
  第一节 机构变迁
  1949年6月,中共浙江省第二地方委员会(后改称“宁波地委”)和宁波军管会派出军代表为主的民运工作团,接管城区海曙、灵塔、镇明、长春、西郊、北郊6镇公所,以镇设区,配备各区正、副区长。此为境域最早的人民政权。
  在此后30年里,境内行政区划和建置多次变动。1949年10月,接管旧镇公所工作宣告结束。宁波市人民政府(1949年6月24日析鄞县城区及近郊成立)调整市辖政区,海曙、灵塔、镇明、长春、西郊和北郊6区合并为海曙、镇明两区,设海曙区公所和镇明区公所。8个月后,海曙区公所和镇明区公所撤销,两区政务由境内苍水、孝闻、西郊、江厦、湖西、县学、南郊7个派出所管理。1951年5月恢复海曙区和镇明区,两区各设人民政府。同年8月,海曙、镇明两区分为海曙、望京、月湖、灵塔4区,建立各区人民政府。1952年8月,上述4区仍合并为海曙、镇明两区,重建海曙区人民政府和镇明区人民政府。1953年11月和翌年1月,海曙区和镇明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召开。会议审查两区工作,选举产生两区政府组成人员。1956年2月,海曙区、镇明区机构撤销,建立苍水、孝闻、鼓楼、西郊、江厦、仓桥、湖西、县学、药行、天封10个街道办事处(俗称“小街办”)。1958年9月,10个街道办事处合并为海曙和镇明两个街道办事处(俗称“大街办”)。1960年6月,撤销海曙、镇明两个街道办事处,成立海曙人民公社,设公社管理委员会,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1963年,海曙人民公社分为海曙人民公社和镇明人民公社,公社管委会也一分为二。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社机关受冲击,无法正常工作。1969年5月和8月,先后成立镇明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和海曙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统管公社党政事务,时称实行“一元化”领导。1970年,人民公社改为区。海曙、镇明两区仍设革命委员会。1978年9月19日,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宁波市海曙区、镇明区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1980年6月和9月,海曙、镇明两区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两区先后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区革命委员会为区人民政府,选举产生两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1984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并经国务院批准,海曙、镇明两区合并,又划入西郊乡和段塘镇,组成宁波市海曙区。自此至2008年底,区第三届至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先后于1984年7月、1987年5月、1990年5月、1993年3月、1998年2月、2003年2月、2007年2月召开。经过历次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区人民政府依法换届7次,先后成立第三届至第九届区人民政府。
  第二节 内设机构
  1978年9月,确定海曙区、镇明区为市辖区,两区始为县一级政权建制。其时行政机构仍为革命委员会,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工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民劳(民政劳动)办公室、文卫办公室、城建办公室、公安分局。
  1980年,海曙、镇明两区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两区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各为办公室、工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民政科、劳动科、文教科、卫生科、城建科、财务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公安分局。1982年,两区均增设司法科。
  1984年1月,海曙、镇明两区合并。7月召开海曙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海曙区第三届人民政府,其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分局、司法局、劳动人事局、计划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委员会、农林水利局、乡镇企业局、财政局、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文教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1985年增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审计局、房地产管理处、旧城改造办公室。1986年增设工业局、第三产业办公室。
  1987年5月成立第四届区人民政府,其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分局、司法局、劳动人事局、计划经济委员会、工业局、城建局、房地产管理处、农业委员会、农林水利局、乡镇企业局、财政局、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文教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8月增设统计局,9月撤销工业局。1988年增设监察局、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1989年增设土地管理局。
  1990年5月成立第五届区人民政府,其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划经济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局(简称“外经贸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安分局、司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土地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劳动人事局、文教局、城建局、商业局、民政局、工业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林水利局、乡镇企业局、房地产管理处、旧城改造办公室、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8月,农业委员会改为农村经济委员会。12月,旧城改造办公室改为房屋拆迁办公室。1992年5月,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改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1993年3月成立第六届区人民政府,其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划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城建环保局、司法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察局、农业经济委员会、文教局、民政局、财政局、土地管理局、公安分局、商业局、工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乡镇企业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房屋拆迁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处。1994年5月,乡镇企业局改组为乡镇企业总公司,由政府机构转为经济实体。1995年1月,财政局改为财政税务局。1996年落实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3月撤销劳动人事局,分别组建人事局、劳动局。5月增设贸易局(与外经贸局合署办公),撤销文教局,组建教育委员会。7月,商业局、工业局也分别转为经济实体,工商行政管理局改为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曙分局(简称“工商分局”)。10月,计划经济委员会改称计划与经济委员会。11月,城建环保局改称“城市建设管理局”。
  1998年2月成立第七届区人民政府,其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人事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城市建设管理局、司法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察局、农村经济委员会、教育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劳动局、土地管理局、贸易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房屋拆迁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处。
  2002年,区政府再次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区政府内设机构有如下变化:撤销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统计局,改设发展计划局(统计局)。改科学技术委员会为科学技术局。改农村经济委员会为经济发展局。组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两者合署办公。改城市建设管理局为建设局,改计划生育委员会为计划生育局,改土地管理局为国土资源局,改教育委员会为教育局,改劳动局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管理的机构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海曙分局(简称“质监分局”)、国家税务局。2003年2月成立区第八届人民政府,次年10月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年1月,财税局分设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2005年4月,全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经济发展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贸易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管理的机构有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国土资源分局、国家税务局。同年7月,统计局单设。
  2007年成立区第九届人民政府,至2008年底,区政府工作机构为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监察局、贸易局、财政局、审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卫生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管理的机构有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土资源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分局。
  第三节 历届政府区长、副区长
  1949年6月,中共浙江省第二地方委员会和宁波军管会派出以军代表为主的民运工作团,接管城区旧政权的海曙、镇明、长春、灵塔、西郊和北郊6个镇公所,以镇设区,分别配备正、副区长。
  海曙区 区长 刘昌华(1949.6—1949.11)
  镇明区 区长 张文治(1949.6—1949.11)
  长春区 区长 宋其茂(1949.6—1949.11)
  副区长 菅振华(1949.6—1949.11)
  灵塔区 区长 姚华清(1949.6—1949.11)
  西郊区 区长 傅振山(1949.6—1949.11)
  副区长 彭大成(1949.6—1949.11)
  北郊区 区长 鹿子恒(1949.6—1949.11)
  副区长 李精轩(1949.6—1949.11)
  1949年11月,海曙、镇明、长春、灵塔、西郊和北郊6区合并为海曙、镇明两区,各设区公所。
  海曙区公所 区长 刘昌华(1949.11—1950.6)
  副区长 李精轩(1949.11—1950.6)
  镇明区公所 区长 姚华清(1949.11—1950.6)
  副区长 菅振华(1949.11—1950.6)
  1950年6月,两区建制撤销,辖区政务分由各派出所管理。
  1951年5月,建立海曙、镇明两区人民政府。
  海曙区 区长 杨仲起(1951.5—1951.8)
  镇明区 区长 仇静生(1951.5—1951.8)
  1951年8月起,海曙、镇明两区分为海曙、望京、月湖、灵塔4区,行政机关为各区人民政府。
  海曙区 区长 肖光汉(1951.8—1951.10)
  副区长 戴洪臣(1951.8—1952.8)
  望京区 区长 宋福田(1951.8—1952.9)
  副区长 金岚(1951.8—1952.9)
  月湖区 区长 (空缺)
  副区长 许本桂(1951.8—1952.9)
  灵塔区 区长 张圣海(1951.8—1952.9)
  副区长 张培乐(1951.8—1952.9)
  1952年8月,海曙、望京、月湖、灵塔4区合并为海曙、镇明两区,设两区人民政府。
  海曙区 区长 王清珠(1952.9—1953.5)
  区长 徐峰(1953.5—1953.11)
  副区长 王福海(1952.9—1953.11)
  镇明区 区长 郑杰(1952.9—1954.6)
  1953年11月和1954年1月,海曙、镇明两区先后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政府正、副区长。
  海曙区 区长 徐峰(1953.11—1956.2)
  第一副区长 王福海(1953.11—1956.2)
  第二副区长 屠仙韵(女,1953.11—1956.2)
  副区长 杨志远(1954.11—1956.2)
  镇明区 区长 张培乐(1954.6—1955.4)
  第一副区长 林意(1954.6—1955.4)
  第二副区长 范松卿(1954.6—1955.4)
  副区长 高瑞森(1955.4—1956.2)
  1956年2月,区级机构撤销,设10个街道办事处。1958年9月合并为海曙、镇明两个街道办事处。
  海曙街道办事处
  主任 黄连生(1958.9—1959.2)
  主任 孔祥蔚(1959.2—1960.5)
  副主任 马秉章(1958.9—1960.6)
  副主任 应治家(1959.2—1960.6)
  副主任 刘洛(1960.3—1960.6)
  镇明街道办事处
  主任 林元甫(1959.2—1960.6)
  主任 高瑞森(1959.2—1960.6)
  副主任 董志章(1958.9—1960.6)
  副主任 卢莲芳(女,1960.1—1960.6)
  1960年6月建立海曙人民公社,设公社管理委员会。
  海曙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主任 高佑雄(1960.6—1960.7)
  副主任 董志章(1960.7—1963.6,主持工作)
  副主任 卢莲芳(女,1960.7—1963.6)
  副主任 王德烽(1960.7—1961.9)
  副主任 吕永祥(1961.11—1962.12)
  副主任 王达时(1961.11—1963.6)
  副主任 高瑞森(1962.8—1963.6)
  1963年6月,海曙人民公社分为海曙、镇明两个人民公社。
  海曙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主任 (空缺)
  副主任 董志章(1963.6—1969.8,主持工作)
  副主任 徐福海(1963.6—1969.8)
  副主任 郑有昌(1963.6—1969.8)
  副主任 樊敬廷(1963.6—1969.8)
  镇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主任 吴正清(1963.6—1969.5)
  副主任 高瑞森(1963.6 1969.5)
  副主任 王达时(1963.6—1969.5)
  副主任 卢莲芳(女,1963.6—1969.5)
  副主任 史济宁(1963.8—1969.5)
  副主任 郑志祥(1965.7—1969.5)
  1969年5月、8月,镇明、海曙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先后成立。
  海曙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主任 张立谟(干部代表,1969.9—1970.1)
  副主任 董志章(干部代表,1969.9—1970.1)
  副主任 张志亭(群众代表,1969.9—1970.1)
  镇明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主任 于化武(干部代表,1969.5—1970.1)
  副主任 朱沪生(干部代表,1969.5—1970.1)副主 任乐信良(群众代表,1969.51970.1)
  1970年,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区革命委员会。
  海曙区革命委员会
  主任 张立谟(干部代表,1970.1—1972.5)
  第一副主任 桂阿鸿(军队代表,1970.1—1973.5)
  副主任 董志章(干部代表,1970.1—1976.10,1973.8—1975.12主持工作)
  副主任 张志亭(群众代表,1970.1—1976.10)
  副主任 黄连生(干部代表,1970.1—1973.3)
  副主任 刘昌华(干部代表,1972.3,未到职)
  副主任 孙秀英(女,干部代表,1972.11—1976.10)
  镇明区革命委员会
  主任 于化武(干部代表,1970.1—1972.2)
  主任 张启芬(干部代表,1972.5—1976.10)
  第一副主任 周世山(军队代表,1970.1—1971.6)
  第一副主任 王德才(军队代表,1971.6—1973.3)
  副主任 洪筱芳(干部代表,1970.1—1973.2)
  副主任 窦友廷(干部代表,1970.1—1976.10)
  副主任 吴正清(干部代表,1972.5—1975.12)
  副主任 王达时(干部代表,1973.3—1976.10)
  1976年10月,两区革命委员会领导班子调整。
  海曙区革命委员会
  主任 王清珠(1976.10—1978.9)
  副主任 董志章(1976.10—1978.9)
  副主任 张志亭(1976.10—1978.9)
  副主任 孙秀英(女,1976.10—1978.9)
  副主任 郑有昌(1976.10—1978.9)
  镇明区革命委员会
  主任张 启芬(1976.10—1978.4)
  主任 朱宁康(1978.4—1978.9)
  副主任 窦友延(1976.10—1978.9)
  副主任 王达时(1976.10—1978.9)
  副主任 姚积品(1978.4—1978.9)
  副主任 高瑞森(1978.4—1978.9)
  1978年9月,确定海曙、镇明两区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两区革命委员会领导班子调整。
  海曙区革命委员会
  主任 王清珠(1978.9—1980.7)
  副主任 董志章(1978.9—1980.7)
  副主任 张志亭(1978.9—1980.7)
   副主任 孙秀英(女,1978.9—1980)
  副主任 王若贤(1979.8—1980.7)
  副主任 孙鸿逵(1980.1—1980.7)
  副主任 赵林玉(1980.1—1980.7)
  镇明区革命委员会
  主任 朱宁康(1978.9—1980.9)
  副主任 窦友廷(1978.9—1980.8)
  副主任 王达时(1978.9—1980.9)
  副主任 姚积品(1978.9—1978.11)
  副主任 于华俊(1980.1—1980.9) 1980年6月和9月,海曙、镇明两区分别召开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改区革命委员会为区人民政府。
  海曙区政府
  区长 董志章(1980.7—1984.3)
  副区长 孙鸿逵(1980.7—1984.3)
  副区长 樊敬廷(1980.7—1984.3)
  副区长 张珑仙(女,1980.7—1984.3)
  副区长 张孝翠(女,1980.7—1983.5)
  镇明区政府
  区长 史浩然(1980.9—1984.3)
  副区长 姚积品(1982.9—1984.3)
  副区长 王洪花(女,1980.9—1984.3)
  1984年1月,国务院、浙江省政府批准海曙、镇明两区合并为海曙区。3月,浙江省、宁波市委批准区人民政府正、副区长提名。
  区长 孙嘉祥(1984.3—1984.7)
  副区长 徐全福(1984.3—1984.7)
  副区长 张珑仙(女,1984.3—1984.7)
  1984年7月,海曙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政府正、副区长。
  区长 孙嘉祥(1984.7—1987.3)
  副区长 徐全福(1984.7—1987.5)
  副区长 张珑仙(女,1984.7—1987.5)
  副区长 柯明章(1984.7—1987.5)
  副区长 马行元(1987.3—1987.5,主持工作)
  副区长 董永赤(1987.3—1987.5)
  (海曙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任 命马行元、董永赤为副区长。)
  1987年5月,海曙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政府正、副区长。
  区长 马行元(1987.5—1990.5)
  副区长 董永赤(1987.5—1990.5)
  副区长 徐全福(1987.5—1990.5)
  副区长 裘仰峰(1987.5—1990.5)
  副区长 何一江(1989.4—1990.5)
  副区长 楚建鲁(1990.2—1990.5)
  (海曙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第十八次会议先后任命何一江、楚建鲁为副区长。)
  1990年5月,海曙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政府正、副区长。
  区长 马行元(1990.5—1991.8)
  代区 长董永赤(1991.8—1992.3)
  区 长董永赤(1992.3—1993.3)
  副区长 董永赤(1990.5—1992.3)
  副区长 裘仰峰(1990.5—1992.3)
  副区长 何一江(1990.5—1992.4)
  副区长 楚建鲁(1990.5—1993.3)
  副区长 李猛进(1991.8—1993.3)
  副区长 李圣文(1991.10—1993.3)
  副区长 董书芳(1992.4—1993.3)
  (海曙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任命董永赤为代区长、李猛进为副区长,第十二次会议任命李圣文为副区长,第十四次会议任命董书芳为副区长。海曙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补选董永赤为区长。)
  1993年3月,海曙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政府正、副区长。
  区长 董永赤(1993.3—1995.1)
  代区长 张金康(1995.1—1995.3)
  区长 张金康(1995.3—1998.3)
  副区长 董书芳(1993.3—1995.5)
  副区长 楚建鲁(1993.3—1998.3)
  副区长 李猛进(1993.3—1998.3)
  副区长 李圣文(1993.3—1998.3)
  副区长 张金康(1995.1—1995.3)
  副区长 施孝国(1995.5—1998.3)
  (海曙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先后任命张金康为代区长、施孝国为副区长。海曙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补选张金康为区长。)
  1998年3月,海曙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政府正、副区长。
  区长 施孝国(1998.3—2002.4)
  代区长 李亚珍(女,2002.4—2003.3)
  副区长 李亚珍(女,2002.4—2003.3)
  副区长 郭华巍(1998.3—2000.7)
  副区长 陈佳强(1998.3—2002.11)
  副区长 王光龙(1998.3—2002.11)
  副区长 成岳冲(1998.3—2002.8)
  副区长 胡军(2001.1—2003.3)
  副区长 叶正波(2002.8—2003.3)
  副区长 王黎明(2002.11—2003.3)
  副区长 许义平(2002.11—2003.3)
  副区长 黎群(2002.11—2003.3)
  (海曙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胡军为副区长,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李亚珍为副区长、代区长。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叶正波为副区长,第三十四次会议任命王黎明、许义平、黎群为副区长 。)
  2003年3月,海曙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政府正、副区长 。
  区长 李亚珍(女,2003.3—2005.2)
  代区长 陈奕君(女,2005.2—2005.3)
  区长 陈奕君(女,2005.3—2006.12)
  代区长 彭朱刚(2006.12—2007.2)
  副区长 王黎明(2003.3—2004.9)
  副区长 胡军(2003.3—2006.4)
  副区长 叶正波(2003.3—2007.2)
  副区长 许义平(2003.3—2006.12)
  副区长 黎群(2003.3—2006.12)
  副区长 李军(2003.8—2004.6)
  副区长 石贤义(2005.2—2007.2)
  副区长 陈奕君(女,2005.2—2005.3)
  副区长 彭朱刚(2006.12—2007.2)
  副区长 施惠芳(2006.12—2007.2)
  副区长 骆仁坚(2006.12—2007.2)
  副区长 林洁(女,2006.12—2007.2)
  (海曙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任命李军为副区长,第十四次会议任命石贤义为副区长,第十五次会议任命陈奕君为副区长、代区长。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补选陈奕君为区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任命彭朱刚为副区长 、代区长 ,任命施惠芳、骆仁坚、林洁为副区长 。)
  2007年2月,海曙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政府正、副区长 。
  区长 彭朱刚(2007.2—)
  副区长 施惠芳(2007.2—2008.9)
  副区长 叶正波(2007.2—)
  副区长 石贤义(2007.2—)
  副区长 骆仁坚(2007.2—)
  副区长 林洁(女,2007.2—)
  副区长 童丽君(女,2007.4—2008.4)
  副区长 奚明(2008.9— )
  (海曙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童丽君为副区长,第八次会议同意童丽君辞去副区长职务,第十二次会议任命奚明为副区长,同意施惠芳辞去副区长职务。)
  第四节 派出机构
  区政府派出机构有鼓楼街道办事处、月湖街道办事处、西门街道办事处、江厦街道办事处、南门街道办事处、白云街道办事处、望春街道办事处、段塘街道办事处8个街道办事处和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区街道办事处设立经过数次变动:1978年9月,确定海曙、镇明两区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1980年,海曙、镇明两区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其时海曙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为苍水街道办事处、孝闻街道办事处、西郊街道办事处;镇明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为江厦街道办事处、天封街道办事处、仓桥街道办事处、县学街道办事处、湖西街道办事处。1984年3月,海曙、镇明两区合并,建立海曙区。新建区政府派出机构有苍水、孝闻、西郊、江厦、天封、仓桥、县学、湖西8个街道办事处。同年8月增设马园街道办事处。1987年4月增设高塘街道办事处。至此,区街道办事处增至10个。1992年10月,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合并为鼓楼、西门、灵塔、月湖、南门5个街道办事处。1996年8月增设白云街道办事处。2002年5月撤销西郊乡建制和段塘镇建制,分别设立望春街道办事处和段塘街道办事处。2003年10月,灵塔街道办事处改名为“江厦街道办事处”。至此,区政府派出机构为鼓楼、月湖、西门、江厦、南门、白云、望春、段塘8个街道办事处,至2008年底再无变动。
  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是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代表区政府对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活动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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