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常委会日常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49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常委会日常工作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6
页码: 1024-1029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地方组织法中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职权和行使方式,以及常委会会议的议程和决策程序。同时,文章还介绍了海曙区人大常委会的历史沿革、工作情况、监督职责等情况,并提供了相关数据和事例作为支撑。
关键词: 常委会 日常工作 海曙区

内容

区人大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主要是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开展调查和视察;组织召开政府工作通报会等各类重要会议,组织和举行有关纪念活动,承办上级和区级各类联系会议;联系区人大代表,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提供服务;指导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活动;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对外交流等。
  听取工作汇报
  区人大常委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和没有召开常委会会议期间,主要通过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
  主任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的内容,属于列入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议题,提交常委会会议。在提交前,一般由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建议,督促“一府两院”对相关问题先进行必要的整改。
  主任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的内容,属于没有列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但又需及时了解、进行监督的单项性或时效性较强的事项,主任会议听取汇报后,将所提意见和建议整理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纪要》,交区政府或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的具体内容和情况,见本编第四章“常委会主任会议”。
  调查视察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视察活动,主要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视察,及时了解情况,推动“一府两院”工作。服务的直接对象主要是:为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会议审议做好准备,组织开展会前视察调研;为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审议做好准备,对会议需要审议的相关议题开展针对性的视察调研;按照形势要求和群众愿望,组织对特定问题展开专题视察调研。市人大海曙代表中心组、各街道人大工委等组织的有关调查视察活动或代表个人持证调查视察活动,是常委会调查视察整体活动的组成部分,其计划、组织、活动由常委会统一部署、协调,或报常委会备案。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视察活动,主体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还经常性地邀请在本区的全国、省、市代表参加,邀请专家和有关专门人士参加。
  经过历届区人大常委会的建设和规范,常委会视察调查工作形成比较系统和周密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制订年度调查视察计划,报常委会会议审议,作为全年调查视察工作计划的蓝本;由常委会主任会议统一部署,指令常委会办公室或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调查视察议题的大小或专业分工情况,分别由常委会、常委会办公室或各工作委员会制订调查视察计划,并以发文的形式告知“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调查视察期间工作包括: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汇报;召开有关座谈会,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组织代表实地走访了解;进行情况汇总,充分吸取代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查视察报告。后期工作包括:将调查情况提交常委会有关会议审议;督促“一府两院”整改,并要求报告整改、处理结果;跟踪调查视察,督促问题解决和落实。
  区八届人大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调整视察调查周期,逐步将过去集中时间开展视察调查活动的方式,改为集中安排、分段实施的方法进行,便于对问题的动态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在调查视察中辅以媒体报道、音画资料记录、审计、调查问卷、无记名投票等手段,客观真实地记录人大监督行为,提高调查视察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
  重要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日常重要会议,主要有情况通报会、学习交流会以及各类座谈会、纪念会、联系会议等,部分会议已成为例会。
  情况通报会,分为区人民政府半年度工作情况通报会和政府重要情况通报会两种,每年度召开1~2次,由常委会组织,全体或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邀请政府负责人到会向代表汇报。学习交流会,在制定学习制度、坚持常委会日常学习的同时,对中央和全国人大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全区性的政治活动等内容,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或部分代表,举办专题学习讨论会。自1980年的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先后组织了党的各次代表大会、党的各项专题活动专题学习会,全国人大各次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会,《地方组织法》、《宪法》修正案、《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会。其他还有举办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20周年座谈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立50周年座谈会等。
  代表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主要内容有: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等各项活动,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与代表联系,听取代表反映群众意见,了解社情民意,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建议;通过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各类服务和保障。历届常委会把代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定期交流工作经验,使代表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从1992年区五届人大常委会起,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作为代表工作专门机构。
  通过建立健全组织,制定工作制度,打好代表工作基础。第二届人大期间还没有建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人大代表按产生单位或选区编成若干个代表小组,以街道为单位设立代表中心联络组,选举产生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中心联络组组长、副组长,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代表活动。至区三届人大,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建立10个代表中心联络组、22个代表联系小组。区四届人大期间,建立11个代表大组,各组都有专职联络员。区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制定、通过的《区人大代表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区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工作的决定》,要求各代表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召集或组织一次代表小组组长或代表参加的活动;代表联系小组的活动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时汇报活动情况,代表工作日趋规范。区五届人大按照“条块结合,便于活动”的原则,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建立代表中心组,建立18个代表小组。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出台新的《区人大代表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代表中心组和代表小组的任务。区六届人大建立健全代表活动网络,重视和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还建立了每月一次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同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决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区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和《关于开展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和承办代表议案、建议优秀单位评比活动意见》,加强代表履职保障,加强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区七届人大建立了8个代表中心组、13个代表小组。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在辖区8个街道全面设立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取代原街道代表中心组的职能。
  通过加强培训、交流,加强代表工作。每次换届后,区人大常委会对当选的代表都进行系统的培训,以《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为主要学习内容,提高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平时,按时给全体代表寄送区人大常委会《公报》,订阅寄送《宁波人大》、《人民政权报》、《海曙人大》等报刊。常委会先后组织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增强代表意识,发挥代表作用”、“怎样撰写代表议案、建议”、“本届以来我是怎样履行代表职务”等征文活动。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代表工作会议,检查履职成效,总结交流经验。通过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丰富代表活动,拓宽代表履职视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实施代表“五个一”活动计划,即每年参加一次视察,联系一次选民,办一件好事,评议一次“一府两院”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一次工作。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四个一”活动,即引进一个项目,办一件实事,持证视察一次,提一次建议。区八届人大以来,重点抓好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代表履职情况评估和促进代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作用等系列工作,先后建立起代表信箱、代表考评制度等工作机制,尝试对不称职代表劝退或劝辞等工作。在白云街道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再推广至全区8个街道。同时成立课题组,专题研究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探讨其中牵涉的理论和法律问题,为代表联络站有序运作提供依据。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制订代表五年培训计划,完善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两级培训体系。优化代表组织形式,推广按代表专长分组,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选择主题活动。人大代表联络站扩充到14个,年接待群众900多人次,解决问题400余件,其工作成效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人民日报》等各级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增设代表社区接待点,推动代表进社区、学校和商务楼宇。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对履职记录内容定期审核、评鉴。开展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接受选民评议。
  议案(建议、批评)办理
  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情况,负责督促和检查,要求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建立办理责任制,认真研究办理意见,落实办理措施,让代表满意、群众放心。常委会确定一位副主任分管这项工作,根据议案、建议的内容分别由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督办。凡涉及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决的重点议案、建议,采取组织视察、常委会会议审议、会同有关部门现场办理等方法重点督办。
  两区合并前,海曙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议案896件,其中需交市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的有538件,属区有关部门办理的358件,当年全部办理完毕。海曙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共提出议案132件,其中需交市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的有71件,属区有关部门办理的有61件,当年全部办理完毕。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共提出议案148件。镇明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1232件,其中需交市有关局和部门办理的有865件,属区有关部门办理的有333件,其他情况34件。当年有91%的议案办理完毕。镇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议案155件,其中需交市有关部门办理的有79件,属区有关部门办理的有73件。当年有148件议案办理完毕。镇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20件议案,当年全部办理完毕。
  两区合并后,第三届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意见、建议)1231件(其中议案282件);第四届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意见、建议)686件(其中议案103件);第五届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意见、建议)839件(其中议案146件);第六届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意见、建议)790件(其中议案165件);第七届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意见、建议)526件(其中议案135件);第八届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意见、建议)396件;第九届在2007年、2008年两年共收到代表议案(意见、建议)299件。上述议案、意见和建议,都在历届内按规定期限办理完毕。
  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是区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工作。海曙区西、南部与鄞州接壤处原有西郊乡和段塘镇。区人大常委会重视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组织建设。1989年12月,浙江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条例》,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条例,决定建立西郊乡、段塘镇两个选举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适当调整主席团成员结构。换届后,两个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均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后又逐步增设专职常务副主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分工专人联系乡(镇)人大,经常列席乡(镇)人大会议,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定期去乡(镇)接待人大代表。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学习考察,参加省、市培训班或培训会。指导乡(镇)人大建立会议、工作的规章制度。用上下联动的办法,带动乡(镇)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评议活动,促进乡(镇)人大的工作。
  2001年11月14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同意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的决定》,撤西郊乡,建望春街道办事处,撤段塘镇,建段塘街道办事处。指导乡(镇)人大工作至此终止。
  民主法制宣传教育
  第七届前,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创办了《海曙人大简报》、《海曙人大信息》等刊物,作为宣传载体。第八届以来,又新办《海曙人大》杂志,建起海曙人大网站(http://rdweb.haishu.gov.cn),拓宽了宣传载体和渠道。目前海曙人大网年点击率已超过30万次。《海曙人大》杂志为固定双月刊。《海曙人大信息》为内部工作通讯,周刊。1994年,聘请一批人大工作信息员和人大新闻宣传员,通过他们,广泛收集情况,及时反映本辖区、本部门民主法制建设情况和人大工作动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等。每年度定期召开区人大信息工作会议,每季度不定期地召开人大信息约稿会、策划会等,确保人大信息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
  历届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多项重要宣传教育活动。1991年,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用一周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区开展纪念区人大常委会成立10周年宣传活动。2000年6月,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纪念区人大常委会设立20周年纪念活动,回顾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0年来的历程和工作经验,推进新形势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发展。2004年6—9月,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的宣传教育活动,先后举办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学习培训、系列座谈和专题宣传日等活动。区第九届人大以来,更新和充实海曙人大网内容,优化《海曙人大》刊物栏目设置,《海曙人大信息》编辑质量提高。《人民日报》、《民主与法制》等全国性报刊专题报道了海曙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
  信访工作
  历届常委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和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设立专人负责接待、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进行及时的督办、答复和跟踪。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认真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一般内容的信访,转交区级机关有关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重要信访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批示,必要时,提交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处理,督促有关机关办理并报告结果。
  自二届至七届末,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共计2252件(次)。受理信访后,一般都及时地办妥并答复,遇到情况比较复杂的,移交下一年或下一届继续办理。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受理信访,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和推进“一府两院”的工作,为常委会科学决策和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信息服务。常委会机关多次被评为“宁波市人大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历年来的信访具体统计情况是:
  两区合并前,海曙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受理人大代表来访50人(次),群众来信49件,群众来访179人(次)。镇明区具体统计数据不详。
  两区合并后,三届期间受理来信来访72件(次),办结60件(次)。其中1984年受理代表和群众信访67件(次),当年办结47件(次)。第四届期间受理来信来访219件(次),其中1987年受理代表和群众信访89件(次),当年办结83件(次);其他年份统计数据不详。第五届期间接待群众来访261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59件(次)。第六届期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98件(次)。第七届期间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865件(次)。第八届期间接待群众742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78件(次)。第九届期间2007年、2008年两年,应对信访量不断增加的趋势,为完善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常委会领导督办、办公室主办、相关工委协办的信访责任体系,加强与“一府两院”各信访责任部门联系,强化重要信访件督办,提高办结率。两年中接待来访群众330人(次),接受群众来信来电159件(次),两年信访办结率100%。
   理论研究 历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进基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把理论研究的一些创新性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1996年10月经区民政局批准,成立“海曙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邀请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代表共计68人,担任常务理事和理事。1997年1月召开第一次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研讨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辖区内省、市人大代表和区、乡(镇)人大代表,“一府两院”有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共有28篇文章在会上交流。至2006年底,理论研究会已召开会议5次,共收到交流文章266篇,已收集编印《人大工作材料汇编》5册。
  区第八届人大以来,通过加强理论研究工作,参与宁波市人大的理论研究交流,参与和分担中共海曙区委的理论调研课题,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成绩。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等理论文章获得多个奖项。第九届人大以来,完成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调整研究会及其理事会成员,扩大社会各界对人大理论研究的参与。《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课题列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通过专家评审。
  对外交往 历届区人大常委会重视对外交往和工作交流,通过承办和出席各项会议、活动,加强工作交流,促进工作。主要内容有:举办各类专题工作交流会,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参加市人大各工作委员会对口会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外出考察学习,参加部分城区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组织或参加与市内其他县(市、区)的联合会议、联组视察参观活动等。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
相关地名
海曙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