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建用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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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41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城建用地管理
分类号: F061.6
页数: 2
页码: 878-8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城建用地管理包括征收集体土地、旧村改造和土地征用等工作。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和区国土资源分局承担了城建用地管理的责任,并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和农村城市化。
关键词: 海曙区 旧村改造 土地征用

内容

1988年以来,征收集体土地工作先后 由市农业局征地科和市国土局负责管理。2005年开始,由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管理。
  旧村改造
  随着城市建设的拓展,“城中村”问题凸显,区委、区政府成立区旧村改造办公室,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实施旧村改造和省、市、区重点项目前期房屋拆迁工作。1999—2008年,共拆迁旧村面积计91.32公顷,涉及西成、甬丰、联丰等12个行政村。
  土地征用
  国土资源分局自2005年起,具体负责实施境内土地征收补偿工作,遵循区委、区政府提出的 “举全区之力,推进农村城市化和旧村改造”的要求,围绕农村城市化工作目标和年度征地计划,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按期完成望春和段塘两街道的部分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至2008年,共征收 集体土地244.34公顷。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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