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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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41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土地监察
分类号: F061.6
页数: 2
页码: 877-8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土地监察部门通过宣传教育和信访处理等手段,提高人民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守度,处理来自群众的信访事项,解决土地违法问题和权属纠纷。
关键词: 海曙区 宣传教育 信访处理

内容

宣传教育
  区政府于1989年规定每年9月份为“全民国土观念及土地管理法宣传”活动月。1991年,国务院下文规定每年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为此,1992年,省委、省政府下文改9月份为6月份,与“土地日”合一开展活动。之后,每年6月根据当年中心工作,拟订活动主题,组织力量,以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展板、宣传窗、知识竞赛等为载体,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国法和土地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懂得使用土地要依法、违反用地要处罚的道理。至2008年,先后开展18个不同主题的宣传活动月。
  信访处理
  国土资源分局成立以来,即将信访工作纳入土地管理工作日程,制定《信访工作职责和制度》、《信访处理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印制“人民群众信访内部处理单”、“来信来访办理情况领导阅处单”等规范单据。建立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管,部门承办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统一答复、统一报结信访工作机制,做到定分管领导、定责任人、定解决方案、定办理期限“四定”。至2008年,共收到有关土地管理的来信267封,接待来访群众206批、255人次。信访涉及内容多为违法占地、权属纠纷以及询问政策、批评建议等。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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