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国土资源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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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414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国土资源管理
分类号: F061.6
页数: 8
页码: 873-8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的国土资源管理始于解放后,先后由市民政局、农业局、计划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负责。1988年,市土地管理局成立后,土地管理工作开始由分散多头管理转为集中统一管理。1989年7月,区土地管理局成立,负责全区土地管理工作。2002年2月,区机构改革撤销区土地管理局,组建区国土资源局。2002年8月,区政府批准成立区国土资源局,内设办公室。2004年12月,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体制实行垂直管理,撤销区国土资源局,成立市国土资源局海曙分局。
关键词: 海曙区 国土资源 民政局

内容

解放后,境内城乡土地管理工作先后由市民政局、农业局、计划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分管。两区并建后,成立区计经委,城乡土地工作由计经委分管。1988年市土地管理局成立后,土地管理工作开始由分散多头管理转为集中统一管理。1989年7月,区土地管理局成立,负责全区土地管理工作。1990年11月成立全民事业性质的区地籍管理所和区土地监察中队。2002年2月区机构改革,撤销区土地管理局,组建区国土资源局。2002年8月,区政府批准成立区国土资源局,内设办公室。2004年12月,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体制实行垂直管理,撤销区国土资源局,成立市国土资源局海曙分局(简称“国土资源分局”),下设办公室、执法监察科、综合业务科3个科室。至2008年,计有行政编制人员9名,事业编制人员12名,14次获市国土系统土地国情国策法制宣传、执法监察、征地拆迁、信访工作等先进单位称号。
  第一节 土地规划
  解放后,境内土地利用一直实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2008年,国土资源分局尚未享有自行编制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职权。1998年,辖区段塘镇与西郊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列入国土资源分局年度工作计划。嗣后,经多次组织专题讨论、实地调查和勘测数据收集,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绘制和文本编写,同年9月通过评审,翌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以1996年为基期年,2000年为中期年,2010年为规划年,2030年为展望年,从段塘镇和西郊乡实际出发,保障用地布局与市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同时,重点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安排各业所需用地,力求做到非农业建设用地外延增量与内涵挖潜相结合,提高土地利用率。 段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保护农用地,稳定现有耕地面积。至201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142.94公顷,耕地面积77.75公顷,1997—2010年,全镇耕地减少量控制在69.67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耕地所用)。保障市、区重点项目用地,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实现非农业用地规模由外延增量为主转向内涵挖潜为主。1997—2010年,净增建设用地71.78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率保持在100%。
  耕地 1996年,全镇耕地面积147.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69%。2000年,规划耕地面积126.42公顷,规划期内耕地净减21公顷。2010年,规划耕地面积77.75公顷,规划期内耕地净减69.67公顷,主要用于市城市建设。
  园地 1996年,全镇园地面积0.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2010年规划全镇基本消失园地,规划期内现位于段塘村的园地被建设用地占用。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996年,全镇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99%。2000年规划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0.61公顷,规划期内市城市建设占用耕地21公顷,占用园地0.11公顷,占用沟渠等水利设施1公顷,占用河流等内陆水面1公顷,位于段塘村、丁家村、粮丰村的公路和农村道路转为城市用地6公顷,共计净增29.11公顷。2010年规划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98.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64%。规划期内市城市建设占用耕地69.67公顷,占用园地0.11公顷,占用沟渠等水利设施2公顷,占用河流等内陆水面3公顷,位于段塘村、丁家村、粮丰村的公路和农村道路转为城市用地22公顷,共计净增96.78公顷。
  交通用地 1996年,全镇交通用地24.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3%。2000年和2010年分别规划为18.84公顷和2.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率分别下降到3.44%和0.52%,减少交通用地主要因城市外延扩展,段塘村、丁家村、粮丰村等村农村道路转为城市用地。
  内陆水面 1996年,全镇内陆水域面积67.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5%。2000年规划为66.19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公顷。2010年规划全镇内陆水面65.19公顷,规划期内减少2公顷,主要因城市建设占用废弃河道和征用耕地占用池塘等内陆水面。
  西郊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要(1997—2010)
  保护农用地,稳定现有耕地面积。至2010年,全乡农用地面积613.75公顷,耕地面积423.23公顷,1997—2010年全镇耕地减少量控制在266.06公顷(全部为建设所用)。保障市区重点项目用地,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实现非农业用地规模由外延增量为主转向内涵挖潜为主。1997—2010年,净增建设用地268.17公顷,土地利用率由1996年99.86%提高到2010年的99.93%。
  耕地 1996年,全乡耕地689.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99%。2000年规划耕地面积609.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23%。规划期内市城市建设占用耕地62公顷,震丰村苗圃建设占用耕地2.89公顷,萧甬铁路复线建设占用耕地15公顷,共计减少耕地79.89公顷。2010年规划耕地面积423.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47%。规划期内市城市建设占用耕地248.17公顷,震丰村苗圃建设占用耕地2.89公顷,萧甬铁路复线建设占用耕地15公顷,共计减少耕地266.06公顷。
  林地 1996年,全乡林地面积15.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2000年和2010年共规划林地面积18.08公顷,增加林地为震丰村苗圃扩展占用耕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996年,全乡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83.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69%。2000年规划用地面积543.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86%。规划期内净增60公顷,其中市城市建设占用耕地62公顷,前丰、甬丰、双杨、联丰、西成等村随着市城市外延扩展,村公路和村道路转为城区用地分别为2公顷和3公顷,占用沟渠等水利设施2公顷,位于西成村未利用地开发为城市建设用地增加1公顷。2010年规划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45.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94%。规划期内市城市建设占用耕地248.17公顷,前丰、甬丰、双杨、联丰、西成等村随着宁波城市外延扩展,村公路和村道路转为城区用地分别为7公顷和8公顷,占用沟渠等水利设施4公顷,占用内陆水面4公顷。西成村未利用地开发建设用地1公顷,共计增加272.17公顷。萧甬铁路复线建设占用城市、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分别为25公顷、4公顷、3.50公顷,共计减少居民点用地10公顷,增减相抵,净增262.17公顷。
  交通用地 1996年,全乡交通用地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4%。2000年规划交通用地79公顷,规划期净增20.40公顷,其中萧甬铁路复线的建设占用耕地15公顷,居民点用地10公顷,水利设施0.40公顷,共计增加25.40公顷。另因市城区扩大,交通用地转为城市用地5公顷。2010年规划交通用地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8%。规划期内净增10.4公顷,其中萧甬铁路复线的建设占用耕地15公顷,居民点用地10公顷,水利设施0.4公顷,共计增加25.4公顷。另因市城区扩大,交通用地转为城市用地15公顷。
  未利用地 1996年,全乡未利用地面积2.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4%。2000年和2010年共规划未利用地为1.04公顷,规划期内净减1公顷,主要是位于西成村未利用地开发为建设用地。
  内陆水面 1996年,全乡内陆水面176.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8%。2000年规划面积基本保持不变。2010年规划全乡内陆水面172.44公顷,规划期内减少4公顷,主要为城市建设占用废弃河道和征用耕地时占用池塘等内陆水面。
  第二节 地籍管理
  土地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区政府于1989年底委托市土地勘测规划所进行全区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简称“详查”)。历时4年,基本查清境内土地数量、分布、权属及利用现状,1994年1月通过省土地管理局验收。通过详查,查清了全区共有土地2930.60公顷,其中耕地1243.75公顷,占总面积的42.44%;园地0.47公顷,占总面积的0.02%;林地15.6公顷,占总面积的0.53%;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246.11公顷,占总面积的42.52%;交通用地60.82公顷,占总面积的2.08%;水域面积344.92公顷,占总面积的11.77%;未利用地2.13公顷,占总面积的0.07%。核实了段塘镇、西郊乡的境界线,16个行政村的土地权属和利用现状,签订了村以上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48份,完成了与鄞州、江东、江北3区的区际土地权属接边手续。同时,第一次利用BASIC、FOXBASE土地详查程序,建立土地资源图幅信息数据库。编绘成果图93幅,编写《海曙区土地资源》、《海曙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工作报告》、《海曙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报告》等文字资料,整理各种详查档案资料19册(卷)、计算机测算面积数据文件材料32盘。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区政府于1996年成立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开展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之后,每年例行调查一次,并将变更情况记录归档。
  土地登记
  土地初始登记 1990年9月成立区土地登记领导小组(各行政村设立登记站),开展城镇、农村土地初始登记,对宗地(包括地号、图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属、性质以及图表册编号),使用者姓名、地址(单位性质及主管部门),他项权利、变更事项、登记依据以及需要说明情况等进行逐一核查登记。历时1个月,完成全区土地申报6.80万余宗(约占除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外总数90%),发放80%的集体单位土地登记证,90%的国有单位土地登记证。
  土地变更登记 土地初始登记后,凡土地权属、用途、他项权利发生变更的,都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至2008年,全区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发证约205500本,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发证约200500本,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发证约5000本。
  地籍档案
  国土资源区分局于1992年11月成立档案领导小组和档案鉴定小组,确定“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工作方针,遵照国家土地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按分类、立卷、案卷3个类别以户立卷,做到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形成科学的档案管理网络体系,2000年12月通过市一级档案管理标准验收。1999年5月投资16万余元,配置档案箱、灭火器、除湿机、空调、电脑、激光打印机等设备,翌年再购40立方米的档案密集架,完善档案储存条件。2002年开始运用泰宇文档系统,所有土地档案实施条目管理。至2008年,档案室土地登记档案储量达216228卷,清绘图419幅。
  信息化建设
  1999年组建信息化建设领导班子,制定土地管理信息化规划纲要,明确信息化建设具体目标和分步实施方案。2001—2003年,委托市国土测绘院对境内农村进行1∶500的全数字地籍修补测(包括段塘街道4个行政村和望春街道12个行政村的数字化工作),绘制1∶500地籍图254幅,完成权属调查宗地9269宗、地籍光盘2套。2002年投资50余万元,购买绘图仪、数字化软件、电脑、扫描仪等设备,实现与市土地信息中心联网、区国土资源分局内部联网。委托国家核工业部华东地质局测绘院实地核查境内14.60平方千米(以老城区为中心,东起余姚江和奉化江,西至环城西路,北至环城北路,南至环城南路)宗地地籍,对有变化的5.30平方千米宗地进行1:500地籍修补测,最后收集控制点成果1份,技术设计书1份,总结1份,40厘米×50厘米分幅图243幅,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8本,1∶500地籍数字化图及权属文件光盘1张,经市、区有关部门验收,提交市土地信息中心入库。2003年配备和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实现市国土资源局、区政府、区国土资源分局联网,宗地信息上网查询,基本建成图、数、实地一致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并沿用至2008年底。
  第三节 土地监察
  宣传教育
  区政府于1989年规定每年9月份为“全民国土观念及土地管理法宣传”活动月。1991年,国务院下文规定每年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为此,1992年,省委、省政府下文改9月份为6月份,与“土地日”合一开展活动。之后,每年6月根据当年中心工作,拟订活动主题,组织力量,以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展板、宣传窗、知识竞赛等为载体,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国法和土地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懂得使用土地要依法、违反用地要处罚的道理。至2008年,先后开展18个不同主题的宣传活动月。
  信访处理
  国土资源分局成立以来,即将信访工作纳入土地管理工作日程,制定《信访工作职责和制度》、《信访处理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印制“人民群众信访内部处理单”、“来信来访办理情况领导阅处单”等规范单据。建立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管,部门承办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统一答复、统一报结信访工作机制,做到定分管领导、定责任人、定解决方案、定办理期限“四定”。至2008年,共收到有关土地管理的来信267封,接待来访群众206批、255人次。信访涉及内容多为违法占地、权属纠纷以及询问政策、批评建议等。
  第四节 城建用地管理
  1988年以来,征收集体土地工作先后 由市农业局征地科和市国土局负责管理。2005年开始,由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管理。
  旧村改造
  随着城市建设的拓展,“城中村”问题凸显,区委、区政府成立区旧村改造办公室,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实施旧村改造和省、市、区重点项目前期房屋拆迁工作。1999—2008年,共拆迁旧村面积计91.32公顷,涉及西成、甬丰、联丰等12个行政村。
  土地征用
  国土资源分局自2005年起,具体负责实施境内土地征收补偿工作,遵循区委、区政府提出的 “举全区之力,推进农村城市化和旧村改造”的要求,围绕农村城市化工作目标和年度征地计划,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按期完成望春和段塘两街道的部分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至2008年,共征收 集体土地244.34公顷。
  第五节 队伍管理
  队伍状况
  国土资源分局成立以来,管理队伍由初期的7人,逐渐发展到2008年的4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2人、编外26人。21名在编人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人,占38.1%;大专9人,占42.9%;高中及中专4人,占19%。
  业务培训
  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工作人员多来自其他行业,土地管理业务比较生疏。为改变这一现状,组织或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鼓励参加各类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各类任职资格考试,提高干部职工整体业务素质。至2008年,5人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3人获得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4人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和房地产经济师任职资格。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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