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维权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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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39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维权活动
分类号: F203.9
页数: 4
页码: 845-8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曙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要由消费者协会进行开展。自1989年成立消费者协会以来,他们通过调解、举报投诉电话中心等方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施行,他们加强了法律宣传和培训,并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向消费者传授保护自身权益的知识。他们还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中心,并逐步建立了消费者维权网络,提供便捷的咨询投诉渠道。通过这些努力,他们成功解决了大量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关键词: 海曙区 消费者协会 维权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施行前,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主要由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1989年4月1日成立区消费者协会,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征求对商品和服务质量、价格、计量、供应等方面意见,听取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建议和要求,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调处侵犯权益事案。199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以宣传、培训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学法用法,查处侵犯权益案件。1997年督促经营者退赔顾客损失约0.38万元。1998年3月6日设置区“96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中心(设在工商分局内),挂靠经济检查队,投资40万余元,调配干部2名,实行12小时值班制,制定《海曙工商分局“96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和处理暂行办法》、《“96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执法规范》,公布举报值班电话7496315,向社会承诺“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案必查”,年底共受理消费者各类电话2272个,其中举报投诉电话526个,处理举报投诉案634件,办结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0万元。市场复称约6.50万人次,为消费者追回损失1.70万余元。1999年,工商分局(包括下属工商所)、区个私劳动者协会、区技监局、卫生局、物检所以及区消协各分会,在亚细亚商城与城隍庙步行街之间,开展“安全健康教育”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咨询服务。市场复称约7万人次,为消费者追回损失1.80万余元。200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受理咨询、投诉。开展“慧眼识广告”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理100多人次的78件咨询、举报。“96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中心更名为“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中心,内设受理室,鼓楼、灵桥、南站、江厦、西郊(段塘)5个工商管理所各设工作站,配置专职人员22名,投资70余万元,配置专线电话6部,形成“功能齐全、受理及时、指挥灵敏、快速查处”执法维权网络。2001年举办“明明白白买电器咨询服务”活动,解答消费者有关电器性能、特点等咨询,宣传电器消费知识。区消协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组建法律援助工作站,援助无力或无全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的经济困难消费者。2002年,区消协搜集当年商品房、食品、药品、保健品、美容服务等80余则广告,进行“广告与科学消费”评议,发现涉嫌误导、虚假广告31则,向有关行政部门和企业反馈商品和服务方面信息100多条。2003年8月,区消协鼓楼分会、中山社区、中心市场、新一佳超市等单位组成中山社区消费者维权站,迪信通手机市场和国美电器市场建立联络站,消费维权深入商厦、超市、市场、居民区等商城社区。9月26日,“12315”消费举报投诉试行网上信息平台,翌年正式运行,之后,信息平台先后荣获省、市“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称号。2004年4月召开“关注食品安全”座谈会,邀请街道、社区、商贸企业及市场代表分析解决餐桌污染、食品安全等问题。9月深入社区、企业、基层群众,宣传商品房开发经营法律法规,披露和整顿不诚信行为。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联合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20多个职能部门,37家市属公用企事业单位,150余名新闻工作者,在中山广场举行纪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10周年暨“健康·维权”宣传咨询现场会,发放《消费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32000余份,受理1824人次的381件咨询、投诉案。组织新一佳超市、童梦楼商场、永乐电器公司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柜(组)长134人参加“健康·维权”消费教育培训,倡导诚信经营,提高法律意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能力。新大世界农贸市场38户禽类食品批发经营户与有关部门签订《禽类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杜绝“双氧水浸泡禽类食品”流入市场。至年底,3个工商所和2个街道先后建立区消协分会,33家大型商场、专业市场、企业建立监督联络站,25个农贸市场、社区建立投诉站,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严密有序的较为完善的消协维权网络。2006年在中山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环境与消费”年主题宣传咨询现场会,启动维权一张网建设,区消协在全区8个街道64个社区成立消费者权益联络站(点),配合市消协开展主要服务消费环境问卷调查和宾馆饭店餐饮消费浪费情况调查。“12315”中心实行跟踪投诉案件督办制,及时发布消费建案警示。2007年开展“3·15”年主题活动,联合20多家市公用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在中山广场举办“消费和谐”大型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做好联络站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提高联络站自行调解纠纷能力和维权工效。2008年,区消协同区有关部门在中山广场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咨询现场活动。拓展“12315”调解网络,按照“12315”联络站进商场、进市场、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五进”要求,联络站增至113个。“12315”热线开通10周年之际,分局获市工商局颁发的“12315”十年维权突出贡献奖。同年3月14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在天一商圈启动。据统计,1989—2008年,区消协共受理调解消费投诉案件1100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9.98万元。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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