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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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36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货币
分类号: F822.9
页数: 4
页码: 773-7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货币发展史的一部分,具体讲述了宁波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货币形式和流通情况。从宋代的质库和邸店开始,到清朝时期的制钱、铜元和银圆,再到民国时期的兑换券、军用票和法币,最后到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人民币发行。文章还简要涉及了金属币、纸币和纪念币等货币的特点和变迁。
关键词: 货币 金融 海曙区

内容

宁波金融业从货币兑换开始。宋代有收受存款的质库和代管银钱的邸店。尔后质库邸店演化为典押当业和银铺等金银、货币买卖兑换业。清乾隆三十五年至五十三年(1770—1788),滨江店铺日益为钱庄所占,主要从事资金划拨和清算,不再限于银钱兑换和买卖。宣统元年(1909)前后,世界各国相继放弃金本位货币制度,银价上升,物价下跌,中国白银外流,典当、钱庄业受到打击。民国22年(1933),国民政府实施“废两改元”,继而政府发布命令,停止硬币流动,实行法币政策,传统钱庄业受致命打击,成为银行附庸。一批新成立的小型钱庄,专做沪、甬等地汇款和买卖公债、库券、银洋、角子业务。24年(1935)国民政府改革币制,白银收归国有,禁止硬币流通,实行纸币制度。法币替代银圆流通。至抗日战争爆发,纸币日益贬值。沦陷后,日伪强制使用中储券,法币加速贬值。抗日战争胜利后,政府曾运用黄金政策稳定货币,然物价飞腾,通货膨胀。至37年(1948)取消法币,改用金圆券,通货一再膨胀,金圆券也宣告崩溃。实施法币政策时1枚银圆兑换1元法币。是年,以法币300万元兑换1元金圆券,至次年,每小两(旧市制)黄金售价需金圆券46亿元,法币仅值原值2300万分之一,物价上涨69万亿倍。人们对纸币深怀畏惧,普遍用银圆、棉纱等实物作为交易媒介。1949年宁波解放,军管会发布命令,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禁止一切非法货币流通,确立人民币在市场上的绝对权威。到1952年,人民币信誉得到社会公认,币值得以稳定。
  第一节 金属币
  制钱
  制钱是以铜为主要币材浇铸的圆形方孔钱。明清时规定由官府统一铸制,民间不得私铸,故称“制钱”。1982年7月,天封塔底清理出历代钱币100余千克,其中有秦朝至南宋的历代钱币40余种。制钱以枚计数,串、吊、贯、缗和千文为计量单位。清康熙四十年(1701),每两铜(每斤16两制,下同)铸钱71枚。到光绪末年(1908)增至300枚。制钱价值量低,不便携带和大额使用,未能适应商品交换发展需要,民间熔化和私运出口,市上流动渐趋匮乏,加上银洋贬值,制钱反而升值。道光二十二年(1842),每枚银圆换制钱1341文。光绪二十一年(1895),上海《申报》载:“宁波……近来钱币高昂,为从来所罕有,计银洋一元,仅换970文……”二十五年(1899),《申报》称“郡城(指海曙境)制钱日少,……推原其枚,皆由奸侩将钱私运出口所致”。待铜元问世,制钱不再浇铸,逐渐退出流通,成为民间打造日常生活器皿和婚丧喜庆作吉祥物及辟邪之用。
   铜元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钱币改变形状,不再铸制方孔钱,在当十、当百大钱基础上改铸铜元,俗呼“铜板”。境内流通的主要是广东、湖北、福建所造当十铜元,正面书“大清铜币”、“光绪通宝”、“宣统元宝”等字样,背面多为蟠龙图形。一枚铜元当制钱10文。民国建立,有“中华民国开国纪念币”。民国3年(1914),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规定铜币重量成分,其中1分(当十)铜元,重1.80库平钱,含铜95%、锡4%、铅1%。初期,银圆每元兑换当十铜元八九十枚。光绪三十一年(1905),每枚银圆平均兑换铜元95枚。民国24年(1935),每枚银圆兑换铜元达到330枚,30年(1941)每枚银圆仅兑换铜元100枚。29年(1940)财政部通令,每100枚铜元兑换法币1元。宁波沦陷,在日伪搜刮下,伪合作社在出售纸烟时,除每包售价外,要附带收铜元1枚,后在配给纸烟时每户收铜元4枚。市上铜元绝踪,只民间仍有收藏。
  银两
  旧时以银锭、银块等形式存在的一种称量货币,曾与制钱、铜元、银圆等并列流通。按其成分分为纹银和纯银。纹银含纯银935.374‰。纯银又称“足银”,每百两纹银申水六两即为纯银。按其形状可分为元宝、银锭、锞子、滴珠(碎散银子)。唐、宋时城区有银作坊和银作铺,除打制饰品和器皿外,熔铸银锭和银块。宁波银庄业在清咸丰前以钱为记账单位,咸丰时改以银圆为本位,银两进出以上海规元为准。钱业市场中规元买卖曾是一大内容,杂色银两按规元折算,合甬洋收付。宁波现兑钱庄从事银圆、角子、制钱、铜元和各色银两估色、称量和兑换买卖业务。民国22年(1933),国民政府“废两改元”,结束银两和银圆平行的双银本位制度。次年,美国发行白银证券,宣布白银国有。在此前后,宁波多有私运白银出口,造成白银和银圆外流。但民间藏有白银及其制品仍颇为丰厚。
  银圆
  据《鄞县通志》载,“当内地及沪上用银两之际,而甬上已于百年前流通银圆”。明中叶,宁波对外贸易,外商多以银圆支付,并由菲律宾等地华侨带入西班牙和法国银圆,俗称“佛洋”,又叫“洋钱”和“番饼”。明正德年间(1506—1521)解除海禁,银圆流入增加。至万历年间(1573—1620),境内已广泛流传,按重量、成色折合银两或制钱行用,后渐成浙东一带主要流通货币。清道光年间(1821—1850),鹰洋(又称“英洋”)在流通中居于主导地位。道光二十一年(1841),英军侵犯宁波,劫掠银圆17万元,足见市上银圆行用之广。光绪十四年(1888),清廷广东试铸银圆“光绪通宝”,又称“龙洋”(背面有蟠龙图形)。宣统年间(1909—1911)改为“宣统元宝”、“光绪通宝”。光绪末,还改铸5角、2角、1角银辅币,但主辅币重量、成色大不如前。民国3年(1914)开铸袁世凯头像银圆,俗呼“大头”、“袁币”。17年(1928)开铸孙中山头像银圆,俗称“小头”、“孙币”。24年(1935),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停止使用硬币,实行纸币制度。民众不愿以银圆兑纸币,银圆转入储藏。抗日战争爆发,纸币贬值,民间常以银圆支付,同时也私相买卖。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收兑的银圆超过500万枚。
  第二节 纸币
  兑换券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中国通商银行成立,次年发行银两、银圆两种兑换券,此为全国最早,也为首先在沪、甬两地发行流通的本国银行兑换券和新式钞票。券面印有“TheImperialBankofChina”(意为中华帝国银行)。辛亥革命后改为“TheCommercialBankofChina”(中华商业银行)。开始时仅在宁波设兑换处,从事发行,随时兑换现银。宣统三年(1911)正月,大清银行在宁波设立分号,此前大清银行券在市上流通。民国3年(1914),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境内流通兑换券日增。20年(1931),国民政府制定《兑换券暂行条例》,仅限中国、交通两银行发行兑换券。
  军用票
  清宣统三年(1911)辛亥革命爆发,浙江军政府为适应军需,发行军用票。开始时军用票流通困难,中华银行宁波分行(大清银行基础)行长赵家艺与宁波海关商定,由海关收受军用票,渐流通无阻。至次年10月,军用票发行260余万元。民国元年(1912),第二期又发行200万元。军用票限期在浙江兑换现银,但市上仍有流通。甬籍人士张寿镛接任省财政厅厅长,力主收回。至民国3年(1914),军用票全数收兑完毕。
  法币
  民国24年(1935),国民政府废除银币本位,实行法币政策。以中央、中国、交通3银行(后增农民银行)发行钞券为法定货币。规定持有银币、银类者限时兑换成法币。鄞县政府对省实施办法提出释示,“如有将银币故存隐匿,意图偷漏、私运者,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处治”。开始收兑两个月间,收兑银币、银类80余万元。沦陷期间,日伪发行伪中储券,禁止使用法币。抗日战争胜利后,法币恢复流通。但物价上涨、通货贬值,法币发行500元、1000元券。36年(1947),发行5000元、1万元券。是年4月,发行关金券,1元关金券合法币20元。
  金圆券
  民国37年(1948)8月,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规定法币300万元或关金券15万元兑换金圆券1元,银圆每枚兑换金圆券2元。金圆券发行初期面额为一元、五元、十元3种,加辅币一角、二角、五角3种。次年3月,发行五百元、一千元、五千元、一万元大面额钞券。4月,发行五万元、十万元券,接着一百万元面额问世。至5月,万元以下金圆券因价值微小,在宁波市上消失。1949年5月宁波解放,禁用金圆券。
  附:伪中央储备银行券
  民国30年(1941)4月,宁波沦陷日伪规定伪中储券为“唯一合法”货币,禁止法币流通。中储券发行面额从二百元券增大到十万元券。35年(1946)3月,境内及各县共收兑伪中储券19245678万元,于4月售给华伦纸厂销毁。
  第三节 人民币
  从1949年5月28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的人民币成为境内统一流通的合法货币。人民币以纸币为主,也有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一元的辅币(金属币)。
  第一套人民币 1949年5月28日,宁波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布告,宣布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为统一流通的合法货币。人民币开始在宁波市场流通。此为中国人民银行在境内首次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向市民公布《金圆券兑换暂行办法》,人民币1元折金圆券25.6万元。6月4日收兑结束。第一套人民币面额有壹元(2种)、伍元(4种)、拾元(4种)、贰拾元(7种)、伍拾元(7种)、壹佰元(10种)、贰佰元(5种)、伍佰元(6种)、壹仟元(6种)、伍仟元(5种)、壹万元(4种)、伍万元(2种),共12种券别62个版本。1955年3月停止流通。
  第二套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新人民币),收回第一套人民币(旧人民币)。第二套人民币票面共11种。主币有壹元、贰元、叁元、伍元、拾元5种,辅币有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6种。新旧人民币比价为1∶10000,即新币1元等于旧币1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宁波支行在市区设立21个新旧人民币兑换点。6月10日兑换基本结束。
  第三套人民币 1962年4月1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发行第三套人民币,境内流通的棕色伍元券(1种)、漆红色壹角券(4种),后又增加拾元券(1种)、贰元券(1种)、壹元券(2种)、伍角券(2种)、贰角券(2种),共7种面额13种版别。
  第四套人民币 1987年4月27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四套(1980年版)人民币,境内流通的有主币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6种,辅币有壹角、贰角、伍角3种。
  第五套人民币 1999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五套人民币,境内陆续流通的有壹佰元券、伍拾元券、贰拾元券、拾元券、伍元券、壹元券和硬币壹元、伍角、壹角共8种面额。
  附:纪念币
  中国人民银行还发行有值可流通的纪念币,如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纪念币,1997年香港回归、1999年澳门回归纪念币等。这些纪念币在境内都有购买流通,受钱币收藏爱好者的青睐。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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