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企业经济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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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21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企业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421
页数: 3
页码: 473-4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演变历程。
关键词: 海曙区 企业经济 体制改革

内容

20世纪50年代,原区属企业是由一家一户个私手工业主通过联合,建立制鞋、服装、草席、刀具、胶木、竹器、车辆修配、印刷纸品、衣箱等合作社(或生产小组)后发展形成的。1958年大办人民公社。是年底,通过合作社各社员提供最初的企业资金和资产,以及先期创办的合作社(小组)积累再投入,社(民)办企业发展到44家,职工发展到1627人。随着国家形势发展和企业不断壮大,至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形成319家以区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为主(其中10家国有企业)的经济骨干力量。19782001年,全区对这些企业施行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环节的经济体制改革。企业改革经历了改革探索、产权突破、改革攻坚三个阶段,并实现了企业上市。
  改革探索
  从1978年至1991年为企业改革探索阶段。1978—1982年,以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为重点,着重调整国家及主管部门与企业的经济关系。主要内容是扩权、减税、让利,使企业拥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具体办法是试行“利润包干、按利提奖、超收分成”,以及定包奖赔责任制、浮动(计件)工资承包责任制等多种形式经济责任制。首先在工业企业试行,接着推广到区商业系统等行业。1983—1986年,实行两步利改税以及城区集体商业管理体制改革。1983年6月实行以税利并存为特点的第一步利改税。1984年9月实施以税代利为特点的第二步利改税。城区集体商业主要在1984年7月市政府批转市供销社《关于改革城区集体商业管理体制的意见》后,实行企业在市场上拥有独立进行购销活动自主权,以及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职工入股、民主管理、自主经营、按劳分配”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企业提出“放权松绑”,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打破“大锅饭”。1987—1991年,完善工业和商业等企业的经营机制,全面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产权突破
  企业产权突破从1992年至1996年。1992年7月,苍水街道(现鼓楼街道)下属的灵桥建材物资公司经营部(区属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区首家由职工个人参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改革进入最敏感、最核心,也是最关键的企业产权领域,揭开企业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入市场经济体制、成为真正市场经济竞争主体的艰难改革历程。苍水街道所属灵桥建材经营部企业负责人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行股份合作制试点。9月,区政府同意海曙区灵桥建材经营部实行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试点,要求苍水街道加强指导、服务,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试点操作灵桥建材经营部当时有职工11人,公司资产12万元。实行股份制试点之前,做了两项工作。其一,资产界定。企业资产总额界定为两大块:原苍水街道1986年重建该企业时拨付的资产,为街道集体资产,所有权归街道集体所有;企业总资产扣除重建时拨付的资产,剩余部分作为企业集体资产。其二,在明确产权、界定资产基础上,确定股份构成:街道集体经济股,即苍水街道1986年重建企业时拨付的资金为街道经济股,所有权归街道集体所有,计6.48万元,以每股50元计算,折合1296股,占股份总额的39.20%;职工按份共有股,即企业现有资产扣除重建该企业时拨付的资产后剩余部分,共计8.45万元,以每股50元计算,折合股权1690股,占股权总额的51.12%,此股不能继承和转让,股权归企业集体所有,但职工可以享受分红;职工个人股,广泛吸收职工集资入股,为企业发展生产经营投入资金,职工个人认购自愿,并按职工、中层干部、主要负责人的1∶1.5∶3的系数进行认购,所有权归职工个人,共集资1.60万元,计320股,占股份总额的9.68%。
  试点运行 灵桥建材物资公司(前身为灵桥建材经营部)实行股份合作制后,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法人代表责任心和危机感增强,避免了法人代表在企业的短期行为,增强了职工的凝聚力并扩大了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程度。后因经营场地遇到拆迁等问题停止经营,但产权改革突破效应已产生深远影响,人们对如何搞好搞活集体(国有)企业、如何让企业拥有真正内在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明确了方向。此后股份合作制企业试点,由街道下属集体企业延伸到工业局和商业局等主管部门下属企业,从贸易经营型企业延伸到生产制造型企业。区工业局、区协作办等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属企业,也要求进行产权改革。同时,产权改革又从企业单位向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延伸。1994年,马园卫生院实行由职工参股的股份合作制,是当时宁波五大城区中首家成立的股份合作制卫生院。企业职工参与投资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了不适应时代发展的生产关系,激发了广大经营者和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随着产权改革的发展,改制企业不断涌现,至1997年6月底,全区共有52家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1家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大多数实行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的企业中,集体(国有)股份占总股份的50%以上。
  改革攻坚
  1997年下半年,区委、区政府部署全区企业改革攻坚战。1998年1月,区委提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探索和采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在所有制形式、资产组织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管理方式上全面放开搞活区集体(国有)企业。要求两年内基本完成全区城镇和乡镇未转制的集体(国有)企业(包括已转制但不完善的企业)的改革,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
  2000年企业体制改革着重从产权置换、理顺劳动关系、理清债权债务、建立资本运作和社会保障机制五个方面展开。产权置换:公有资产有所进,有所退,以退为主,原集体(国有)企业改制为以原经营者和职工控股或持股为主的民营企业。全区319家原乡镇以上集体和国有企业,313家转为经营者群体持大股、部分职工自愿入股的民营企业,改制面达98%。理顺劳动关系:按“转变身份、适当补偿、承认工龄、续接社保”的原则,建立市场就业机制。全区6204名在册职工,5648名理顺劳动关系,占职工总数的91%,其中城区完成98%,乡镇完成90%。理清债权债务:按“规范、合理、彻底”的企业改制总要求,涉及公有资产置换,做好债权债务承接;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做好经济补偿;职工社会保障,退休人员非统筹费用计提;非经营性资产、不良资产剥离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原则,不留后遗症。盘活存量资产,建立资本运行机制:按“引进、调整、发展”思路,建立新型融资机制。新芝科器研究所、GQY电子实业公司、荣安房地产公司、华福继电器有限公司、太平鸟服饰有限公司5家公司争取进入资本市场。35家小型企业利用企业存量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出让、出售,引进周边县(市、区)及外省(市)企业资金9600万元。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对5个系统所属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大病统筹、门诊医疗费个人账户建立等纳入全市统筹。至是年底,全区城镇以上国有(集体)企业,313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其他6家尚未完成改制的特别困难企业,经过几年努力,都进行了改制。
  通过股份制改制、兼并、拍卖等一系列改革,形成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民营经济为主要特征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局面,企业投资由单一公有制投资主体变为多元股份化投资主体,企业体制由工厂制变为公司制,领导体制由厂长负责制变为“三位一体”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活力增强,经济效益提高,一些困难企业焕发生机,为全区经济发展打下了基础。
  企业上市
  1992年,宁波郡庙企业总公司率先在城区开展企业上市工作。该公司创建于1982年。1992年9月进行股份制改组,以原公司净资产及其他发起人投资折为3003万股发起人法人股,定向募集法人股345.60万股,内部职工股451.40万股,设立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1月发行社会公众股1270万股,总股份达5070万股。1994年2月24日,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甬城隍庙”(A股)。2002年6月,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大红鹰”。
  2004年,市属企业下放,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银泰股份”)、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工大首创”)、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维科精华”)3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总部在区境或注册于海曙区,全区共有4家企业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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