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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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21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121
页数: 5
页码: 472-4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的经济体制改革历程。
关键词: 宁波市 海曙区 经济体制改革

内容

境内经济体制改革基本与全国同步。农村改革始于1949年土地改革,以后实行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联产承包制等改革。进入21世纪后进行适度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土地有序流转等几个方面的改革,以后又进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商企业改革始于20世纪50年代,1956年完成私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业企业改革全面推进,不断深化,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全面推行企业承包责任制、产权改革等几个重要阶段,至2008年底还在继续深化。
  第一节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据郊区人民政府资料载,土地改革前夏禹、西成、泗港三乡(西郊乡前身),少数地主占耕地的20.06%,多数贫雇农占耕地的2.48%。1950年实行土地改革,上述三乡没收(征收)162户地主土地2800亩,土地重新分配后,地主占耕地的2.9%,贫雇农占耕地的31%。“土地还家”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
  1952年开始实行互助合作,遵循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发展生产,走共同富裕道路”。1953年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力。
  1958年大办人民公社,强调“一大二公”(公社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搞“一平二调”(平均主义、无偿调拨),刮“共产风”,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1966年“文化大革命”并队升级,打乱了生产关系,极大影响农业生产发展。
  1980年,郊区农村实行土地承包期限15年的家庭联产承包。1986年适度扩大土地经营规模,鼓励种田能手承包土地,郊区承包30亩以上土地的有20多户,个别有承包100亩以上的。2000年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30年),以后又实行土地有序流转。联产承包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2001年,段塘镇粮丰村和西郊乡震丰村进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2005年,全区农村完成股份制合作改革。至2006年有股民12767人,股份总数8.50亿元,量化总资产11亿元。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转为居民,农业经济逐渐淡出。
  第二节 企业经济体制改革
  20世纪50年代,原区属企业是由一家一户个私手工业主通过联合,建立制鞋、服装、草席、刀具、胶木、竹器、车辆修配、印刷纸品、衣箱等合作社(或生产小组)后发展形成的。1958年大办人民公社。是年底,通过合作社各社员提供最初的企业资金和资产,以及先期创办的合作社(小组)积累再投入,社(民)办企业发展到44家,职工发展到1627人。随着国家形势发展和企业不断壮大,至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形成319家以区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为主(其中10家国有企业)的经济骨干力量。19782001年,全区对这些企业施行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环节的经济体制改革。企业改革经历了改革探索、产权突破、改革攻坚三个阶段,并实现了企业上市。
  改革探索
  从1978年至1991年为企业改革探索阶段。1978—1982年,以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为重点,着重调整国家及主管部门与企业的经济关系。主要内容是扩权、减税、让利,使企业拥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具体办法是试行“利润包干、按利提奖、超收分成”,以及定包奖赔责任制、浮动(计件)工资承包责任制等多种形式经济责任制。首先在工业企业试行,接着推广到区商业系统等行业。1983—1986年,实行两步利改税以及城区集体商业管理体制改革。1983年6月实行以税利并存为特点的第一步利改税。1984年9月实施以税代利为特点的第二步利改税。城区集体商业主要在1984年7月市政府批转市供销社《关于改革城区集体商业管理体制的意见》后,实行企业在市场上拥有独立进行购销活动自主权,以及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职工入股、民主管理、自主经营、按劳分配”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企业提出“放权松绑”,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打破“大锅饭”。1987—1991年,完善工业和商业等企业的经营机制,全面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产权突破
  企业产权突破从1992年至1996年。1992年7月,苍水街道(现鼓楼街道)下属的灵桥建材物资公司经营部(区属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区首家由职工个人参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改革进入最敏感、最核心,也是最关键的企业产权领域,揭开企业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入市场经济体制、成为真正市场经济竞争主体的艰难改革历程。苍水街道所属灵桥建材经营部企业负责人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行股份合作制试点。9月,区政府同意海曙区灵桥建材经营部实行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试点,要求苍水街道加强指导、服务,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试点操作灵桥建材经营部当时有职工11人,公司资产12万元。实行股份制试点之前,做了两项工作。其一,资产界定。企业资产总额界定为两大块:原苍水街道1986年重建该企业时拨付的资产,为街道集体资产,所有权归街道集体所有;企业总资产扣除重建时拨付的资产,剩余部分作为企业集体资产。其二,在明确产权、界定资产基础上,确定股份构成:街道集体经济股,即苍水街道1986年重建企业时拨付的资金为街道经济股,所有权归街道集体所有,计6.48万元,以每股50元计算,折合1296股,占股份总额的39.20%;职工按份共有股,即企业现有资产扣除重建该企业时拨付的资产后剩余部分,共计8.45万元,以每股50元计算,折合股权1690股,占股权总额的51.12%,此股不能继承和转让,股权归企业集体所有,但职工可以享受分红;职工个人股,广泛吸收职工集资入股,为企业发展生产经营投入资金,职工个人认购自愿,并按职工、中层干部、主要负责人的1∶1.5∶3的系数进行认购,所有权归职工个人,共集资1.60万元,计320股,占股份总额的9.68%。
  试点运行 灵桥建材物资公司(前身为灵桥建材经营部)实行股份合作制后,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法人代表责任心和危机感增强,避免了法人代表在企业的短期行为,增强了职工的凝聚力并扩大了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程度。后因经营场地遇到拆迁等问题停止经营,但产权改革突破效应已产生深远影响,人们对如何搞好搞活集体(国有)企业、如何让企业拥有真正内在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明确了方向。此后股份合作制企业试点,由街道下属集体企业延伸到工业局和商业局等主管部门下属企业,从贸易经营型企业延伸到生产制造型企业。区工业局、区协作办等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属企业,也要求进行产权改革。同时,产权改革又从企业单位向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延伸。1994年,马园卫生院实行由职工参股的股份合作制,是当时宁波五大城区中首家成立的股份合作制卫生院。企业职工参与投资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了不适应时代发展的生产关系,激发了广大经营者和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随着产权改革的发展,改制企业不断涌现,至1997年6月底,全区共有52家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1家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大多数实行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的企业中,集体(国有)股份占总股份的50%以上。
  改革攻坚
  1997年下半年,区委、区政府部署全区企业改革攻坚战。1998年1月,区委提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探索和采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在所有制形式、资产组织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管理方式上全面放开搞活区集体(国有)企业。要求两年内基本完成全区城镇和乡镇未转制的集体(国有)企业(包括已转制但不完善的企业)的改革,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
  2000年企业体制改革着重从产权置换、理顺劳动关系、理清债权债务、建立资本运作和社会保障机制五个方面展开。产权置换:公有资产有所进,有所退,以退为主,原集体(国有)企业改制为以原经营者和职工控股或持股为主的民营企业。全区319家原乡镇以上集体和国有企业,313家转为经营者群体持大股、部分职工自愿入股的民营企业,改制面达98%。理顺劳动关系:按“转变身份、适当补偿、承认工龄、续接社保”的原则,建立市场就业机制。全区6204名在册职工,5648名理顺劳动关系,占职工总数的91%,其中城区完成98%,乡镇完成90%。理清债权债务:按“规范、合理、彻底”的企业改制总要求,涉及公有资产置换,做好债权债务承接;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做好经济补偿;职工社会保障,退休人员非统筹费用计提;非经营性资产、不良资产剥离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原则,不留后遗症。盘活存量资产,建立资本运行机制:按“引进、调整、发展”思路,建立新型融资机制。新芝科器研究所、GQY电子实业公司、荣安房地产公司、华福继电器有限公司、太平鸟服饰有限公司5家公司争取进入资本市场。35家小型企业利用企业存量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出让、出售,引进周边县(市、区)及外省(市)企业资金9600万元。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对5个系统所属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大病统筹、门诊医疗费个人账户建立等纳入全市统筹。至是年底,全区城镇以上国有(集体)企业,313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其他6家尚未完成改制的特别困难企业,经过几年努力,都进行了改制。
  通过股份制改制、兼并、拍卖等一系列改革,形成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民营经济为主要特征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局面,企业投资由单一公有制投资主体变为多元股份化投资主体,企业体制由工厂制变为公司制,领导体制由厂长负责制变为“三位一体”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活力增强,经济效益提高,一些困难企业焕发生机,为全区经济发展打下了基础。
  企业上市
  1992年,宁波郡庙企业总公司率先在城区开展企业上市工作。该公司创建于1982年。1992年9月进行股份制改组,以原公司净资产及其他发起人投资折为3003万股发起人法人股,定向募集法人股345.60万股,内部职工股451.40万股,设立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1月发行社会公众股1270万股,总股份达5070万股。1994年2月24日,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甬城隍庙”(A股)。2002年6月,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大红鹰”。
  2004年,市属企业下放,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银泰股份”)、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工大首创”)、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维科精华”)3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总部在区境或注册于海曙区,全区共有4家企业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
  第三节 经济管理体制沿革
  1958年前,区政府没有管理经济工作的机构。1958年起,区级政权中开始有分管经济和计划的领导和人员,但经济工作主要由街道办事处管理,设有专门管理街办企业的工业股。
  1963年,区政府设立宁波市手工业联社海曙办事处,名义上为市手工业局派出机构,实际上是区政府管理区属经济的机构。1966年下半年,宁波市手工业联社海曙办事处撤销。“文化大革命”中,管理经济和计划的职能由区(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的生产指挥组织承担。1969年,海曙和镇明两区革委会分别设有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和人民保卫组,其中生产指挥组人数占一半以上。各街道设有企业管理站,管理街道企业。1978年11月,海曙和镇明两个区政府分别设立分管工业生产的工业办公室(简称“工办”)。当时区属经济主要是工业,工办实际上就是区政府主管经济和计划的部门。区工办主要职能是管理、审批和报批区办企业(全民和大集体以上企业需由市计委审批),主要任务是争取区办工业的产品列入国家计划,同时参加国家和省、市的产品订货会,既可拿到工业生产用的原材料,也能使产品由国家订货包销。1980年底,海曙和镇明两区分别撤销各街道企业管理站和社会劳动力管理站,组建海曙(镇明)区工业公司、海曙(镇明)区商业综合公司和海曙(镇明)区劳动服务公司。公司性质为区属大集体企业。各公司业务分工是:区工业公司经营管理全区的区属工厂、独立核算的街道工厂和街道办的生产组等生产业务;区商业公司经营管理区商业经理部和各街道居民区办的饮食、服务、代购代销、理发、茶水等行业;区劳动服务公司负责经营各街道办的劳动服务队、房屋修建队、运输队、费用工、临时工介绍、招工和待业人员的组织教育及各居民区的生产生活服务社。
  1984年两区并建,取消区工办。区政府管理经济的部门主要有区计划经济委员会(简称“区计经委”)、区商业局、区农业委员会(区农林水利局)。区计经委是区政府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进行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亦是区属工业的主管部门。区商业局是区属商业企业的主管部门。区农业委员会(区农林水利局)是区属农、林、牧、渔业生产及农机、水利的主管部门。1986年2月区属城区工业企业从区计经委划出,建立区工业局。是年8月,区政府设立专门管理乡镇企业的乡镇企业管理局。1987年9月撤销区工业局,原区工业局所属企业均归区计经委领导。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对外开放,区政府经济管理体制及管理部门不断发生变化。1988年3月建立区对外贸易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990年7月撤销,建立区外贸局。1990年8月,城区工业企业再次从区计经委划出单列,重建区工业局。1990年8月,区农业委员会改为农村经济委员会。1992年11月,区计经委与区外贸局合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1994年5月,撤销区乡镇企业局。1996年7月,区工业局与区商业局同时转制为经济实体,分别成立区工业集团公司与区商业集团公司。1996年5月,建立贸易局,主管内贸和街道企业。10月,区计经委更名为“区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外经贸局)”,职能基本相同。2002年,区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与区统计局同时撤销,设置区发展计划局(统计局)。2002年4月,区农村经济委员会行使管理区属工业的职能,更名为“区经济发展局”。2005年4月,区发展计划局(统计局)改组为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2005年7月5日,将区政府办公室承担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职能划入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2005年7月,区统计局又从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中划出,单独设置。至2008年底,区主管经济的部门有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贸易局(区外贸局、区旅游局)和区统计局。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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