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综合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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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13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综合治理
分类号: U412.37
页数: 2
页码: 347-3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的综合治理情况。
关键词: 海曙区 月湖街道 综合治理

内容

解放初期,街道前身月湖地区居委会在公安派出所组织领导下,发动居民参与镇反、防奸、防匪、禁赌、禁毒、禁娼、防火、清理户籍等工作。管教地、富、反、坏“四类分子”,责令其定期汇报思想,促进思想改造。组织治安巡逻队,成立防特务、防盗贼、防火灾“三防”呼喊队,加强大街小巷治安工作。居委会调解主任,居民小组调解组长,负责调处家庭、邻里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居民团结和睦。1956年原县学、湖西两街道建立后,街道与所属居委会设治保、调解委员会,其中治保以派出所为主,调解以街道、居委会为主。1981年,原县学、湖西两街道由主任分管综合治理,一名街道干部负责具体工作,业务上受司法局指导。1985年根据区委部署,连续开展普法宣传学习活动。
  199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原县学、湖西两街道建立由辖区单位代表参加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街道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分别任主任、副主任,根据中央“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要求,组织、领导、协调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993年原县学、湖西两街道合并建立月湖街道后,调整充实街道综治委,街道党工委书记、派出所所长分别任主任、副主任,辖区89家单位为成员单位,下设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和综治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综治工作。综治委统一街道、派出所、辖区单位治安管理力量,针对车辆失窃、“白闯”入室偷盗、“黄、赌、毒”等社会治安问题,增强预防、打击力度,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提升居民安全感。2001年区委、区政府提出创建“平安大区”总体要求,街道成立由街道、派出所、辖区单位、居委会代表组成的月湖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简称“综治协会”),制订协会会员条件、义务、权利,下设8个分会,形成会员单位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综治格局,共建“平安街道”。组建由116名专职护楼员组成的护楼队和由9名专职人员组成的路面日防队,负责各地段、时段和重要街路治安工作。实施居民区和辖区单位坚持“日平安”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做好“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工作。200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改为综合治理科,开展创建“平安社区”、“安全小区”、“治安安全单位”和“无毒社区”活动。2003年出台《月湖街道建设平安社区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及《月湖街道建设平安街道考核责任划分表》,分别与辖区50人以上单位、科室、社区签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成立综治房产中介分会,从源头上加强对外来人口和房屋租赁安全的防治工作。成立综合物业分会,开展“治安防范创星级”活动,5个物业小区获区综治委授予的“二星级物业治安防范安全小区”称号。推进人民调解标准化建设,调解成功率100%。月湖景区列为市政府重点创建单位后,通过宣传发动、调查摸排、集中整治、建立制度等一系列工作,达到“平安、有序、整洁、优美”总体目标,10月通过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验收。2004年遵循“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方针,推进平安街道建设,市第一医院、望湖市场等9家重点创建单位签订治安承包协议。做好拆迁地块治安工作,组织人员巡逻,维护治安,实现“零进京、零进杭、零滋事”信访预期目标。发挥社区综治警务室防治作用,做好小区“法轮功、归正人员、吸毒者”思想转化工作。开展创建“无刑案小区”活动,3个小区达到“全年无刑案”。2005年4月出资20万元建成“月湖景区治安防控中心”,成立月湖景区治安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整治综合实施方案,构建“打、防、治、管”于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落实治安责任承包机制,景区发案率得到遏制,全年发案28起,同比下降40%。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太阳社区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06年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金融“三个平安”创安活动,宁波二中、市第一医院、市建设银行被定为试点,采取由点到面工作方针,提升基层创安效果。投资50万元改造老小区,实施庭园式封闭管理,5个老小区1500户居民在1年内发生刑事案件6起,同比下降87%。2007年,街道辖区发生各类刑事案件729件、“两抢”案件43件,同比分别下降5.8%和12.3%。受理信(电)访80起,接待来访人员120人次,成功调解193件,成功率100%。2008年联手宁波二中、市老年大学,在全区率先成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确保重大任务期间辖区政治稳定与社会安定。重视生产安全工作,64家企业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帮助企业完善综治工作网络和应急管理流程,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大600余家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长春路60号地块整治工作。街道于1995年、1996年、1998年、2004年、2005年、2007年、2008年获市综治委授予的“综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获“区建设平安大区先进集体”、2003年获“区执法责任制优秀单位”称号。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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