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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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11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TU993.4
页数: 1
页码: 31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宁波市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和环卫保洁发展情况,包括从民国时期到2000年代的不同阶段的发展和变化。
关键词: 海曙区 环卫管理 管理机构

内容

境内环境卫生管理最早可追溯到民国8年(1919)建简陋粪坑,经营城市粪肥牟利。24年,各区区公所建立卫生委员会分会,由区公所管理。次年,卫生警、清道夫划归宁波公安局管理,警察局设清道队。37年11月成立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隶属鄞县卫生院。
  1949年5月,宁波军管会财经部财政处接管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区设5个分处,境内海曙镇(战船街12号)和镇明镇(长春路30号)分别为第一分处和第二分处办公地。1950年7月,环卫处移交宁波市公安局领导,清道队并入环卫处,清道和清肥合为一体。1951年9月,宁波市环卫处划归宁波市卫生局,履行全市范围内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职能。境内设立环境卫生站,履行环境卫生作业职能。1978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划归市城乡建委领导。1984年,市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职能下放到区,区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履行全区范围内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职能。区环卫管理所人事管理权归属区政府,隶属于区城建局,下设西门、平桥、县学、濠河4个环卫站,承担居民生活垃圾、粪便日常收集和道路保洁作业及公厕、便斗清洗管理工作。1988年1月,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更名为“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成立汽车清运队,负责全区垃圾中转清运、粪便清运和垃圾中转站管理。1988年3月成立南门、东门、西门、北门4个环卫所,撤销原东门所、西门所、泥浆清运队。1988年8月成立河道保洁队。1998年12月成立清洁服务有限公司。1999年4月,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率先改革体制,分离管理与作业合一职能,分别成立区环卫管理处和区环卫服务中心。区环卫管理处保留原有辖区环境卫生管理职能,内设办公室、综合科、监察队、渣土办和灵塔(现为江厦)、月湖、鼓楼、西门、南门、白云街道环卫站。区环卫服务中心从事环卫作业任务,实行企业化管理。街道保洁人员从社区居委会(村)中剥离,成立街道(乡镇)保洁中心。2000年6月,撤销区环卫管理处,成立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管理处,负责对区环境卫生、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的管理、审批、考核和执法。2002年2月,区环卫服务中心为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12月,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管理处更名为“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为区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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