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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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11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TU993
页数: 1
页码: 3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也得到了加强,通过领导和管理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宣传贯彻法律和政策、制定规划计划和办法等方式,提高了全区市容秩序管理水平。
关键词: 海曙区 市容管理 管理机构

内容

1984年11月,区设立市容监察中队,受市市容监察大队和区政府办公室双重领导,编制43名。这是区第一批专职从事市容管理工作人员。1986年8月,市市容监察大队解散,区成立市容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区政府办公室,下设区市容监察大队、南站广场管理办公室和综合管理办公室,履行全区市容秩序管理职责。1993年1月,区市容管理办公室撤销,区市容监察大队更名为城建监察大队,隶属于区城建局,履行全区范围内市容秩序管理职责。各街道组建城建监察中队,履行街道辖区内的市容秩序管理职责。1999年4月,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建设与管理分设、作业与管理分离、事业与企业分开,成立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简称“区城管办”),履行全区城市管理综合协调职能,与区爱卫办合署办公。区城建局城建监察大队成建制划归区城管办领导。
  2002年4月,区政府设立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主要履行以下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和办法,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导和管理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负责全区市容秩序管理,培育和发展养护市场,实施全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作业招投标和行政监督管理等。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政区、地理环境、人口、城区建设、街道、经济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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