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皮租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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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唯一号: 112834020230000465
专题名称: 青田县皮租习俗
文件路径: 1128/01/object/PDF/1128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724.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皮租〕即“佃皮租”。早时农民垦荒,田骨属于山主,田皮则为自己所有。一丘田分为“田骨”与“田皮”两层,既维护山主的所有权,又承认农民的垦山权,便于调动垦荒者积极性。田骨一般不卖,田皮则可自由买卖。垦荒者出卖田皮后仍耕种原来的土地者,要纳“佃皮租”。佃皮租租额占收获量的50~75%。 由于田分成“骨”与“皮”,便形成了多种畸形地租:一丘田“骨”与“皮”同属一户的,要纳“正连佃”(正租连佃皮租);一丘田“骨”与“皮”分属两户的要纳双边地租。还有一“皮”多纳的情形:田皮拥有者出于无奈,只得一“皮”多卖。卖一次而纳一层皮租的,称“一佃”,卖二次而纳二层皮租的,称“二佃”,由此类推。于是一丘田的田皮,有分别向甲乙丙3家纳皮租的情形,其租额远远超出收获量,佃户只好借东家还西家。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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