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契税收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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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唯一号: 112834020230000274
专题名称: 青田县契税收情况
文件路径: 1128/01/object/PDF/1128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439.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契税 清光绪年间,每年契税额征银30两。民国2~18年共征契税26149元,契纸工本费5700元。3~16年,共收验契费15471元。25~29年,随同契税带征置产捐4296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开办契税,至8月底,征税3427元,收契纸工本费980元。农业合作化后,契税限于房产,征额甚微。“文化大革命”期间,契税工作一度停顿。1981年12月恢复征收。1982~1987年,共征税9481元。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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