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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青田县矿泉饮料公司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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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唯一号:
112831020230000218
机构名称:
青田县矿泉饮料公司
文件路径:
1128/01/object/PDF/1128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317.pdf
起始时间:
1987年
机构描述
青田县矿泉饮料公司创建于1987年,系国有企业,主要生产瓶装矿泉水。企业注册资本金218万元,改制时职工54人。至1998年,因管理不善,工艺流程落后等因素,企业连年亏损,亏损总额286.5万元,根据《关于同意青田矿泉饮料有限公司整体出售方案的批复》(青政〔1998〕21号)进行解散拍卖。经县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总资产461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237万元),企业总负债为402万元(未包括原扩建形成的债务160万元的本息),经测算,职工安置费需74万元,该两项之和超过企业总资产。根据《青田县国有、县属集体企业转制改制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险暂行规定》(青政字〔1996〕139号)的精神,公司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职工办理退休,退休工资及补贴等费用由县社会保险管理处发放。对要求自谋出路者,以每年工龄700元计发遣散费。对一时找不到工作单位又不愿遣散的职工,给予半年时间过渡期,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170元/人,半年满后在扣除原发生活费后发放遣散费,予以遣散。对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提取20%统筹资金后,由职工自行缴纳保险费至退休年龄,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管理处领取养老金。由于特殊情况由组织分流的职工,以每安置1人支付1万元安置费给接收单位(不超过本人的遣散费)。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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