滩坑水电站五种安置形式移民个人补偿补助标准

知识类型: 图表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1020230001822
图表名称: 滩坑水电站五种安置形式移民个人补偿补助标准
起始页: 0906.pdf
结束页: 0907.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D632.4
关键词: 青田县 移民 补助

内容

滩坑水电站五种安置形式移民个人补偿补助标准(单位:元/人) 项目标准统一定点投亲靠友自谋职业养老保险自谋出路备注 生产安置费 10000 安置地乡镇政府用于调剂移民生产用地和征用移民建房用地 10000元列支征用移民建房用地费用外,剩余部分发给移民 统筹投保 10000 基础设施费 4975 在安置点建房或自购房的,按人均2800元发给移民个人;其余安置地乡镇政府统筹用于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4975 搬迁运输补助费 100 迁人地乡镇统筹 100 迁人地乡镇统筹 迁人地乡镇统筹 100 专项预备费 700 移民建房困难补助费按人均500元发给移民个人;特殊生活困难补助费200元由县移民主管机构统筹 建房补偿费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 900 900 900 900 900 900 过度生产补助费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搬迁运输费480移民自行搬迁的,按县内安置人均380元、县外安置人均480元的标准发给移民个人:政府统一搬迁的,由迁出地乡镇政府统筹。投亲靠友安置的按人均480元发给移民个人480 搬迁损失误工补助费500 480 480 480 480 480 统一投保20 奖励 5000 合计 21655 8680 9260 18680(扣除征用建房用地费用)8680 26435 生产生活设施补偿费 房屋附属设施补偿费 水库淹没区和坝址、施工影响区的移民生产生活设施、房屋及附属设施、零星果木等各类实物,根据华东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调查的实物指标,经动迁地乡镇政府按实核定,按照青政发 零星果木补偿(2003 )6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给移民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阅读

相关地名

青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