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筹建青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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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青田党史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1917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筹建青田县人民政府
分类号: E297.4
页数: 6
页码: 236-241
摘要: 本篇文章记述了筹建青田县人民政府的情况。其中包括成立县人民政府筹备委员会、成立区乡村人民民主政权、巩固民主政权、青田县人民政府诞生等。
关键词: 青田县 人民政府 成立

内容

一、成立县人民政府筹备委员会
  1949年4月14日,浙南地委决定成立中共青田县委员会和青田县民主政府,徐寿考为县委书记兼县长。4月25日浙南行政公署成立,宣布浙南境内各级国民党反动政府及一切反革命组织一律解散,其所颁布之法律、法规、法令、政令一律废止。从而为浙南各级人民民主政权诞生拉开了序幕。
  青田解放后,中共青田县委遵照浙南行政公署的指示迅速召开会议,决定成立青田县人民政府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筹委会),以徐寿考、冯增荣、杨进尧、陈鸣皆、陈渭生、林宗浩、包亦珍6人为委员,徐寿考为县筹委会主任。5月19日,在城内大操场召开有各村民兵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万人大会。会场上枪戟林立,红旗蔽天,群众情绪高昂。徐寿考和冯增荣分别在会上讲话,宣告青田县人民政府筹委会成立。县筹委会开始临时行使职权。
  首先,加强对接管队领导。先后接管了国民党青田县政府、县党部、三青团、秘书室、档案室、鹤城镇公所、县法院、警察局、监狱、汽车站、邮电局等16个单位、部门和国民党仓库、代理公库,计接管黄金3.635两、白银10两、银圆272元、伪金圆券1323.6元、粮食1.34万公斤、寺租谷10.55万公斤。
  其次,成立城区工作委员会,任命黄世寅为主任,曾绍诚、陈鹏超为委员,负责城区工、青、妇、学等群众团体的组织,先后成立了青田木球业工会、青年联合会和学生联合会等。
  第三,动员1500多民兵配合第二支队、中共文成县委警卫队,于6月中旬在白岩歼灭夏守素自卫总队,毙敌、俘敌300余人,缴获轻机枪4挺、步枪130支、短枪21支、冲锋枪4支、手榴弹80枚。夏守素被围困在老家万阜石赤岭山洞里走投无路自杀。县长兼自卫总队长童鑫森随国民党八十八军独立营向福建方向逃窜。
  第四,培养与选调干部,先后训练与提拔干部136名,经考察留用旧职人员11名。向浙南行政公署和浙南地委要求选调部分干部到青田工作。
  第五,建立县筹委会工作部门:秘书室和民政、财经、文教、公安4个科,总务、税务两个股。配备各室、科、股负责人。主任秘书冯增荣,民政科长陈渭生,财经科长林宗浩,文教科长陈田涛,公安科长黄世寅,总务股长郑源,税务股长林绍邦。
  二、成立区乡村人民民主政权
  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成立各级人民民主政权,县筹委会决定成立各区人民政府筹委会,同时组织工作组到各乡开展乡村政权建设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建立 1949年6月3日,县筹委会按照各区委领导范围划分区政府管理范围。同时任命陈鸣皆等13人为万山、船寮、丽东、山口四个区政府筹委会委员,指派陈鸣皆、李忠寿、徐贤茂、黄宝宗为该四个区区政府筹委会主任委员。不久,为便于领导,县筹委会将丽东区和船寮区合称海口区;将山口区改名为水南区;将鹤城镇从城区析出,列为县直属镇。同时增设北山区。根据工作需要和行政区域的变动,县委相应调整区委:5月,中共永嘉县委将山口区委及所属党组织移交给中共青田县委。5月24日,根据中共浙南地委和中共青田县委常委会议4月的决定,中共高市区委员会成立,杨进尧为书记。7月,中共青田县委撤销高市区委,建立中共北山区委员会,书记杨进尧。中共山口区委员会改称中共水南区委员会,李忠寿主持工作。8月,中共丽东区委员会撤销,9月,建立中共海口区委员会,书记徐贤茂。
  区辖乡及村之划分原则:乡依山区1500-4000人口,平原3000—7000人口试行划分;村一般以80户—300户之自然村为一行政村,不满80户村可与邻村合并划为一行政村。300户以上之大村可试行划分若干行政小组(10—20户)。为集中力量进行反霸减租秋征任务,一般仍按原乡保区域建立乡村政权。
  调整后各区人民政府下辖情况为:
  万山区:温溪、峰山、富源、黄坦、港头、贵岙6乡;
  海口区:浮石、荷池、高市、雁衢、湖川、石芝、海溪、叶店、祯埠、章村、东山11乡;北山区:奕仁、鹤云、万阜、岭下、玉溪、廉正6乡;水南区:四外、四内、三外、阜山、竹山、方山、港口、五溪8乡。1949年6月,万山区人民政府成立。7月,鹤城镇、海口区、水
  南区人民政府成立。9月,北山区人民政府成立。各区镇人民政府先后启印视事。
  1949年7月,县筹委会批准本会工作部门及干部配备的同时,批准各区镇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和干部配备:万山区长陈鸣皆(兼),水南区长李忠寿,海口区长徐贤茂,北山区长杨进尧,鹤城镇长黄世寅(兼)。各区镇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除主任秘书外,其他与县筹委会工作部门相同。
  乡村政权成立1949年7月4日,县筹委会公布贺洪元等26人为各乡工作组组长,各组长到乡以后,建立工作组(又称筹委会),开展建立乡村政权工作。
  各乡人民政府,设乡长1人,副乡长1至2人,副乡长兼文书与财粮之职。乡人民政府为委员会制,1万人以下的乡由委员9人至11人组成,1万人以上由11人至13人组成,内设正副主任(正副乡长兼),其他委员分任财粮、生产、公安、支前、文教、优救、武装、调解等委员。乡人民政府未成立之前,由乡工作组暂行代替行使乡政府职权。在工作有基础,农会普遍成立,反霸减租斗争已全面进行,农民占优势的地方,试行有领导的普选乡行政委员会。村设行政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7至9人组成,负责管理全村工作,并从委员中产生村长,村行政委员会的分工与乡相同。
  乡村政权建立时必须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废除保甲制度。据统计,到1950)年2月全县已有27个乡、236个行政村建立了政权(其中,包括青景丽县委1949年3月在廉正乡属成立的张口乡人民政府和松宣遂工委在丽青边成立的江南区政府下辖章村、东山、祯旺3个乡),分别占乡村总数的79.4%和61.7%
  三、巩固民主政权在区乡政权陆续建立的同时,县委、县筹委会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了支前、扩军、肃反、整理里土地、剿匪等项工作。
  第一,支前工作。5月成立县支前委员会。6月,各区镇支前委员会成立。到8月份,全县共征粮20万斤,劳军猪19头、肉1050斤、火腿2支、羊112头;木柴100多万斤,布草鞋4127双,调集运输木船40多支、民工100多人,按时把支前物资运送到浙南支前委员会。江南区征集大米3万斤、草鞋1万双,支援过境大军。
  第二,扩军运动。6、7两个月动员参军130名,内送浙南游击纵队第二支队58名,扩充县委警卫队6个班72名;扩充民兵1700多名。8月,县委警卫队奉命改编为县大队,动员青年入伍350名,在各区先后成立了中队。
  第三,肃反清算。自6月份开始,各区镇筹委会对辖区内的反动势力,包括特务、土匪、恶霸等进行调查,办理解散登记手续,同时动员群众检举清算一切反动分子,巩固革命政权。到8月底,全县5区1镇共召开斗争大会320多次,斗争恶霸分子127人;清算粮食30多万公斤。其中为各地雇农解决荒月粮食8.54万公斤;动员反动组织人员自新60多人。
  第四,整理土地。为解决农民不合理的负担,力求秋征公平合理,并为土改做好初步准备工作,县筹委会于7月间组织了12人的查田工作队,分赴各区配合乡干部进行清查田亩、评户核对工作。
  第五,剿匪。青田刚解放,在县境内及边境地区窜扰的土匪有蔡洪登、柳志昌等大小股匪数十股,武装土匪1000余人。土匪的活动和罪行是暗杀、绑架、劫掠、造谣、欺骗等。针对上述匪情,县委、县筹委会专门制订了肃清匪特宣传提纲,于8、9两个月集中时间进行重点围剿。8月间,浙江省第五军分区(温州)警备团派部队协助青田县大队剿匪。县人民政府成立后继续进行剿匪工作。
  四、青田县人民政府诞生
  1949年8月,华东南下干部纵队第三支队第四大队第六中队一部36人由中队长田云涛带领到青田县工作。9月,中共青田县委、县筹委会根据中共中央、华东局和浙江省委《关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决定召开青田县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9月27日,县筹委会奉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电令,布告全县,正式成立青田县人民政府,撤销青田县人民政府筹备委员会①。田云涛任青田县县长。11月1日至4日,青田县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鹤城镇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正式代表127人,列席代表6人,代表来自党政军、各部门和社会各阶层(工人、农民、工商、文教、学生、青年、妇女、自由职业、宗教、开明人士)。与会代表听取了县委书记徐寿考作的《有关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规定的报告》和县长田云涛作的《青田解放五个月来的施政工作及六大任务的报告》。会议期间收到教育界、妇女、木球业工联会代表提案17件。大会闭幕后,主席团转为常驻会,并成立研究小组。
  11月11日,青田县人民政府向第五区(温州地区)专员公署报告:本县人民政府至于11月4日正式成立,启印视事①。青田县人民在党和政府领导下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附注

①青田县档案馆民国档案12-1-1第26页。 ①青田县档案馆民国档案12-1-1第32页。

知识出处

中共青田党史第一卷

《中共青田党史第一卷》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记叙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浙江青田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掠夺,推翻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的统治,消灭剥削压迫制度,建立人民政权,进行的英勇不屈斗争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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