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孤寡老人供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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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136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孤寡老人供养
分类号: D632.2
页数: 2
页码: 930-931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某县对农村五保户和城镇孤寡老人的供养政策和现状。从1987年推出《关于做好农村五保户工作的意见》到2007年底,该县的五保户入院供养人数增加近4倍,享受医疗救助达8130人次,共支出资金289.64万元。随着时间推移,该县的孤寡老人供养制度不断完善,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福利和关怀。
关键词: 农村五保户 城镇孤寡老人 供养制度

内容

农村孤寡老人称“五保户”城镇孤寡老人称“三无”对象。
  1987年6月,县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农村五保户工作的意见》,对各乡镇五保户供养标准、办法、经费、口粮、物资、燃料等予以确定,实行乡镇统筹,分级管理,民政部门给予补助,村委与五保户签订供养合同,由村集体经济和国家分担散居供养。
  2001年,县民政局所属的社会福利院设床位60张,收养40人。全县社会收养性单位30家,床位137张,收养113人。
  2002年,全县社会收养性(包括寄养、托养)单位132个,床位199张,收养159人。
  2003~2007年,全县入院供养人数增加近4倍,年均供养标准从460元增至2316元,增长4.03倍,改善了供养对象的吃、穿、住状况。在医疗方面,全额出资让五保老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并纳入“医疗救助”政策范围,解决五保老人大病就医问题。同时,省、县两级每年各安排门诊费300元/人,解决他们的小病小伤治疗;并建立“医疗保障金制度”预付他们的看病费用,解决无钱看病等问题。至2007年底,享受医疗救助8130人次,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89.64万元,超过全省医疗资金平均使用水平。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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