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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五篇 人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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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1348
颗粒名称:
第五篇 人民生活
分类号:
F299.24
页数:
24
页码:
911-934
摘要:
本文共分为六章,涵盖了青田县收入、住房、消费、保障、福利和扶贫等方面的情况。其中,保障方面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保险、失地农民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福利方面包括慈善救助、扶助残疾人和孤寡老人供养等;扶贫方面包括政策扶持、生活救助、科技培训和结对帮扶等。
关键词:
收入
扶贫
青田县
内容
改革开放初期,青田仍属贫困县。1991年,青田县被确定为省重点扶持县,在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及结对县的帮扶下,提出“脱贫致富奔小康”战略目标,1998年1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光荣脱贫县”。2005年末,全县基本实现小康,人均生产总值由1988年的592元上升到2007年的15319元,增长24.88倍。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长,居住条件日益改善,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第一章 收入
第一节 农村
农民收入
据县农调队农村抽样调查,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年总收入5157.84元,比1988年的545.72元增长8.45倍。人均纯收入4429.3元,比1988年411.13元增长9.78倍。年末人均储蓄存款由1988年的96.43元,提高到2007年的752.61元,增长6.8倍。
收入构成1988年,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包括农林牧渔业收入和家庭副业收入)占人均总收入的84.7%,集体分配收入占4.3%,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占11%。
1992年起,劳动者报酬(即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包括馈赠、国外带回)收入增加,家庭经营收入所占比重下降。2007年,家庭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34.6%,比1992年下降49.3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36.2%,转移性收入占27.5%,分别比1992年提高30个百分点、17.6个百分点。
收入差异据县农调队对农村住户家庭抽样调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差距越来越大。1988年人均最高纯收入为最低纯收入的9.3倍,2007年升至35.4倍。
第二节 县城
居民工资收入
1988~2007年,青田县全部单位(含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每年增长17.57%,其中全民所有制(后称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每年增长17.69%,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工资平均每年增长16.77%,其他(含民营、个休)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994年后每年增长15.25%。
平均工资 2007年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年人均工资比1988年增长20.67倍。其中国有单位年人均工资增长21.07倍,集体单位年人均工资增长18.03倍,其他单位年人均工资比1994年增长5.33倍。2007年,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比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工资高55.4%,比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工资高51.8%。
行业差距 职工工资的行业差距较大。据县统计局1988年、1992年11大行业及2004年、2007年22大行业统计对比,职工年均工资最低行业与最高行业的比差分别为:1988年最低行业(农林牧渔水利业1307元)与最高行业(卫生、体育、福利事业2099元)的比差为1∶1.61;1992年最低行业(工业2036元)与最高行业(金融、保险业2999元)的比差为1∶1.47;2004年最低行业(农林牧渔业8806元)与最高行业(信息传输、计算机40673元)的比差为1∶4.62;2007年最低行业(住宿、餐饮业11081元)与最高行业(电力、煤气及水生产供应业60969元)的比差为1∶5.50。20年中,1988年、1992年最低平均工资与最高平均工资的比差在61%以内,2004年、2007年,最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5.5倍。
居民可支配收入
1998年,据全地区抽样调查资料推算,青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00元;2004年,县统计局开始城镇抽样调查,200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612元,比2004年增长48.68%,年均增长14.13%。
收入构成 2007年,县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薪收入833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50.2%。
转移性收入(即离退休金、外汇赠送收入)649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39.1%。
财产性收入(即居民家庭拥有的动产、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432元,占可支配收入的2.6%。
经营净收入(即居民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1346元,占可支配收入的8.1%。
收入差异由于家庭就业人员与家庭人口负担系数的高低等差异,县城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逐年增大。
据2007年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对县城100户居民家庭调查,20%低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高收入组的20.1%,其中低收入组的人均经营净收入仅为高收入组的13.2%。
第二章 住房
第一节 农村
新建住房
1988年前,农民居住多为泥石木结构瓦房。20世纪90年代开始,农民余钱逐步增多投向住房建设。据县农调队调查,2007年,农民人均居住支出430.1元,比1991年26.5元增长15.23倍,年均增长19.89%。2002~2007年,全县农村乡镇房屋建设批建用地22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6.2万平方米。由于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乡村康庄路、旧村改造、村庄整治力度加大,许多农村新建宽敞明亮、式样新颖的砖混红瓦楼房,并大多进行室内装修,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有了很大改善。2007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7.7平方米,比1991年19.9平方米增加了17.8平方米。
季宅乡政府所在地黄言圩自然村,2007年,全村121户486人。1988年以来村民收入增加,建新房152间(套)。
船寮镇王巷村许多村民外出务丁,收入多用于建房。全村236户792人,20年中,有108户建新房97幢166间(含别墅3幢9间),其中五层1幢、四层20幢、三层42幢、两层20幢、一层2幢,还有3户在县城购买套房。
吴坑乡泉城村村民依靠外出经商收入建房。2007年,全村312户998人,常年外出经商203户480人,在村住户99户518人,全村年总收入546万元,除生产管理费用外,人均收入5109元,其中外出经商带回400万元,占总收入73.26%1998~2007年,71户262人新建住房71幢183间,全部砖混结构,其中,四层1幢2间、三层33幢85间、二层37幢96间,卫生间、厨房等设施齐全。
鹤城镇白浦村村民种植杨梅致富,建造新房热情高涨,2007年,户籍人口458户1548人,在村居住356户1225人。1988~2007年,新建住房163幢321间,其中五层19幢40间、四层36幢72间(含别墅2幢6间)、三层103幢200间、二层4幢8间、一层1幢1间。山高路陡的上斜自然村(海拔325米),全村17户73人种植杨梅致富。12户建新房25间(猪、牛、羊、鸡舍另设)。室内装修,厨房、自来水、卫生间、淋浴器、广播喇叭、电话、彩电齐全。还有家用电脑1台,冰柜2台,小轿车、三菱人货两用车各1辆,汽车通到家门口。
配套设施
2007年,全县436个行政村通车331个,通车率和道路硬化率分别达75.9%、68.1%,饮用自来水人数占89.95%,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4%,有线电视联网占90.6%,广播人口覆盖率99.7%2003~2007年,通过百村整治,全县拆除简易厕所和露天粪坑1337处,新增公厕122座,新建垃圾处理场109处、焚烧炉24座、垃圾箱(房)6416个,配垃圾清运车35辆,267个行政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处理率61.2%。
第二节 县城
1988年后,随着居民收入增长,住房改革,县城东扩南拓,居民居住面积增加,住房质量提高。
鹤城镇东门外原是一片茂草溪滩。1988年后,相继建成长1700米、高11米的东门滩防洪大堤,增加县城用地而积52万平方米。2007年,已建成商贸繁华的居住区,有中、小学,中医院和县属科局近20个单位,新建三纵四横七条大道,增设月里湾、塔下两个社区居委会,容纳住户4161户、11800余人。
20世纪80年代,县城江南有大片滩湖。1994年,为建造火车站两次定向爆破填平水南滩、泥湾湖。1997年10月,330国道瓯青复线建成通车,江南为县城南拓提供百多万平方米用地面积。2003年7月,增设水南社区居委会,拥有3238户、12843人。
2001年1月,县城启动旧城改造,圣旨巷改建为圣旨街,街宽14米,两侧人行道各5米,宝幢街、横石条拓宽,住房设施配套,居住环境改善。室内装修,一般100~130平方米套房10万~15万元,中等20万~30万元,高级达40万~50万元。
2006年,《青田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出台,向15户城镇低保家庭发放2.5万元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其中有9户租住公房享受住房租金核减。2007年,共有30户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其中向22户发放3.7万元租金补贴,另有8户享受租金核减。
2007年,县建设局统计,县城居民自有房拥有率达到91.1%,人均居住面积由1988年的11.3平方米提高到29.4平方米,增长1.6倍。
2007年底,县城尚有五分之一区域内的旧房还没有改造,仍为石砖木结构瓦房,居住条件一般。
第三章 消费
第一节 农村
消费支出
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消费水平逐年提高,消费观念发生显著变化,食、衣、住、用、行从量的满足转向质的追求。吃讲营养,衣要漂亮,住求舒适,用讲电器化。主食消费减少,副食消费增加。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37.5元,比1988年265.3元增长13.09倍,年均增长14.94%。生活消费品中,人均食品支出1569.3元,比1988年的110.8元增长13.16倍,年均增长14.97%;人均文化娱乐及生活服务支出398.7元,比1988年的35.9元增长10.11倍,年均增长13.51%。
20年中,农民收入消费重点不再是解决吃饭问题。2007年,食品支出所占比重(即恩格尔系数)由1989年的59.7%下降到41.9%,下降17.8个百分点。农村生活消费品支出比重的顺序,已由1988年依次为食品、文化用品及服务、衣着支出,改变为食品、交通通信、居住、文化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衣着支出。
消费结构
1988~2007年,农民生活消费质量明显提高,生活水平得到改善。2007年,青田县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1.9%,属于小康范畴。
食品 1988年前,农民将大部分收入用于粮食(品)消费,恩格尔系数73%。1988年后,大部分农民日常生活从满足于吃饱饭逐步向追求吃得好,讲究营养转变。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水果、奶制品、饮料、各种滋补营养品和方便食品的销售量不断增加。
服装
1988年前,青田县农村居民穿着色彩单调,式样划一,大多为自己购料缝制。1988年后,农村居民买布料做服装逐年减少,而购买成衣逐年增多。开始以购买耐用的化纤成衣为主。2000年后,盛行选购各种仿毛、仿麻、仿丝织品及混棉、混毛、混麻纺织品衣服。布鞋、胶鞋逐步被各种皮鞋、旅游鞋等所替代。
教育
2006年起,全县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2007年开始,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作业本,居民家庭还需承担一定数量的教育费用。据县城、山口镇、方山乡四所中小学校138名学生问卷调查,农村学生年人均生活、学习、其他三项费用支出,初中6545.04元,小学6018元,高中(包括学杂费)8462.4元。高中住校生10093.8元。
耐用品
1988年前,农村居民把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视为家庭高档用品。1989年后,各种新兴高档家电进入农民家庭。据统计年鉴载,2007年,每百户有固定电话84部,移动电话104部;自行车37辆、摩托车13辆;彩色电视机117台、洗衣机24台、空调机21台、影碟机47台、电冰箱73台、抽排油烟机28台、淋浴热水器69台。使用组合音响、消毒柜、冰柜、微波炉、电饭煲、电磁炉、太阳能热水器、电脑的家庭逐渐增多。2007年,吴坑乡泉城村312户拥有小轿车47辆。
第二节 县城
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生活质量逐步改善。据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对县城百户居民家庭抽样调查,2007年,县城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2005年的39.8%下降为38.7%,人均总支出16713元,比2004年10013元增长66.9%,年均增长18.62%,其中人均消费支出13322元,比2004年8360元增长59.35%,年均增长16.80%。
消费结构
食品 2007年,县城居民人均食品支出5153元,比2004年3112元增长65.58%,年均增长18.31%。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2007年,人均在外饮食消费支出766元,占整个食品支出的14.86%。
交通通信 2007年,县城居民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1836元,比2004年1013元增长81.24%,年均增长21.92%。
家庭设备 2007年,县城居民人均家庭耐用品添置更新及家庭服务支出865元,比2004年427元增长1.03倍,年均增长26.53%。
医疗保健 2007年,县城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172元,比2004年712元增长64.6%,年均增长18.07%。是年,滋补保健品支出204元,占当年医疗保健支出17.41%。
衣着 随着收入水平提高,衣着讲究新颖、漂亮、品牌。2007年,县城居民人均衣着支出1490元,比2004年896元增长66.29%,年均增长18.47%,占消费支出11.19%。
文化生活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外出参观旅游人数及文娱用品购置量增加。2007年,县城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服务支出620元,占消费支出的4.65%。据县城1998~2007年3家旅行社统计,全县共安排县内游645批20423人次,出国游274批5501人次,国内游3223批77204人次,共计103128人次。
教育 2006年,国家对义务教育实施学杂费减免。2007年,县城居民人均教育支出602元,同比下降5.65%。家长更加重视对子女的培养和个性化发展,送子女到重点学校就读、上各种培训班、请家教等举措日益突出。
居住 2007年,房屋装饰、物业卫生管理、燃气、水、电费用增加,居民家庭支出加大。县城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支出1158元,比2004年687元增长68.56%,年均增长19.01%。其中燃气费用支出比2006年增长30.6%,饮用水费用支出增长32.04%
杂项商品及服务 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追求舒适、完美、健康生活理念在居民家庭中显现,居民购置各种饰品及接受各种服务的需求增强。2007年,县城居民人均杂项商品及服务支出426元,比2004年277元增长53.79%,年均增长15.43%。
消费差异 高低收入组消费支出差异大。2007年,20%低收入组的人均消费支出为20%高收入组的39.9%。20%低收入组居民家庭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42.8%,而20%高收入组居民家庭食品支出仅占消费支出的34.3%,比低收入组低8.5个百分点,低收入组居民用于营养保健和享受型的食品消费支出比较少;低收入组居民家庭在外用餐只有高收入组的18.8%。低收入组居民家庭消费大多以食品为主,只满足日常生活基本消费。
食品价格上涨,支出比重回升。2007年,由于食品价格上升,食品支出增幅比上年增30个百分点。
第四章 保障
1986年9月,青田县成立社会劳动保险公司,1995年6月,称社会保险管理处,1998年4月改称社会就业保险管理局,2002年6月改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隶属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第一节养老保险
职工
1992年后,职工养老保险人数逐年增加,保险待遇得到提高。1992年,职工退休费月均143元,2007年提高到880元,能保证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2002年10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当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7年,全县企事业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册单位1277家,参保人数24593人,其中企业职工17979人,机关3474人,享受养老保险金离退休人数为3140人。全年养老金保险基金收入5759万元,其中征缴收入4824万元、财政投入600万元;支出4198万元,当年结余1561万元,累计结余4740万元。
农民
1995年2月,青田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成立,隶属于县民政局,4月开展养老保险业务。2002年6月,管理处业务转移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1995年9月19日,县政府根据《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制订《青田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投保者可自选分年缴纳(设20、40、60、80、100、120、140、160、180、200元十档)和一次性缴纳(100元起缴,多缴不限)两种方式参保,“投保者年满60周岁后根据其缴费的积累总额确定领取标准,按月或按季领取养老保险金”。
1997年,参保9万多人,收保险金600万元。2006年,参保94967人,年底49人领取养老金。因养老保障过低,无法保障养老生活,当年无新增参保人、续保人,反而退保2425人。至2006年底,全县养老保险金收入1470.64万元,利息收入925.15万元;保险费支出100.74万元,其他支出29.48万元。结余2265.57万元。
第二节 医疗保险
城镇
2001年12月1日《青田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2001~200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保险待遇提高。
2007年,青田县出台《青田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数达到24895人。2007年10月1日起,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解决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部分遗留问题,提高国有、集体企业破产解散前退休人员的门诊医疗补助费。通过调整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自费支付线下降200元),提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6万元)等手段提高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农村
2003年,青田县被省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7个试点县之一,翌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青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
2004年,全县参保234704人,参保率68.52%,受理报销3786人次,报销金额830.34万元,人均报销金额2193元,是全县个人总筹资款469.4万元的177%,其中报销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485人次,1万元以上的157人次,达最高封顶线2万元的51人次。
2007年参保289651人,参保率82.20%,受理报销11886人次,报销金额1506.65万元,是个人筹资总额585.04万元的2.58倍。4年累计报销金额4958.48万元,是个人筹资总额2110.22万元的234.97%,患大病33870人次,人均报销额1464元,是4年个人人均筹资额80元的18.3倍。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农民患大病的经济负担,缓解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第三节 其他保险
失业保险
1986年9月,县劳动服务公司开始办理职工待业保险业务。1988年,127家全民事业单位和76个县属集体单位参加待业保险,收取保险金6.3万元。
1989年10月,劳动服务公司改称就业管理服务处,行使失业保险、求职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职能。2007年底,全县新增就业岗位1765个,再就业人员510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60581人,培训后就业4840人,有416人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工商管理费减免54人,税收减免14人,审核发放社会保险对象197人,补贴34.87万元。
1998年12月16日,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出台,青田县积极贯彻执行《条例》,开展失业保险参保基金征收工作。2000~2007年,收保险金3101.96万元,支保险金88.77万元。2007年,全县参保失业保险人员14846人,当年支付失业保险金9.68万元,累计节余失业保险基金3043万元。
工伤、生育保险
青田县1997年1月1日开始实行工伤、女工生育保险。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将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逐步纳入保险范围,并根据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确定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率。坚持工伤保险全员参保原则,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农民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财政、地税、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合做好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建立统一协调规范的管理体系。2007年底,全县工伤保险参保25429人,6年收保险费482.42万元,支付保险金174.82万元;生育保险参保12375人,6年收保险费371.18万元,支付保险金193.17万元。
第四节 失地农民保障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及滩坑电站移民的县内安置,部分农民土地的被征用,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青田县设法广开就业门路,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
征用土地
据县国土资源局统计,1999~2007年全县共征用土地1268.13公顷,其中耕地567.85公顷,被征土地涉及17162人。
保障标准
2003年12月1日县政府印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2004年11月,出台《青田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一亩地核定2个参保人员,男60、女55周岁满龄下一个月开始享受待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规定如下:
保障情况
2004~2007年底,按照“应保尽保、即征即保”原则,全县被征地农民参加生活保障总人数5182人,个人缴纳保险金总数计1126.31万元,县政府出资总数2596.51万元,分别占30.25%和69.75%。至2007年底,四年领基本生活保障金7921人次,发放保障金618.84万元。
第五节 最低生活保障
1998年1月1日,青田县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开始实施,2001年起,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增容扩面,低保标准逐年提高。2007年与2001年相比,低保人数由1868人增至7354人。低保金从95万元增加到916.2万元。
1998~2007年,人均低保差额保障金从343.95元增加到1326元,增长2.86倍。低保标准:农村提升6次,从1998年50元增加到2007年150元;城镇提升5次,从100元增加到248元。
经过逐年努力,青田县低保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
第五章 福利
第一节 慈善救助
善款募集
1999年10月,青田县慈善总会成立。当年,有130个单位、450人,捐赠人民币82万元、奥地利先令12.5万元、意大利里拉1000万元。2002年起,先后开展助学、助医、扶贫、解困、送温暖等慈善活动,共有95个单位、821位个人为慈善事业捐赠619.8万元及价值1.35万元的物资。2005年冬送寒衣活动捐赠114.2万元。2007年丽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慈善大会,并开展第一个全民慈善捐赠活动月,青山控股集团青
田工业园区在县慈善总会设立2000万元的冠名慈善基金(永久性),每年向慈善总会支付增值金100万元;亚泰制革、香溢房产、万基置业、金侨华府房产、恒新钥业等公司,各捐赠75万元;胜华房产捐赠120万元,望江山庄捐赠25万元,瑞德房产捐赠20万元;各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人士也纷纷捐款。至2007年底,县慈善总会到账慈善本金1588.76万元,冠名基金2000万元,位居全市九县(市)之首。
根据县慈善总会《关于颁发慈善荣誉证书的决定》,2007年7月,夏式清、傅渔光2人获得“慈善明星”荣誉称号,叶克清等28人获得“慈善之星”称号。
根据2007年9月20日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青田县慈善荣誉授予办法》,胜华房产公司获县人大常委会“慈善明星”荣誉称号;青山控股青田工业园、万基置业、香溢房产、恒新钼业、金侨华府房产、亚泰制革六家企业获“慈善之星”称号;望江山庄、瑞德房产、上横坑钼业、利益五金四家企业和周耀清获县政府“慈善之星”称号;还有4人获县慈善总会“慈善之星”称号。
慈善助困
县慈善总会慈善救助主要对象是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特殊困难户,救助项目有助学、助医、助贫、助老、造血式扶贫等。至2007年,助学159人,金额10.84万元;助医78人,金额28.24万元;助贫80万元。发放定向救助资金268.1万元。
第二节 扶助残疾人
2007年,青田县有证残疾人5969人,占总人口1.23%。
安排就业
1988年7月,县民政工业经理部液化气供应站等13家企业,招收40名残疾人就业成为福利企业。1991年,有县制鞋厂、格瑞斯等21家福利企业,安排就业残疾人120人。1995年12月,县政府发出《关于推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通知》,1998年6月颁布《青田县残疾人优惠政策》,2007年,县皮鞋厂、鹤福铸造厂、利尔电器厂、正升铜业厂等福利企业,安排316位残疾人就业。
解决住房
2004年,县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各级财政投入139.6万元,社会各界捐助11.36万元,贫困残疾人亲属资助103.85万元,修建、改建、新,建住房16372平方米,使175户222贫困残疾人住进了安全舒适的房屋。
助残活动
1991年,开展助残“一元钱”活动,单位和个人共捐助13万元。
1992年,侨属叶德杏的子女将老人丧事简办节约的50万比利时法郎(折人民币约14万元)捐助给县残联。
2001年,法国青田同乡会捐助县残联19.5万法郎,折人民币21万元;另有8家县属单位与8名特困残疾学生结对帮扶510年,帮扶资金8.35万元,使其完成学业。单位和个人先后捐资帮扶71.65万元。
第三节 孤寡老人供养
农村孤寡老人称“五保户”城镇孤寡老人称“三无”对象。
1987年6月,县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农村五保户工作的意见》,对各乡镇五保户供养标准、办法、经费、口粮、物资、燃料等予以确定,实行乡镇统筹,分级管理,民政部门给予补助,村委与五保户签订供养合同,由村集体经济和国家分担散居供养。
2001年,县民政局所属的社会福利院设床位60张,收养40人。全县社会收养性单位30家,床位137张,收养113人。
2002年,全县社会收养性(包括寄养、托养)单位132个,床位199张,收养159人。
2003~2007年,全县入院供养人数增加近4倍,年均供养标准从460元增至2316元,增长4.03倍,改善了供养对象的吃、穿、住状况。在医疗方面,全额出资让五保老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并纳入“医疗救助”政策范围,解决五保老人大病就医问题。同时,省、县两级每年各安排门诊费300元/人,解决他们的小病小伤治疗;并建立“医疗保障金制度”预付他们的看病费用,解决无钱看病等问题。至2007年底,享受医疗救助8130人次,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89.64万元,超过全省医疗资
金平均使用水平。
第六章 扶贫
1988年,青田农村居民虽然总体实现温饱,但基础薄弱,仍是浙江省的欠发达县。为加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县委、县政府采取政策扶持、生活救助、科技培训、结对帮扶等多种综合措施,帮助贫困农村居民发展生产,脱贫奔小康。
第一节 政策扶持
1988年,县成立革命老区办公室,至1990年共投资32.07万元,拨化肥165吨,帮扶老区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开辟蔬菜、水果基地,实现3997户贫困户脱贫。
1991年6月,县建立“扶贫、老区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担任组长设立扶贫办公室,开展政策扶贫。7月,按省定标准,县委、县政府将孙坑、万山、黄烊,、双烊、万阜、王,岙、东江、章旦、岭根、小令、舒桥、平桥12个乡列为贫困乡,制定5年扶持措施:每年安排20万元周转资金,50万元县财政贴息贷款;创办、新办乡镇企业免征产品税、增值税一年、所得税三年,新开农田免征农业税5年;封山育林补助费每亩从3角提高到5角;每年安排10万元用于贫困乡发展能源、交通和其他公益事业;确定36个部、委、办、局分担扶持贫困乡任务。
1991~1999年,帮扶贫困户家庭财产保险金2.88万元、采矿业资金2.2万元,扶持种养业生产资金49.79万元,开发种植业基地173.13公顷,资助化肥490.4吨,农用薄膜1吨。省、县拨款111.6万元,扶持贫困乡机耕路、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下拨贫困村干部报酬补助费21万元。
2000年起,对巨浦、仁庄等13个乡镇实施扶贫攻坚,帮扶建设下山扶贫小区(点)15个。投入资金开发特色产业基地2613.3公顷,发展5家农业龙头企业,年产值5500多万元,扶助172万元改造油茶基地1133.3公顷,每公顷增收2700多元。2002年底,顺利实现2011户8140人搬迁下山脱贫。
2003年,县委、县政府实施万阜、腊口等18个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连续出台有关加快欠发达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进下山脱贫,加强低收入农户扶持工作3个文件。选调优秀青年干部到贫困乡镇任职,加强乡村干部培训轮训,帮扶边远山区小规模自然村整体搬迁下山。至2007年,18个欠发达乡镇实现52个自然村整体搬迁下山2991户、10152人。
第二节 生活救助
1991~1999年,省、县帮扶12个贫困乡镇生活救助资金660.22万元,其中贫困户生活救济资金300.8万元,五保、低保救济费307.72万元,其他人员临时救济费51.7万元。
2000~2007年,资助18个欠发达乡镇贫困学生41132人次,助学资金688万元,向农村学生提供免费营养餐,资金540万元;投入“五保户”供养资金555.29万元、低保补差金额1549.65万元。
2002~2007年六年间,县团委组织爱心扶助贫困大学生1242人,705.1万元,其中,县财政130万元,县级社会捐助562.9万元,省市资助12.2万元。
第三节 科技培训
2000~2002年,举办13个乡镇农业实用科技、劳工技能培训班718期,受训33879人次,劳动力就业从1999年4.2万人增至2002年5.5万人,增长30.95%。2003~2007年,举办18个欠发达乡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1595期,培训78155人次,厨师、服装、鞋革、面点、来料加工及经纪人、电脑等职业技能培训28473人次,实现转移就业24651人,占欠发达乡镇劳动力总数22.1%,劳务输出收人占欠发达乡镇农民总收入57.3%。
第四节 结对帮扶
2000~2002年,省直挂钩单位结对帮扶巨浦等13个贫困乡镇资金1930.6万元,实施85个扶持项目协同县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000多万,元,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195.8千米;解决41个行政村3.7万人饮用水问题;开通60多个行政村程控电话;投入750多万元,改造3.2万平方米中心小学校舍;开通2个乡镇、14个行政村有线电视,安装15个电视地面接收站;集中改造479户贫困户、3.8万平方米危房;总投资1100万元,建成北山至万阜通乡公路,完成万山10.6千米、小舟山13千米通乡公路路面硬化等工程,改善了贫困乡镇水、电、路、通信等生产生活条件。2002年,13个贫困乡镇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5.1亿元,比1999年的2.62亿元增长94.66%,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359.96万元,比1999年的135.98万元增长165%,农民人均收入2139元,比1999年的1393.4元增长53.5%。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村从1999年171个减至2002年29个。
2003~2007年,省发改委等21个省直单位和慈溪、平湖两市领导共221批、903人次来青田万阜、舒桥等18个欠发达乡镇结对扶贫,扶持项目152个,落实帮扶资金2967.1万元,并捐助大批物资。
青田县2069名机关干部、100家民营企业和22个侨团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实施帮扶项目2236个,解决低收入农户263个就业岗位,落实帮扶资金252.5万元;引进服装、鞋革、工艺品等来料加工项目,吸纳12000余人从事来料加工,收入达4100余万元。
20032007年,全县累计投入经费6451万元,用于18个欠发达乡镇107个村的整治建设;投入“康庄工程”建设项目91个,资金17260万元,新增和改造农村公路863千米,其中18个欠发达乡镇471千米;投入资金2420万元,建设欠发达乡镇农村饮用水工程121个,解决了139个村、10.3万农民饮用水问题。
通过帮扶,18个欠发达乡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2年2289元提高到2007年4162元,年均增长12.7%,其中有16个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000元以上,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贫困人口从2002年的18591人降至2007年的2857人,仅占16个欠发达乡镇总人口的
1.5%;191个行政村已通等级公路126个,通达率65.97%,路面硬化115个村,硬化率91.27%;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73.2%;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通达率98.1%;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高中免费入学。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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