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地面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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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117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地面文物
分类号: K87
页数: 4
页码: 720-723
摘要: 本文章主要介绍了青田县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县城占城址、莺花亭、山日林宅、石门洞摩崖碑刻、太鹤山摩崖石刻和中共青川县委旧址。这些文物建筑多数为明清时期留存下来的,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书法研究价值,也是青田县文物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 青田县 文化 文物 地面文物

内容

县城占城址
  古城址位于县城瓯江北岸,是青田县文物保护单位。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为防御倭寇,知县李楷、县丞熊缨率民兴造。城三而依山,南以江为池。城墙于20世纪50年代拆毁,。存临江一段983米。
  莺花亭
  秦淮海(1049~1100),名观,字少游,江苏高邮人,北宋著名同人。宋绍圣初年,滴监处州监洒税,留宿青田水南栖霞寺作《千秋岁》词,寺僧刻石记之,碑后圮。清光绪乙未年(1895),后裔观荣、耀奎、国均追念先祖,在水南村“栖霞寺”旁重立《千秋岁》词碑,称“秦观碑记”,配建“莺花亭”。碑为青石质,高1.72米,宽0.85米,配花岗岩长方形碑座,碑阳面刻“宋秦淮海先生留宿处”篆体大字,两边刻祁怡、祁荫甲、祁双玉、骆元邃、郭钟岳等人凭吊诗五首,碑阴录《千秋岁》词及跋语,行书阴刻。1984年秦观碑记列为青田县文物保护单位。
  山日林宅
  山口林宅位于山口〓头南路。宅主林冬园(1815~1877)祖籍福建莆田孝义里,清咸丰三年(1853)在山口建四合院,住宅,占地面积1777平方米,坐东朝西。第一进面阔42.2米,进深9.7米,第二进住宅面阔五间,附厢房,前厢房面阔五间,后厢房二间,两侧各设小天井、照壁及后天井壁屏艺塑。天井用长方条石板墁地。林宅为二层木结构建筑,有梁、栋、门窗雕刻。门楼柱顶处用青田石雕“五福临门”雕件作为建筑装饰。2005年山口林宅列为省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石门洞摩崖碑刻
  布勒在旗、鼓两峰的摩崖16处,龙潭左侧“月洞”64处,碑刻25通。摩崖碑刻与石门仙境融为一体。1963年石门洞摩崖碑刻列为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太鹤山摩崖石刻
  摩崖石刻有题名、题记、人物刻像三类,行、楷、篆、草皆备,颇有历史、文化和书法研究价值。2005年,列为省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中共青川县委旧址
  高湖镇内冯村39号冯宅是中共青田县委旧址。1949年4月27日,在这座七间二厢一门台的二楼厅房内召开重建中共青田县委成立大会,同时建立县武装大队。
  2003年,中共青田县委旧址列为县文物保护单位。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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