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文物 图书 非物质文化遗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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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1171
颗粒名称: 第七篇 文物 图书 非物质文化遗产
分类号: K87;G256.1;G122
页数: 15
页码: 720-7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青田县1988年~2007年文物、图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文物 图书 非物质文化遗产

内容

第一章 文物
  2007年,县境内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石门洞摩崖碑刻、太鹤山摩崖石刻、山口林宅、龙现吴乾奎宅(含家庙、宗祠),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镇)1处(阜山乡),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县级文物保护点77处。
  第一节 地面文物
  县城占城址
  古城址位于县城瓯江北岸,是青田县文物保护单位。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为防御倭寇,知县李楷、县丞熊缨率民兴造。城三而依山,南以江为池。城墙于20世纪50年代拆毁,。存临江一段983米。
  莺花亭
  秦淮海(1049~1100),名观,字少游,江苏高邮人,北宋著名同人。宋绍圣初年,滴监处州监洒税,留宿青田水南栖霞寺作《千秋岁》词,寺僧刻石记之,碑后圮。清光绪乙未年(1895),后裔观荣、耀奎、国均追念先祖,在水南村“栖霞寺”旁重立《千秋岁》词碑,称“秦观碑记”,配建“莺花亭”。碑为图5-7-2 鹤城镇清溪门
  图5-7-3 水南村栖霞寺莺花亭
  青石质,高1.72米,宽0.85米,配花岗岩长方形碑座,碑阳面刻“宋秦淮海先生留宿处”篆体大字,两边刻祁怡、祁荫甲、祁双玉、骆元邃、郭钟岳等人凭吊诗五首,碑阴录《千秋岁》词及跋语,行书阴刻。1984年秦观碑记列为青田县文物保护单位。
  山日林宅
  山口林宅位于山口〓头南路。宅主林冬园(1815~1877)祖籍福建莆田孝义里,清咸丰三年(1853)在山口建四合院,住宅,占地面积1777平方米,坐东朝西。第一进面阔42.2米,进深9.7米,第二进住宅面阔五间,附厢房,前厢房面阔五间,后厢房二间,两侧各设小天井、照壁及后天井壁屏艺塑。天井用长方条石板墁地。林宅为二层木结构建筑,有梁、栋、门窗雕刻。门楼柱顶处用青田石雕“五福临门”雕件作为建筑装饰。2005年山口林宅列为省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石门洞摩崖碑刻
  布勒在旗、鼓两峰的摩崖16处,龙潭左侧“月洞”64处,碑刻25通。摩崖碑刻与石门仙境融为一体。1963年石门洞摩崖碑刻列为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太鹤山摩崖石刻
  摩崖石刻有题名、题记、人物刻像三类,行、楷、篆、草皆备,颇有历史、文化和书法研究价值。2005年,列为省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中共青川县委旧址
  高湖镇内冯村39号冯宅是中共青田县委旧址。1949年4月27日,在这座七间二厢一门台的二楼厅房内召开重建中共青田县委成立大会,同时建立县武装大队。
  2003年,中共青田县委旧址列为县文物保护单位。
  第二节 馆藏文物
  馆藏文物征集范围很广,1984~2007年,县文物管理部门征集馆藏文物计200余件,其中陶瓷品130余件。
  第三节 民间藏品
  钟
  铜、铁铸造的古钟,属宗教传世文物。常见古钟壁铸刻铭文,铭文有纪事、经文、助缘者姓名等,古钟对研究历史、宗教文化有参考作用。
  匾
  匾有“题名、题榜、题记”等形式,既有书法观赏价值,又对研究人文历史有佐证作用。
  圣旨
  圣旨是古代皇帝下的命令,青田新发现的二份圣旨质地考究,装饰精致。发现的地点分别是麻宅村、界阜村和石盖村。
  契约
  文凭
  文凭是古代官府发给的证明文书。青田新发现的古文凭为清光绪年间所发。
  第四节 管理
  1988年,县政府提升文物保护机构,单独成立县文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2005年3月,成立青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继而成立青田县文物监察大队,执行文物的保护工作。
  第二章 图书
  第一节 经销发行
  新华书店,是图书经销发行单位。2000年后书店体制由原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改名青田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由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直管。1986年前,学生课本营销按计划由县供销系统负责发行,2002年起由书店采用“投标”方式进行营销。
  2002年,销售额首次超1200万元,2006年突破2000万元。
  单位:册、元
  第二节 馆藏图书
  1991年1月,县图书馆大楼建成,馆舍面积2245平方米,馆内总藏书量12.5万册,职工13人。1992年8月31日特大洪灾损坏底层图书30000多册。2007年,,馆内设开架借书处、闭架借书处、成人阅览室、电子阅览室、采编室、地方文献室和综合资料库。订有报纸70多种,期刊251种,拥有有证读者1078人。接待读者3.5万人次,书刊借阅总流量403万册。
  1990年,青田县图书馆被浙江省文化厅授予“文明图书馆”称号。1999年10月,被文化部评定为“三级图书馆”。
  第三节 私人藏书
  县人私人藏书颇丰,据1997年、2002年对陈慕榕、占子木、金玉青、林敏南、董秉弟、陈香岩、李青葆、艾有清、郑汉雄、徐以杰、王经纬、张钱松、王志元、马国宝、蒋红旗、徐来风、杨春霞等20多人的两次调查,藏书共计57300余册,且品种多,特色明显。有小说、散文、论文、民间故事、戏剧、人物传记、画册、诗集、地方志和工具书等书籍。
  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一节 普查
  2007年7月,成立“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组成“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办公室”全面展开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全县获,得保护项目1508个。
  2004年,,进行民族民间资源的第一轮普查,获得30多个种类68个项目的珍贵资料,其中包括民间平面工艺(染布、染织、刺绣)、民间工艺雕刻(灯彩、木雕、石雕、泥雕、核雕、镶嵌、铜雕)、民间绘画(现代画、画帘)、民间音乐(民间歌曲、民间乐器)、民间舞蹈(鱼灯、百鸟灯、采茶舞、兽灯舞、狮舞、八仙灯、板龙灯、马灯、花鼓、宗教舞)、民间曲艺(鼓词、观灯、诵经、道情)和民间木偶戏等。
  第二节 保护名录
  至2007年底,青田县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73项。其中县级名录56项,市级名录11项,省级名录3项,国家级名录3项。
  国家级名录有:民间美术《青田石雕》、民间舞蹈《青田鱼灯舞》、民间文学《刘伯温传说》。
  省级名录有:艺曲《青田鼓词》、传统技艺《青田传统山茶榨油技艺》、民俗《青田端午龙舟节》。
  市级名录有:民间舞蹈《百鸟灯舞》,民间手工技艺《镂雕技艺》、《北山索面》,生产商贸习俗《稻田养鱼》,民间信仰《阜山庙会》、《唱龙灯》,传统戏剧《青田采茶舞》、《青田傀儡戏》,传统体育与竞技《大路南拳》,传统美术《青田石材雕塑》,民俗《七月半“鬼节”》。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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