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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112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分类号:
F840.613
页数:
2
页码:
667-66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青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情况,1998年制定《青田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青田县农村合作医疗规章制度》,并在黄烊乡的石平川、金坑口、底黄烊及山口镇的大安村进行试点。
关键词:
青田县
医疗保险
合作医疗
内容
1998年制定《青田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青田县农村合作医疗规章制度》,并在黄烊乡的石平川、金坑口、底黄烊及山口镇的大安村进行试点。2003年9月成立青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11月成立青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12月启动筹资并试行受理报销。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青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方案》(简称新农合)。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1949年10月1日前入党的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县级以上劳模以及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参加新农合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凭证由县有关部门专项资金承担。
新农合医疗统筹资金支付范围,参照“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比例见下表。
大病年药费较多,报销后仍然较困难者,经研究给予适当补助。
2006~2007年,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上述标准报销总额的90%执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上述标准报销总额的70%执行。
每人全年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给予最高报销额后,家庭仍然较困难者,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2005年起,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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