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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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108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政管理
分类号: G472
页数: 2
页码: 627-628
摘要: 本节记述了青田县教育机构的历史变迁,从1984年起先后改称为青田县教育体育局、青田县教育委员会和青田县教育局。同时,还介绍了县、乡镇政府在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建设、教师待遇、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职责和作用。最后,提到了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加快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分级办学体制。
关键词: 青田县 地方教育 教育管理

内容

1984年1月,青田县教育局改称为青田县教育体育局,1996年10月更名为青田县教育委员会,2001年10月重新更名为青田县教育局,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教育。2007年,教育局党组设书记、纪检书记,有行政科(室)6个,局属事业单位7个。在职人员共87人。
  镇(区)乡
  1988年,根据县政府“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除县属学校由县管理外,各乡镇、村小学由乡镇管理,区(镇)中学由,县政府委托区(镇)管理,区辅导学校由县局委托区管理。厂矿小学、民办中学由办学单位管理。8月,撤销章村、船寮、万山、北山、水南、温溪6所区中心小学,建立6所辅导学校,辅导辖区内中小学。1991年,鹤城镇、城郊区教育办公室改为辅导学校。1992年,各区辅导学校撤销,改设教育工作片。1995年,撤销鹤城镇、温溪镇辅导学校和章村等6个教育工作片,成立鹤城片等7个片教育辅导中心,片教育辅导中心受县教育局和片指导组双重领导,负责本片所属学校(县属学校除外)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业务辅导。同年10月,县政府制订《青田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把初中、小学的办学任务交给乡镇。2002年,出台《青田县乡镇中心学校以下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同年11月,县教育局推行《中小学等级目标管理办法》。2003年8月,建立全县教师宣誓制度。2005年,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完善分级办学体制,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的职责。
  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实施本区域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及学校建设项目;在筹措教育经费、改造危旧房、改善办学条件、改善寄宿制学生的生活环境和营养状况、协调解决寄宿制学生的交通问题、提高教师待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乡(镇)、村共同负责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平安,动员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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