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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八章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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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1087
颗粒名称:
第八章 管理
分类号:
G472
页数:
3
页码:
627-629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青田县教育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行政管理、学校管理、教育督导等。
关键词:
青田县
地方教育
教育管理
内容
1988年,县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学校继续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教育督导评估制同步进行。
第一节 行政管理
1984年1月,青田县教育局改称为青田县教育体育局,1996年10月更名为青田县教育委员会,2001年10月重新更名为青田县教育局,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教育。2007年,教育局党组设书记、纪检书记,有行政科(室)6个,局属事业单位7个。在职人员共87人。
镇(区)乡
1988年,根据县政府“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除县属学校由县管理外,各乡镇、村小学由乡镇管理,区(镇)中学由,县政府委托区(镇)管理,区辅导学校由县局委托区管理。厂矿小学、民办中学由办学单位管理。8月,撤销章村、船寮、万山、北山、水南、温溪6所区中心小学,建立6所辅导学校,辅导辖区内中小学。1991年,鹤城镇、城郊区教育办公室改为辅导学校。1992年,各区辅导学校撤销,改设教育工作片。1995年,撤销鹤城镇、温溪镇辅导学校和章村等6个教育工作片,成立鹤城片等7个片教育辅导中心,片教育辅导中心受县教育局和片指导组双重领导,负责本片所属学校(县属学校除外)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业务辅导。同年10月,县政府制订《青田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把初中、小学的办学任务交给乡镇。2002年,出台《青田县乡镇中心学校以下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同年11月,县教育局推行《中小学等级目标管理办法》。2003年8月,建立全县教师宣誓制度。2005年,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完善分级办学体制,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的职责。
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实施本区域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及学校建设项目;在筹措教育经费、改造危旧房、改善办学条件、改善寄宿制学生的生活环境和营养状况、协调解决寄宿制学生的交通问题、提高教师待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乡(镇)、村共同负责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平安,动员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
第二节 学校管理
1988年,青田中学设立思想政治教育处(后纳入政教处),1991年,将教导处改设为教务处和政教处。至2006年,16所中学、7所小学设立教务处和政教处。1994年,温溪镇委决定在温溪一中实行校长负责制,制定《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同年,青田中学设立校长办公室。2006年,全县13所中小学设立校长办公室。1998年,公开招聘在城小学校长和农村中小学副校长7名。同年,在船寮初中进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试点,并在县实验小学增设教科处。至2006年,全县7所中学、5所小学设立教科处,负责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1999年,县教委分别制定《青田县中小学教职员工聘用制实施办法》、《关于实施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意见》。2002年7月,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青田县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和职务聘任制实施意见》和《青田县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同年,县职业高级中学设立实习就业处。2003年,推行办学质量承诺制和满意度测评,同时,把满意度测评作为评价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2004年,章旦中学教育集团实行“教育工作部制”,由同年级、同教材、同科同质的班级和相匹配的班主任组成。2005年,该集团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分别被北京教育学院、太原师范学院肯定。
全县各中小学先后制定学校党支部(党委)书记、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导处(教务处)、政教处、团委书己、少先队辅导员、工会主席、总务主任、教育专职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等人员的相关职责,并在不同时期修订完善。
第三节 教育督导
1989年2月,县教体局成立督导室。1997年10月,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1999年4月,县政府聘任陈慕榕等9人为县政府教育督导员;2007年4月,县政府又聘任吴忠民等17人为特邀教育督导,从而形成一个全县的教育督导网络。
1998年8月,《青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规则》颁布,依法对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德育工作、教育法的实施以及减负、教学仪器、校园文化、名校工程等教育专项督查活动。县教育督导机构担负督政督学双重任务。
巩固发展“两基”成果
1994年11月起,开始建立制止中小学生流失的责任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两基”年审制度。逐步做到“两基”年审由巩固发展向“两高推进、对依法入学、学校布局调整、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督查。2004年,开通滩坑水电站移民子女绿色通道,确保3万移民子女顺利入学。至2005年12月26日,经省“两高”普九评估验收组审核,青田县已达到浙江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
推进教育创强
1998年,县政府制定《创建教育强镇(乡)活动实施意见》。2002年,鹤城镇被省教委命名为“浙江省教育强镇”。至2007年,全县达到省级教育强乡镇标准的有鹤城、山口、高湖、温溪、仁庄、东源、腊口、海口、章旦、方山、阜山、季宅、海溪、祯埠、汤烊、贵岙、吴坑、万阜、高市、祯旺、章村、黄烊、石溪、小舟山等乡镇。
2007年1月,县督导室根据县政府意见,组织“创建省教育强县”业务培训,建立基础档案,深入各乡镇,开展自查自评等工作。7月,经省教育强县预验小组评估,青田县有23项指标达到《浙江省教育强县评定操作标准》,2项基本达标。
实施督学制度
确立《青田县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并制定了《青田县职业高中教育督导评估指标》及《青田县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还不断修订《校长考核评估办法》,推行校长负责制,及时对各学校进行全面检查。
2003年,对全县中小学按办学条件,确定各中小学等级及工作目标,评出学校等次。青田二中、县实验小学、城东小学3所评为四星级学校。
2005年,完善《青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等级目标管理办法》、《青田县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等级评估操作标准》。
开展创建浙江省币点高中活动
2003年1月,青田中学通过省二级重点普通中学评估,2005年1月,晋升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2005年,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通过浙江省等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成为浙江省二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开展创建省、市示范学校活动
2002~2007年,青田二中、章旦中学、腊口铁资中学、东源镇中、实验小学、城东小学、城西小学7所中小学先后被评为“浙江省示范性初中”、“浙江省九年一贯制示范小学”。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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