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杂费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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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108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学杂费收入
分类号: G467.2
页数: 2
页码: 625-626
摘要: 本节记述了中小学学杂费收费标准在不同的时期随着物价的变化而有所不同,每个时期收费标准的提高率都控制在一定的额度之内。而农村与城镇的学校收费标准略有不同。后来还规定借读费、水电费、择校费和教育补偿费收费的标准。
关键词: 青田县 教育经费 学杂费

内容

中小学学杂费收费标准在不同的时期随着物价的变化而有所不同,每个时期收费标准的提高率都控制在一定的额度之内。而农村与城镇的学校收费标准略有不同。后来还规定借读费、水电费、择校费和教育补偿费收费的标准。
  1997~2005年,青田县规定学杂费减免比例为10%。2003年,借读费小学每学期300元,初中600元。择校费最高标准,青田中学20000元,船寮中学、温溪中学15000元。2005年,青田中学调高标准为30000元。
  2006年9月1日起,青田县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学杂费。因青田县属浙江省“一类地区”,免除学杂费后,学校的办公经费,由地方财政部门全额转移支付。次年9月1日,向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作业本。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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