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质量技术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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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103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质量技术监督
分类号: F279.23
页数: 4
页码: 589-592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青田县质量技术监督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标准化管理、计量检定、安全管理、质量检验等。
关键词: 经济管理 青田县 质量技术监督

内容

青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县质监局)前身为青田县标准计量管理所。1990年5月,经县编委批准设立青田县标准计量管理局。1991年7月,经县编委批准设立青田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与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96年10月撤销青田县标准计量管理局,成立青田县技术监督局,与青田县计划委员会合署。1999年10月,设立县质监局,实行垂直管理体制,不再与青田县计划委员会合署。县质监局内设办公室、质量科、监督稽查科、安监科、食品监管科和综合业务科,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第一节 标准化管理
  农业标准化
  县内主要农产品:山鹤牌杨梅、青田御茶、有机山茶油、无公害豌豆、无公害高山番茄、无公害稻谷、青田田鱼、栝楼、无公害桃、鹊山鸡等11个农产品技术规范的产前、产中、产后都制定地方标准,进行标准化管理。2007年底,青田县累计建立各级标准化基地47个,标准化实施推广4万公顷。同时山鹤牌杨梅标准化生产推广项目、青田稻田养鱼标准化养殖推广项目、青田山茶油标准化推广项目、无公害生猪标准化饲养推广项目等四个项目列入省级标准化示范推广项目,通过标准化生产有效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增加农民的收益。
  工业标准化
  青田县加强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和实施,特别是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标准以及节能降耗的标准。对500余家企业执行的标准实施监督,对全县200家企业的229个企业标准进行备案。为提高产品质量,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外先进标准要求,浙江绿水分离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青山钢管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通过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确认。意尔康鞋业集团、青山钢管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确认。
  第二节 计量检定
  计量检定由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实施。至2007年末,共建精密压力表、血压计(表)、加油机容公斤组砝码、二等克组砝码、二等毫克组砝码、天平、衡器等8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000~2007年完成计量器具检定6933台次,其中检定工作压力表1866只、血压计1045只,燃油加油机2135枪次、天平189架次、衡器1698台次。计量器具使用量逐年增加,全县计量器具年鉴定数量从2000年的687台次增至2007年的1273台次,增加幅度达到85.3%,其中压力表从150只增至498只,增幅232%;血压计从110只增至220只,增幅100%;燃油加油机从248枪次增至309枪次,增幅24.6%;衡器169台增至252台,增幅49.1%;天平从10架增至54架,增幅440%。在衡器中,地磅从14台增至41台,增幅192.9%。
  第三节 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2001年4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由县人事劳动局划转到县质监局,主要是综合管理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医用氧舱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007年,县特种设备数量从2000年346台增至1203台(不包括压力管道、气瓶),其中锅炉282台、起重机械354台、厂内机动车99台、电梯181台、压力容器286台、大型游乐设施1台、压力管道6.03千米条,气瓶309618只。2001~2007年,出动执法人员3200余人次,检查企业2000余家次,设备3200多台次,发现隐患700多起,整改隐患500余起,依法拆除土制设备200多台,立案查处违法行为60余起,没有发生过特种设备责任事故。
  食品安全管理
  县质监局组织实施食品生产领域打假工作,推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2007年,全县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企业24家,列入小作坊监管目录6家。对食品生产企业采取普查建档、巡查、监督抽查和证后监管四种模式。由于管理严格,执法严厉,全县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总体达到95%以上,抽样的产品覆盖豆制品类、饮料类、糕点类、酒类、山茶油等十几种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不合格产品主要为桶装饮用水,合格率在70%左右。
  第四节 质量检验
  2000~2007年,完成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查814批次,合格的有794个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7.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2800余份,办理商品条码78份。完成皮鞋、皮凉鞋检验670批次,其中省质监局下达的定期检验任务289批次、市质监局下达的定期检验任务138批次、企业委托产品出厂检验243批次。经检验把关,皮革及其制品的批次合格率上升11.8个百分点。
  第五节 监督执法
  1997~2007年,县质监局检查涉及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国计民生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出动执法人员1268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销企业7860余家,检查产(商)品11390余批次,其中抽样产(商)品690余批次,查处违法涉案货值约380余万元,捣毁制假售劣窝点11个,销毁假冒伪劣产品货值28万余元。至2007年,共查处案件519件,立案437起,结案437起,现场处罚82起,罚没款286.26万元。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每处理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行政案件因程序不当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导致变更处罚或撤销处罚。
  2005年1月28日凌晨,县质监局对贵岙乡孙坑村一生产地条钢窝点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生产地条钢模具115个、中频炉2台、原材料一批,地条钢128条。执法人员对全部地条钢、模具、频炉进行解体销毁,对生产的原材料依法予以没收,并联合当地政府和电力部门切断该窝点的生产用电,同时对非法生产者行为进行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
  2004年2月15日获知高湖移民小区使用〓22mm热轧带肋钢筋有质量问题后,迅速组织人员会同移民安置办公室,相关人员对销售到该移民小区的北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2m热轧带肋钢筋进行监督抽查,经检验,钢筋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涉案货值34472.66元,没收不合格〓22mm热轧带肋钢筋2.07吨,并予以回炉销毁。
  2007年5月10日,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在鹤城镇西门外过境公路桥下停放的一辆浙C5461的货车上,发现装载着90只规格型号为15公斤的充满液化气的钢瓶,无警示标签、充装标签,不符合安全要求。经调查核实,车主从温州市仰义液化气储配站充装,运到青田销售,涉嫌违反《气瓶安全检察规定》,县质监局责令改正,液化气由青田圣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收购,空钢瓶归还产权单位,罚款6000元。此案被省质监局列为2007年省十大特种设备违法案件。
  2005年8月,浙江金华市顺泰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在县八源电站工地擅自安装1台5T固定式缆索起重机,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检察条例》相关规定,县质监局作出了责令改正、罚款38000元的处理。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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