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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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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101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9
页码:
578-586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青田县工商行政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企业登记、市场建设与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等。
关键词:
经济管理
青田县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1977年9月,青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
1996年10月,县工商局与县物价局合署办公,名称为青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1999年4月,县工商局与物价局分设,县工商局实行垂直管理机制,隶属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法规科、注册分局、个私企业监管科、经济检查大队、12315指挥中心、商标广告科、市场合同科;派出机构有鹤城、江南、温溪、船寮、章村等5个工商所;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
第一节 企业登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县工商局对全县工商企业实行登记注册。
国有集体企业注毋
1988年,全县共有工商企业1287家,其中新发展288家,比1987年所增的166家增长73.5%。从1991年起出现企业法人代表、营业单位和三资企业。是年全县有工商企业817户,企业分支机构494个,从业人员32350人,注册资金17110万元。三资企业保持旺盛发展势头是1993年,新办三资企业41家。
个体私营企业注册沓记
1988年,全县有个体工商户14465户,个体工商业者17071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3.63%。1989年,发展私营企业25家,投资者42人,职工人数222人,注册资金151万元,经营额116万元,商品零售额10万元,出口创汇3万元。1993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4060户,同比增长54.7%,是历年来发展最多的一年。是年全县有个体工商户14748户,注册资金4408万元;新发展私营企业11家,共有21家,注册资金992万元。1997年,243户私营企业创总产值6954万元。1998年,282户私营企业共创总产值17181万元,实现销售营业额6093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9095万元。2000年,格瑞斯集团有限公司和意尔康鞋业集团有限公司冠国家无行政区域名称。
据2000年统计,私营企业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1家,1000万~5000万元3家,500万~1000万元6家,100万~500万元20家。县工商局对申报企业做好注册登记的同时,及时进行年检。2000年,全县应检私营企业363户,通过年检360户,注销3户。全县应检各类内资企业920户,实际参检657户,办理注销135户,其中改制或脱钩改办私营企业或公司有122户,对限期仍不参加年检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节 市场建设与管理
市场建设
为稳定发展城乡集市贸易,重视市场建设,1988年,在原有基础上在山口、北山新建两个可容纳200多个摊位的集贸市场和一个圈养200多头仔猪的交易市场。1989年投资4万元建成鹤城镇临江西路270多个摊位的小商品市场。1990年,政府投资25万元为受台风、洪水毁坏的市场进行修复,完成船寮综合市场二期工程建设和温溪小商品市场玻璃钢瓦的更换及部分设施维修。县工商局积极扶持小群木折椅市场、石帆水果市场等农村群众自发组织形成的集贸市场建设。1991年,全县投资144万元,先后开发建成百货大楼二楼小商品市场、北山岭根耕牛、仔猪等5个集贸市场。1992年投资200万元,兴建温溪菜市场,山口、东源综合市场等。至1992年底,全县共有各类市场33个(工业品市场4个,农副产品专业市场10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2个,综合市场17个)。海口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于1993年竣工开业。
市场规范
根据1995年7月3日国务院颁发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与所办市场尽快脱钩意见的通知》,1996年,成立青田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负今后市场开发、调整、管理职能。
1998年7月,鹤城中心菜市场被省工商局评为“三星级文明规范化市场”,其他各市场也分别开展预赔制、垃圾袋装、净菜上市、巡查制等试点工作,大部分市场环境及经营秩序获得明显改观。2002年,以海口副食品市场、温溪小商品市场、县域小商品市场、鹤城中心菜市场及其所在区域为整顿重点,查处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饮品等,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仿冒他人厂名、厂址、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490人次,209车次,检查市场106个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482起。
2004年3月9日县市场开发中心投资5万元,在鹤城,中心菜市场成立丽水市首家农贸市场蔬菜残留农药检测中心。按照标准对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猪牛肉注水、水产品甲醛、粉皮吊自块等农产品指标进行检测。2005年,由卫生、工商、农业、质监、药监、经贸六部门组建“青田县农产品安全监管检测中心,”全市首辆“食品安全监测车”正式运行。5个工商所全部配备食品安全检测箱,开展每周不少于20个批次的市场检测。初步形成检测车、检测中心、检测点、检测箱“四位一体”的流通领域市场快速定性检测体系。
2007年,检测市场食品9497批次,抽检经营点7135个,检测项目涉及农药残留、甲醛、吊白块、二氧化硫、双氧水等,退市和销毁不合格农产品(食品)7200余公斤;发布商品质量检测预警信息26期,查处经营不合格的贡丸、腐竹、党参、桂圆等食品案件21起。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1988年,县工商局对315家集体企业和22家全民企业进行经济合同全面检查,接待群众经济合同法咨询250人次。1990年,经办经济合同案1432件,是1989年的10.53倍。1993年,县工商局远赴沈阳、四川、湖南及本省建德、缙云等地,帮助青田企业追回现金3.2万元,以物抵款20余万元。运用合同监管职能,加强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加强“担保法”、“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的宣传,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据初步统计,1990~1998年为企业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05.29万元。
2000~2006年,加强合同监督管理,开展抵押物登记工作,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8份,现场监管拍卖64次,招投标监管272次,政府采购监管150次。
第四节 商标管理
1988年,全县注册商标25个,初步公告1个,上报注册6个,并建立9个企业产品专栏。
县工商局积极引导企业申报注册商标,指导重点企业商标创名牌。2004年,“意尔康YEARCON”(皮鞋)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青田县先后获“格瑞斯”、“大事利”、“兽霸”、“三辰”、“名典”、“意尔康”(旅游鞋)、“意尔康”(箱包)等中国驰名商标8件。2007年,新代理商标注册申请16件,其中农副产品类商标8件,服务商标5件,全县累计拥有注册商标779件,其中“青田石雕”证明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12件,市著名商标17件,省知名商号4只。大力宣传青田品牌建设成果,设立“侨乡品牌一条街”,集中展示青田品牌风采,在县城临江东路制作40个灯箱,集中展示青田县历年来获得的驰名、著名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91年,县工商局先后两次派人到乐清、福建帮助企业追查商标侵权行为。2004年,市场上出现诸多企业非法使用“意尔康”商标,严重侵害该公司的合法权益。县工商局派出执法人员赶赴温州,会同当地工商部门前往瓯海意尔康鞋厂,对该厂涉嫌侵权行为进行调查。4月8日又派出执法人员远赴沈阳,配合当地工商部门就上海意尔康百货有限公司涉嫌侵权一事进行立案调,查。2000年,查处商标违法案44件,查获假冒“沙宣”洗发液109瓶,假冒“茅台”酒132瓶。2001年,鹤城工商所在鹤城西路查获制售假冒“NIKE“、“ADIDAS”等涉外商标的皮包皮具大案,被列为丽水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十大案件之一;温溪工商所在温溪镇西岸村查获青田县比盛扣业有限公司制售假冒“鳄鱼”、“李宁”、“梦特娇”、“耐克”等名牌名带扣大案;经检队和温溪所联合执法,在温溪镇五号工业区查获青田县宝鳄皮件有限公司制售假冒“广州玉蜻蜓鞋业发展有限公司”厂名、厂址大案,查获皮鞋7395双。联手外地工商部门查获假冒“大事利”商标的革制童鞋3240双,有力地维护了本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了本地品牌。
第五节 广告管理
1991年,为创立自己的商标,企业纷纷开展广告宣传活动,县工商局尽力提供方便。1993年动员企业开展广告宣传,其中较多采用的是报刊广告、户外粘贴广告和县广播电视台广告,尤其是330国道沿线的广告牌,效果明显。
1997年建立健全广告登记审查制度,《青田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青田县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发布实施,兴建10处公共广告专栏,改变户外广告混乱现状。开展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2件,罚没款1.2万元,没收违法印刷品广告2万余份和一批非法设置的广告牌。1998年共发展5家广告经营单位。为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县工商局开展30多次广告执法检查。1999年以“工商百日执法行动”为契机抓好广告、商标专项整治,收缴违法印刷广告15000余份,查处广告违法案件58起,全年共审批各类广告373个。2002年办理各类广告登记530份、店堂广告备案60份。2003~2006年办理广告登记1623份。2007年开展各类广告整治4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9件。
第六节 经济检查
经济检查以打假、缉私工作为主,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厉打击强行买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违法违章行为。1988年,组织人员开展以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劣质物资为主的市场经济大检查48次。查获粮食违法案件15件,查扣大米1.41万公斤,稻谷9926公斤,罚没款1839.65元1989年查获违法交易钢材97.8吨,废铁51.35吨,有色金属6.8吨,农药0.64吨,粮食115.35吨,违法交易货币美元8230元,港币3000元,西德马克200元,人民币80033.8元,黄金153.08克,伪劣自酒1388瓶,饮料1545瓶,录音带3793盒,录像带407盒。1990年查获违法交易黄金225.7克,劣质化肥1196.8吨。1991年查获偷运私盐1.5吨。1989~1992年查获非法交易鳗鱼苗192公斤。
1990~1992年,县工商局协同烟草专卖局开展打击劣质卷烟运销和走私卷烟贩销活动,共缉私卷烟327174条,其中走私外烟119163条。2007年,对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加强力度,深抓商品贿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关注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污染行业整治。查办6家房产公司在售房中强行收取煤气管道费案。根据群众提供线索,查处某煤气储配站商业贿赂案,4起房产公司商业贿赂大案,1起非法销售动物蛋白案。在保健品专项治理中,连续查处计价19万元的冬虫夏草掺假案。通过网络监管查处一家企业网络虚假宣传案,给予企业行政处罚2万元。全年查处销售假伪劣商品案20起,走私贩毒案1起。
第七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1990年12月26日,县消费者协会成立,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993年成立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2007年,县消费者协会更名为青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别在鹤城、江南、温溪、船寮、章村工商所设立5个办事处。消费举报投诉电话为12315。1997年在“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中,会同有关部门成功解决一起13户住户联名投诉的房地产纠纷案,将30万元房款退赔消费者。2001年,成功调解石帆乡橘树枯死集体投诉、劣质水泥赔偿投诉等索赔超万元的投诉案。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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