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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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100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监督管理
分类号: F832.33
页数: 2
页码: 564-56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青田县银行监督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整顿、秩序整顿、反假币、违规查处等。
关键词: 青田县 银行 监督管理

内容

县人行是对全县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从1986年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起,始终严格履行职责,全方位实行监管,对全县各金融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审定,机构的设立、迁址与撤并,各项业务的合法规范经营,存贷款利率的执行,企业的开户,打击外汇黑市交易,反假币、反洗钱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维护了青田金融秩序市场稳定。
  机构整顿
  1991年,为了严肃金融纪律,强化金融管理,县人行对全县100多个机构网点和农村基金会组织全面进行调查整顿,查处五花八门的基金会8家,通过整顿,撤销20个信用站,罚没款7000元。
  1994年,全县并乡扩镇为21个乡、10个镇,银行机构设置相应调整,全县信用社由原来的55个撤并为32个。1997~1998年,各专业银行撤并了20个网点。网点撤并后,管理方便,效益提高,但对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农村居民存贷款带来不便,金融服务受到影响。
  秩序整顿
  1992年,县人行对全县金融机构审核开户许可证322户,通过稽查清理,企业账户逐个落实,规范了企业账户管理。
  1995年,县人行对全县各金融机构开户企业1920户进行清理,清理1643户,占85.57%,经清理发证1271户,注销死户320户,归并账户52户。
  1998年,全县批准21家金融机构网点办理外汇业务,更换许可证,撤销4家网点外汇业务经营权,撤销37个外汇账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外汇的兑换只许在银行中按规定牌价兑换,由于侨乡特殊环境,各种外币的流通需求量大,一些外汇黑市交易趁机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汇市场的管理。1998年,县人行联手各银行协同公安,先后3次组织人员,开展打击外汇黑市活动,抓获外汇
  贩子3人,缴获非法买卖外汇资金计人民币14.83万元。同时县人行每年都组织人员上街宣传,分发宣传资料,挂横幅标语等打击非法交易活动。1998~2007年,县人行联手各商业银行协同丽水外管局在县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配合下,组织人员打击黑市20多次,缴获非法交易金额30多万元人民币,拘留处罚20多人次。
  反假币
  假币在社会上鱼目混珠,扰乱、危害金融市场,青田县历年来时有发生。县人行每年对各金融机构业务人员进行反假币知识技能的培训、考试,合格者发岗证,不合格者不予上岗。向广大群众开展“普及反假币,提高城乡居民认假币防假币知识及技能,并在全县建立认假防假网络知识”宣传,发现假币及时收缴,依法举报惩处不法分子,整顿金融市场。
  1988年,县人行及各银行与公安机关共收缴假币6760元,1992年收缴13450元,1997年收缴18910元,2002年收缴27600元,2007年收缴468480元。各种形式、各种渠道的反假币宣传学习,提高了群众反假币意识,全方位打击假币犯罪行为,对稳定社会经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起到重大作用。
  违规查处
  1995年,县人行对全县14家金融机构进行常规专项稽查,投入233个工作日,查出各种违规额4335万元,罚款罚息5万余元,提出整改建议65条。
  1997年,县人行先后组织20多人次,对全县各金融机构进行检查,共稽查35个网点,查出公款私存878万元,各类违规金额2895万元,对12个金融机构处罚共4.58万元。2001年,经查有2家金融机构储蓄存款没有执行实名制,分别罚款3000元与1000元。2002年,对5家超市和1家皮鞋店违规发放购物券共罚款8000元。2007年,某银行职员未执行假币收缴管理规定,查证后该行被处罚4000元。2005~2007年,某银行违规办理外汇业务,被丽水外汇管理局罚款共33万元。
  2003年,丽水银监分局青田监管办事处成立,人员由县人行分出,主要职能是银行监管、业务经营监督、高管审批、机构市场准入、推出及新业务开办审批等,银监办事处与县人行共同管理青田金融市场。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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