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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章 银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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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100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银行
分类号:
F832.33
页数:
9
页码:
557-565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青田县银行经济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存款、贷款、流通、外汇、监督管理等。
关键词:
青田县
银行经济
内容
1988年,青田县银行有:中国人民银行青田县支行(简称县人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田县支行(简称县工行)、中国农业银行青田县支行(简称县农行)、中国银行青田县支行(简称县中行)、中国建设银行青田县支行(简称县建行),青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县信用联社)、青田县华兴信用社、青田县邮政储汇所。
1993年,县内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四家国有专业银行突破常规专业性业务经营范围,先后开办了国际业务和外汇存贷款、结售汇等业务。1993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批准,青田县华侨城市信用社成立,该社为股份制城市信用社。2004年,四大国有银行逐步开始股份制商业性改革。县人行担负着中央银行职能,对各商业银行、信用社进行监督管理。
2007年,全县有四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由政储蓄所等机构,共有银行网点75个,各项业务得到了飞速发展。全县银行各项存款余额达1582823万元;各项贷款余额达643314万元;外汇存款余额29035万美元,外汇结汇额达208500万美元。为推进青田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节 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青田县支行
设立于1951年4月。曾与新设立的县工商银行合署办公。1986年,县人行独立行使管理职能。2003年,县人行设立银行业监管办事处,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内设办公室、营业室、信贷调统股、外汇管理办公室、保卫股、发行股,工作人员26人。
中国工商银行青田县支行
设立于1984年1月。当时与县人行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86年两行分设。县工行内设计划股、信贷股、会计股、出纳股、稽核股、人秘股,辖属网点四个,分别为东门储蓄所、城中储蓄所、上店街储蓄所、鹤东储蓄所。主要办理人民币存贷款业务,1993年12月开办外币业务,2005年10月工行改制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支行。2007年,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市场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营业部。在职员工115人。
中国农业银行青田县支行
设立于1980年1月1日。当时主要面向农村和农业,办理人民币存贷款、汇款结算等业务,1995年3月8日成立国际业务部青田代理处,开办外汇业务。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国际业务部、保卫部。2007年有干部、职工155人。
中国银行青田县支行
设立于1983年7月1日,是青田县经营双币业务最早的一家银行,1992年前,外汇业务由中国银行独家经营。2005年5月改制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县支行。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个人金融部、公司业务部和营业部,下设江南支行、江滨分理处、财富管理中心和塔山、温溪、山口、上店街、东苑等7个营业网点,在职员工170人。
中国建设银行青田县支行
设立于1978年5月,时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青田办事处,是在青田县财政局基本建设管理股的基础上组建而成。1979年1月升格更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青田县支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基本建设的资金、金融业务,1987年11月开始设立龙津路储蓄所,开办储蓄业务,当时共有干部、职工14人。1988年8月,开办温溪办事处,9月开办月里湾分理处,1989年5月1日开办船寮分理处,机构逐年向农村延伸。1993年12月成立国际业务部,开始经营外汇业务。2004年9月,因建设银行实施CIS战略,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支行,2007年有员工116人。内设5个科室,1个理财中心,5个贵宾理财室。
青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县信用联社的前身是县农行青田县支行信用合作股。1987年2月26日,经农行丽水地区中心支行批准成立。
1996年10月,县信用联社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归属丽水地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管理,受县人行监管,只办理人民币业务,全县每个乡镇都设有机构,主要为农村、农民、农业服务。20世纪90年代中叶,全县撤并了10多个乡镇网点。到1998年底,县信用联社管辖全县16家信用社,在职员工192人。2007年,县信用联社下辖12家信用社,在职员工293人。
青田县华兴信用社
1988年9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批准,设立以股份制形式的青田县华兴城市信用合作社,经营人民币存贷款、汇款结算等业务,为规范经营,2000年9月撤并,归县信用联社统一管理经营。
青田县华侨信用社
1993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批准,设立青田县华侨城市信用社,由鹤城镇侨联组织、侨属侨领筹资开办,以后机构逐步扩大,除县城网点外,还在温溪、山口等地设立网点,经营人民币存贷款、汇款结算等业务,2000年9月,与华兴城市信用社同时撤并,归县信用联社统一管理经营。
邮政储蓄
1986年9月1日县邮政局邮政储蓄在东源、北山、腊口,船寮正式对外开业。1990年,城东邮政储蓄所开业;1994年,,海口、温溪邮政储蓄所开业;1996年,山口邮政储蓄所开业;2006年,江南邮政储蓄所开业,北山储蓄所移址油竹新区。2007年,全县有10个邮政储蓄网点。8台ATM机分布在城镇、温溪、船寮、东源各地,与全国36000个邮政储蓄网点实现联网。2008年5月27日,中国邮政银行青田支行成立。
第二节 存款 贷款 流通
存款
青田县存款分人民币、外币两种,人民币存款又分财政性存款、行政事业单位存款、企业存款、个人储蓄存款等,各项存款处于稳步发展态势。
贷款
1988~2007年,青田县银行机构对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发放贷款,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主要是对过境公路、西门大桥、滩坑电站、水电、交通、电讯、房地产等项目建设,累计发放贷款150余亿元;向国营、集体、外资、股份、私营等工商企业发放贷款100多亿元;向全县居民累计发放各种贷款1000亿元。
货币流通
改革开放后,青田县地方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社会货币投放和回笼量逐年增加,每年的货币投放额大于回笼额。
第三节 外汇
青田是著名侨乡,由于出国人员不断增加,外汇的数额快速增长。
1993年以前,经营外汇业务的只有县中行,1993年开始,县工行、县建行和农行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先后都开办了外汇业务,县工行、县建行于1993年12月成立国际业务部,正式挂牌专营外汇业务,农行于1993年底在山口网点先开办兼营外汇业务,1995年3月8日成立国际业务部,正式挂牌对外营业。1997年起,全县各行每个网点普遍办理外汇业务,办理外汇业务的共有21个网点。
原来各银行开设的外汇业务币种不全,只有美元、日元、法郎、英镑、港币、西币、德国马克等,币种不能满足侨胞侨属的需求,2002年4月建行率先增加了奥地利先令、意大利里拉等币种,随之,其他几家银行也相继增加外币币种,使外汇业务迅速增长。1999年,欧元区成立。2002年,德、法、意等十几个国家统一使用欧元,青田各家银行除美元、日元、港币、英镑外,其他欧元区各种外币全部折换成欧元,区内各种外币不再办理和使用,欧元成了外汇主币,占青田县外币总量80%左右。
外汇存款
随着华侨人数的不断增加,汇款数每年以20%以上增加,成为助推青田县经济发展的一大资源。
在外汇业务上,县中行有传统的优势,外汇汇入数、外汇存款数一直独占鳌头,其他三家商业银行的外汇存款数也在金融系统内分别占全市乃至全省县级银行的前茅。
外汇买卖
随着青田县外币数量和外币币种的增多,为便于居民理财、以钱生钱,经有关部门批准,2001年4月,县中行、农行设立外汇买卖中心,工行于2001年7月设立外汇买卖中心,建行于2002年9月也设立该机构,各行抽出人员,安排场所,配备设施,方便让广大客户在网上进行买卖交易,外汇买卖一时成为各家银行平等竞争的一项重要产品,也是银行一项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渠道。
外汇买卖业务的推出,开始几年比较红火,2003年交易量高达89亿,美元,后来因外汇交易亏多盈少,加上基金、股票上市,资金分流,交易人数逐年减少。2007年交易量只有28亿美元。
外汇兑换
外汇兑换即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青田县主要业务为结汇,结汇又分为现汇结汇和现钞结汇。按银行规定,现汇结汇略高于现钞结汇。每家银行的营业场都设有外汇兑换价格牌,其价格时时在变化,上下浮动,如果价格一上涨,结汇的客户就多,出现排队拥挤等现象,如外汇价格走低,银行就会相应“门庭冷落”。以前对外汇结汇没有金额限制,2007年2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出台,新政策对个人结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5万美元,个人每天存取限额分别为5000美元、10000美元,超总额或限额,凭有效证明仍可办理。随着外汇汇入数的大幅递增,外汇结汇数也在逐年增加,结汇数每年以20%甚至50%的高幅增长。
第四节 监督管理
县人行是对全县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从1986年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起,始终严格履行职责,全方位实行监管,对全县各金融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审定,机构的设立、迁址与撤并,各项业务的合法规范经营,存贷款利率的执行,企业的开户,打击外汇黑市交易,反假币、反洗钱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维护了青田金融秩序市场稳定。
机构整顿
1991年,为了严肃金融纪律,强化金融管理,县人行对全县100多个机构网点和农村基金会组织全面进行调查整顿,查处五花八门的基金会8家,通过整顿,撤销20个信用站,罚没款7000元。
1994年,全县并乡扩镇为21个乡、10个镇,银行机构设置相应调整,全县信用社由原来的55个撤并为32个。1997~1998年,各专业银行撤并了20个网点。网点撤并后,管理方便,效益提高,但对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农村居民存贷款带来不便,金融服务受到影响。
秩序整顿
1992年,县人行对全县金融机构审核开户许可证322户,通过稽查清理,企业账户逐个落实,规范了企业账户管理。
1995年,县人行对全县各金融机构开户企业1920户进行清理,清理1643户,占85.57%,经清理发证1271户,注销死户320户,归并账户52户。
1998年,全县批准21家金融机构网点办理外汇业务,更换许可证,撤销4家网点外汇业务经营权,撤销37个外汇账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外汇的兑换只许在银行中按规定牌价兑换,由于侨乡特殊环境,各种外币的流通需求量大,一些外汇黑市交易趁机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汇市场的管理。1998年,县人行联手各银行协同公安,先后3次组织人员,开展打击外汇黑市活动,抓获外汇
贩子3人,缴获非法买卖外汇资金计人民币14.83万元。同时县人行每年都组织人员上街宣传,分发宣传资料,挂横幅标语等打击非法交易活动。1998~2007年,县人行联手各商业银行协同丽水外管局在县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配合下,组织人员打击黑市20多次,缴获非法交易金额30多万元人民币,拘留处罚20多人次。
反假币
假币在社会上鱼目混珠,扰乱、危害金融市场,青田县历年来时有发生。县人行每年对各金融机构业务人员进行反假币知识技能的培训、考试,合格者发岗证,不合格者不予上岗。向广大群众开展“普及反假币,提高城乡居民认假币防假币知识及技能,并在全县建立认假防假网络知识”宣传,发现假币及时收缴,依法举报惩处不法分子,整顿金融市场。
1988年,县人行及各银行与公安机关共收缴假币6760元,1992年收缴13450元,1997年收缴18910元,2002年收缴27600元,2007年收缴468480元。各种形式、各种渠道的反假币宣传学习,提高了群众反假币意识,全方位打击假币犯罪行为,对稳定社会经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起到重大作用。
违规查处
1995年,县人行对全县14家金融机构进行常规专项稽查,投入233个工作日,查出各种违规额4335万元,罚款罚息5万余元,提出整改建议65条。
1997年,县人行先后组织20多人次,对全县各金融机构进行检查,共稽查35个网点,查出公款私存878万元,各类违规金额2895万元,对12个金融机构处罚共4.58万元。2001年,经查有2家金融机构储蓄存款没有执行实名制,分别罚款3000元与1000元。2002年,对5家超市和1家皮鞋店违规发放购物券共罚款8000元。2007年,某银行职员未执行假币收缴管理规定,查证后该行被处罚4000元。2005~2007年,某银行违规办理外汇业务,被丽水外汇管理局罚款共33万元。
2003年,丽水银监分局青田监管办事处成立,人员由县人行分出,主要职能是银行监管、业务经营监督、高管审批、机构市场准入、推出及新业务开办审批等,银监办事处与县人行共同管理青田金融市场。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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