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
唯一号: | 112820020230000912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野生动物保护 |
分类号: | Q958 |
页数: | 2 |
页码: | 478-47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88年-2007年青田县对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县林业、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并对农贸市场、酒店和野生动物收购点进行检查整治,充分禁止乱捕滥杀野生动物。对于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予以积极保护的个人和单位表彰。在上述保护措施下,该县共查处20起违法案件,查获非法捕捉的野生动物1722只。最终,活体动物全部放归大自然,并没收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皮3张。同时,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对酒店、菜市场进行了野生动物经营情况检查和年审,并发放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同时批准了建立一支狩猎队。 |
关键词: | 青田县 执法部门 检查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