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森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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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90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森林保护
分类号: S757.2
页数: 6
页码: 474-4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年-2007年青田县渔业包含政策宣传、政策宣传、森林防火、防火灭火、病虫防治、治虫灭病等介绍。
关键词: 青田县 渔业 森林

内容

第一节政策宣传
  1987年,县政府发布《青田县封山护林防火实施意见》。1999年4月~5月,县综合治理办公室出台《青田县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实施办法》、《青田县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和《青田县处理森林火灾预案》。2001年,县政府发布《关于严禁祭坟用火的通告》。2003年,又制定《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广播电视、《青田侨报》、电影等各种媒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县政府颁发的有关通告和规定。
  防火宣传
  1990年起,县政府把每年1月、日月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春节、清明期间作为森林防火宣传周。
  1999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中学生森林防火征文比赛活动。为护林员配备便携式电喇叭。
  2005年起,县林业局在《青田侨报》上设立森林防火专栏,在青田电视台全年播放森林防火知识,高火险天气滚动播出森林火险等级和戒严令,并对典型火灾案例曝光,
  防检宣传
  2004年,县林业局以防止危险性病虫害侵入和蔓延为重点,宣传《植物检疫条例》和防治知识。由16人组成检疫宣传队伍,到各乡镇宣传植物防疫检疫有关政策和知识。
  2006年,林业局制作一块300平方米的大型广告牌,安装在海口镇海口村后山,宣传防治松材线虫。
  2007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木及其制品检疫监管的通告》和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宣传车到各乡镇巡回宣传防疫检疫知识。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
  1995年,县保护野生动物领导小组成立,每年定期组织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表彰保护野生动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乱捕滥杀野生动物的现象。
  第二节森林防火
  机构队伍
  1988年,县政府成立封山护林防火指挥部,各区、乡、村相应设立山林防火组织。全县有业余扑火队5支,扑火队员173人。村级扑火队队员335人,护林员270人。
  1989年,县封山护林防火指挥部改名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1993年,各乡镇建立森林防火委员会。
  1990年,县人武部在章村、船寮、万山、北山、山口五个区所在的乡(镇)和鹤城镇、温溪镇建立民兵应急小分队,将森林防火作为民兵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1994年,全县600多个行政村建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1996年,各乡镇成立森林扑火队2004年、2005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两次对各乡镇扑火队的200余名森林防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进行了森林防火业务知识、扑火技能和安全避火知识的培训。
  2005年,各乡镇均组建一支有20人以上的扑火队伍,县防火办给各扑火队配备防护服
  2006~2007年初,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石门洞林场、船寮镇、鹤城镇等10支经常跨乡镇扑火救灾的重点扑火队骨干进行风力灭火机使川等扑火知识和安全避火知识培训。为每支队伍配备3~5台风力灭火机,配备和更新扑火队员防护服和头盔等装备,为全县589名护林防火巡查员配备服装。各乡镇扑火队伍加强配合,相互支援,实行有偿使用,市场化运作。
  防火灭火
  1987年11月,县林业部门建立山林火灾预测预报系统。
  1990年,在章村区实行野外用火许可证制度试点。
  1992年,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联络体系,在国营林场、林业站等基层单位安装基地台,实行24小时值班,保障火情信息畅通。
  1994年起,在全县林区实行野外用火许可证制度,实行各级行政首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制。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政府签订防火责任状。县电视台在每年1月~4月和9月~12月森林防火期内,每天3次播出天气预报和山林火险等级预报1995年起,每年清明、春节期间,县森林防火巡查队加强野外巡查,各乡镇组织巡查队深入林区开展巡查活动。黄烊、方山、季宅等乡在进入林区的路口和主要道路设立临时防火检查哨卡,检查过往车辆和上山人员,严控火种进山。
  同年底,县委、县政府对春节、清明节期间防火和督查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7个乡镇受到奖励。汤烊乡政府给措施得力、没有发生森
  林火灾的各个村奖励1000元。
  2004~2005年,在瓯江两岸温溪、山口等火灾易发重点地区营造以木荷、杜英、含笑等常绿阔叶林为主的生物防火林带30千米、面积133公顷。在腊口、祯埠等乡镇生态公益林试点区内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提高森林防火的综合能力。
  2007年2月,建成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2007年底止,全县共有防火线291千米,石门洞林场建成防火隙望台一座。19882007年,共发生森林火灾508起,1992年达到82起。累计过火面积5718公顷,平均每年286公顷。2005年过火面积达到700公顷。累计损失林木47549立方米,每年平均2377.5立方米,2005年达到9979立方米。野外用火(农田烧灰、烧田坎、清明节扫墓和乱扔烟蒂等)不慎是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
  1988~2007年中,有11年森林火灾受害率在1‰。以下。2000年后,受害率呈下降趋势,2007年受害率仅为0.3‰。
  第三节病虫防治
  测报队伍
  1984年,县森林植物检疫站建立。2004年,成立县森林病虫害预防指挥部。
  1984~1991年,县森林植物检疫站有3名森林病虫害测报员,同时聘请20位林技员兼任测报员。1992年后,测报队伍逐步扩大。2007年,有专职森林检疫员3人、兼职森林检疫员18人,兼职测报员40余人、病虫调查员20人。2000年4月,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成立。次年,全县设立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点28个,配备调查员28名。
  主要病虫
  森林发生病虫害种类较多,其中危害较大的病害有杨梅褐斑病、癌肿病,油茶炭疽病、煤病、竹丛枝病等。虫害有马尾松毛虫、松褐天牛、日本松干蚧、油茶刺绵蚧、柳杉毛虫、竹蝗跳蝻、枫杨树樗蚕、阔叶林枯叶蛾等。马尾松毛虫发生最为普遍、危害程度也最严重。1989年,林业部门对全县马尾松毛虫发生危害情况进行调查,船寮、万山、章村、北山、城郊、山口等6个区、27个乡的大片松林受害,受害面积13333公顷。严重受害4667公顷,成片的松树枯死,损失木材2万多立方米。2006~2007年,贵岙乡、北山镇发生竹蝗危害,北山镇10公顷松林发生松纵坑切梢小蠹虫危害。
  治虫灭病
  林业部门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采用生物防治和农药防治相结合的方法,取得较好效果。马尾松毛虫是森林病虫害防治的重点。1988~1991年,对松毛虫危害严重的船寮镇姜岙、卢岙、湖田等村和高湖乡西圩村等287公顷松林,采用白僵菌防治,防治效果75%以上。1997年,第一代松毛虫害发生较重,对131公顷松林的越冬代松毛虫采用自僵菌防治,防治效果68%。对7公顷松林第一代松毛虫采用农药敌杀死等喷雾防治,防治效果85%以上。
  2006~2007年,对石溪、方山、海口等乡镇发生的马尾松毛虫用白僵菌进行生物防治。
  2000年,柳杉毛虫发生面积50公顷,采用林烟药剂喷烟防治,效果较好。
  2006年,县森林防治站帮助章旦乡竹农对4公顷发生竹蝗跳蝻蝻的竹林进行防治。
  2007年8月,石门洞京区枫杨发生樗蚕危害,用生物农药阿维菌素进行防治扑灭。
  植物检疫
  1986年下半年开始,实行苗木、花卉等产地检疫。1993年后,实行森林植物和产品产地检疫,每年10月~12月,集中进行产地检疫。1991~2007年,每年办理植物检疫证书3000份左右,1995年多,办理6955份。每年产地苗木检疫1公顷~32公顷,木材、毛竹产地检疫1万~5.5万立方米,调运木材检疫1万~4万立方米。2006年最多,木材产地检疫5.48万立方米,毛竹47.5万株,调运木材检疫4.08万立方米,产地苗木检疫32公顷。
  祯埠乡、腊口镇是浙南最大的木折椅生产基地,年产木折倚120多万只,产值2500多万元。为便利企业办理检疫证和出运手续,1991年起,林业局在腊口设立木材出口检疫办事处,每星期二、三、四3天派人或委托腊口林业站办理。2007年林业站撤销,由县办证中心统一办理。
  1999年起,林业部门每年两次对公路沿线、旅游风景区、厂矿企业进行检疫性病害松材线虫调查。组织技术人员到县电信局、供电局、三辰电器有限公司、县广播电视局和移动公司等有调入电缆盘、光缆盘、钢绞线盘及包装箱的有关单位和企业调查松木包装材料。1999年林区调查面积1.07万公顷,2006年扩大到5.3万公顷。连续跟踪调查显示,县域内尚未发现松材线虫传入。
  2000年,林业部门对县域内悬铃木属植物进行监测调查,未发现检疫性虫害悬铃木方翅网蝽造成大的危害。对棕榈科植物的加拿利海枣、华棕、本地棕等进行调查,未发现检疫性虫害红棕象甲的危害。
  第四节野生动物保护
  县林业、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对珍稀动物依法进行保护,对农贸市场、酒店和野生动物收购点进行检查整治,严禁乱捕滥杀野生动物。对违法者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积极保护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
  1995~2007年,查处案件20起,20多人受到处罚。共查获非法捕捉的国家保护动物和野生动物1722只(头、条),包括黑、獾、羚、猴、金猫、青羊、猫头鹰、黑、斑头鸺、穿山甲、五步蛇、眼镜蛇、王锦蛇、蛇、虎纹蛙、石蛙等,活体动物全部放归大自然没收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皮3张2007年7月~8月,对全县范围内19家酒店、菜市场进行野生动物经营情况检查和许可证年审,通过年审14家。全县发给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12本,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2本,批准建立狩猎队1支(祯旺)。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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