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交通监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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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79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交通监理
分类号: F512.755
页数: 1
页码: 338
摘要: 本节记述了青田县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背景和相关措施。其中,交通监理部门由公安局接替管辖,交通警察队伍随之成立。县交通警察出警上路执勤,重点压缩事故,保障物流。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中,县交通警察实施了“联合勤务制度”、“定人员、定责任”勤务制度改革等,全面整治农用拖拉机载客,安装电子警察和相关信号灯设施等,使青田县的交通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关键词: 青田县 交通监理

内容

1987年9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管理体制的通知》,青田县交通管理进行体制改革,实行监、管分设,交通监理部分,由青田县公安局接替交通局管辖。10月1日,县交通局青田县交通监理所改编为县交通警察队,1990年12月,改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988年,全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根据省交警总队对330国道交通管理实行“联合勤务制度”的要求,县交通警察在以“压事故,保物流”为目标的前提下,出警上路执勤,1989年,全年执勤12900人次,检查车辆135084辆次,纠正违章车辆2356辆次。1993年,实施“定人员、定责任”勤务制度改革,主干线实行“挂牌”执行制;鹤城实行包片段警长负责制,24小时全天候执勤。
  1995年,开通交通“122”报警电话;1998年11月12日实行县城“禁鸣喇叭,禁止拖拉机入城”规定,是年,在全城范围道路上划置交通标线,路边设置交通,标志牌,规范车辆停放位置。2001年3~4月,全面整治农用拖拉机载客。2002年,在青田二中门口和西门桥下首设置减速带,发挥强制过往车辆减速功能。
  2004年3月,提出“青田县鹤城组团主要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方案”;4月,提出“青田县鹤城组团道路交通管理规划”;2005年5月,鹤城镇新大街与鹤城中路、鸣山路与鹤城东路2处交叉路口第一次装上悬臂式信号灯和行人过街信号灯。投入140万元安装电子警察,在城区范围安装治安监控探头58个,安装信号灯及安全设施投入130万元。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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