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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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79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管理
分类号: F512.755
页数: 4
页码: 337-340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青田县交通道路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养护维修、交通监理、港监、交通事故等。
关键词: 青田县 交通经济 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养护维修
  1988~2002年12月,公路养护分为国省道和县乡道。330国道由青田县公路段下设青田、温溪、石溪、船寮、界阜、小群、石帆等7个道班养护。1987年10月至1990年12月,330国道石帆路段、腊口路段、船寮路段完成一期拓宽改建工程。1991年1月~1992年12月完成小群路段、石溪路段二期拓宽改建工程,1993年1月~1995年12月完成海口路段、北岸路段三期拓宽改建工程。330国道改建完成沥青路面和混凝土路面工程改造,路况改善,全段缩短3千米,为78千米。1990年8月,57省道青岱线青田段转为专业养护,养护里程38.32千米。其时,专业公路养护道班增至10个,专业养护道工86人。1996年,投资1000万元在330国道青田段开展创建省级文明样板路,11月,经省交通厅验收,创建文明样板路获圆满通过。1997年,瓯青复线通车,县专业养护里程国道90.5千米,省道73.43千米。
  县乡公路由县交通局设县乡公路股,组织沿线乡村农民115人、管理员3人进行养护。1987年,养护承包基础为年千米360元至490元,县乡公路养护里程266.56千米,设30个县乡公路道班。1991年成立青田县县乡公路管理所。
  2002年12月,浙江省公路养护实行“管养分离,事企分开”管理体制改革,青田县县乡公路管理所并入县公路管理段,专业公路养护和县乡公路养护合并,组建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青田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2007年4月,成立青田县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与青田县公路管理段合并办公。至2007年底,养护公路为:330国道72.37千米、57省道38.32千米,49省道35.11千米、县道299.18千米、乡道67.19千米、村道437.33千米,共计948.49千米,其中,混凝土路面713.84千米、沥青路面234.65千米。
  第二节 交通监理
  1987年9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管理体制的通知》,青田县交通管理进行体制改革,实行监、管分设,交通监理部分,由青田县公安局接替交通局管辖。10月1日,县交通局青田县交通监理所改编为县交通警察队,1990年12月,改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988年,全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根据省交警总队对330国道交通管理实行“联合勤务制度”的要求,县交通警察在以“压事故,保物流”为目标的前提下,出警上路执勤,1989年,全年执勤12900人次,检查车辆135084辆次,纠正违章车辆2356辆次。1993年,实施“定人员、定责任”勤务制度改革,主干线实行“挂牌”执行制;鹤城实行包片段警长负责制,24小时全天候执勤。
  1995年,开通交通“122”报警电话;1998年11月12日实行县城“禁鸣喇叭,禁止拖拉机入城”规定,是年,在全城范围道路上划置交通标线,路边设置交通,标志牌,规范车辆停放位置。2001年3~4月,全面整治农用拖拉机载客。2002年,在青田二中门口和西门桥下首设置减速带,发挥强制过往车辆减速功能。
  2004年3月,提出“青田县鹤城组团主要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方案”;4月,提出“青田县鹤城组团道路交通管理规划”;2005年5月,鹤城镇新大街与鹤城中路、鸣山路与鹤城东路2处交叉路口第一次装上悬臂式信号灯和行人过街信号灯。投入140万元安装电子警察,在城区范围安装治安监控探头58个,安装信号灯及安全设施投入130万元。
  第三节 港监
  青田水上港监依照水运辖区分设青田海事处、温溪海事处。青田海事处原称青田港航监督,2003年9月全国水监体制改革时改名为青田海事处,隶属青田县交通局,业务归口丽水市港航管理处,下设温溪港航管理站、滩坑港航管理站,拥有海事执法车一辆,海事巡逻艇3艘,其中2艘为滩坑库区专用巡逻艇。温溪海事处原为浙江省港航监督,成立于1987年5月。2003年9月改名为丽水市地方海事局温溪海事处,直接隶属丽水市地方海事局,位于温溪镇下花门(温溪港),负责温溪港港区及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和水上防污染安全管理,配备海事执法车一辆,海事巡逻艇一艘。
  2007年,青田海事处管辖水路行业完成货物运输量281.1万吨,货物周转量17226万吨千米,客运量1.2万人次,旅客周转量42万人千米。
  温溪海事处辖区内有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服务企业5家,沿海500吨级码头3座,100吨级泊位2个。温溪至温州航道候潮可通1500吨级的海船,担负着丽水市物资中转及出海运输的任务。
  第四节 交通事故
  公路事故
  1987年10月,交警队接替处理交通事故,队(大队)内设安全管理分队。1991年3月,改称安全管理股。1997年3月,更名为事故处理中队,具体负责发生在县境内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和24小时值班制。1999年,县人民法院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参与调解、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1988~2007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216起,死亡1748人,受伤8434人,直接经济损失6453.56万元。2004~2007年,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少于“百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连续4年下降。
  铁路事故
  1999年10月7日凌晨零时10分,在温溪小峙村境内195k十600m处,由于暴雨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填埋铁轨,从杭州开往温州的603次旅客列车发生脱轨的重大事故,导致火车机车连同第二节行李车厢冲出轨道扑向瓯江,副司机当场死亡,正司机受重伤,并有4名旅客受不同程度轻伤。金温铁路10趟列车暂停运营,并阻断了与金温铁路并行的330国道复线通车。事故发生后,副省长叶荣宝、上海铁路局副局长龚道增及市、县领导相继赶赴现场指挥救援,组织人员抢修铁路,8日凌晨3时,金温铁路青田受损路段修复,全线恢复通车。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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