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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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73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321
页数: 4
页码: 286-289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青田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农业体制改革、林业体制改革、农村经济结构等。
关键词: 青田县 农村经济 体制改革

内容

第一节 农业体制改革
  第二轮 土地承包
  1997年,第一轮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期到期。根据国家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稳定小调整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1998年9月12日开始,全县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全县原有土地承包农户111278户,因滩坑库区移民有土安置、暂缓参加第二轮土地承包19529户,应参加第二轮土地承包91749户。2000年6月19日止,签订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88393户,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85442户。
  2004年7月起,全县19个乡镇、66个行政村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至2007年底,16个乡镇、61个行政村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完善任务,签订土地承包合同7865份,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7004本。
  2006年下半年,开始滩坑库区第一水平年滩坑移民2494户的生产用地分配工作,至2007年底,基本完成土地分配任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青田县引导和鼓励农户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采取转包、租赁、返租倒包、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实行土(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流入土(林)地承包经营权在3.3公顷以上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用地、用电、用水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不破坏耕作层的农业生产、畜禽养殖等项目在一定比例内的基础设施配套用地视作农业用地,使土地流转合理、有序地进行。以土地流转为平,台,发展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新型农业经营实体,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
  2007年底止,全县土地流转面积1200公顷,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2%。
  转包 以自发流转、代耕代种为主。长期外出不在家种田的农户将土地临时、无偿交给其他农户(大多是亲友)耕作。转包形式在耕地流转中占85%左右。
  租赁 将农户连片土地集中,出租给农业企业、规模经营户,在一定时期内进行规模经营。租赁形式占流转总面积的5.7%。2007年,耘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船寮镇大路村租赁耕地5.7公顷发展生态养殖;仁庄镇傅双环租赁耕地5公顷种植蔬菜。
  返租倒包 村级经济组织在征得农户同意后,把已经承包给农户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租赁给他方经营,发展农业产业。章旦村用返租倒包方式向农户租赁林地215公顷、耕地55公顷,转租给章旦生态农业开发公司,用于发展生态、观光农业。
  互换 农户为方便耕作或某种需要,对各自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简单交换。一般是口头约定,不变更权证,也不报发包方备案。全县互换面积约30公顷。
  入股 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农业企业或他人产业,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联合体。2005年,季宅乡茅山自然村村民以70公顷果园入股茅山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每年产值的10%作为红利返还给村民。
  第二节 林业体制改革
  2006年4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实施方案,在全县除北山镇、岭根乡外的29个乡镇和油竹管委会全面开展延长山林承包期的工作。是年,完成自留山清册73266份、责任山清册49535份、统管山清册1955份的核对造册工作。明确180667公顷山林经营主体,其中统管山45167公顷、自留山36367公顷、责任山99133公顷。全县应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102043本,完成换发100984本,占98.96%。
  2007年5月,成立青田县林权服务管理中心和森林资源收储中心。9月,县森林资源资产储备有限公司成立,为发展林业生产提供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和资金支持。
  2007年5月~2009年10月,全县林权流转215宗,而积5903公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从耕地向林地延伸和拓展。
  2007年10月26日,林权抵押贷款启动。县林权服务管理中心为全县189082公顷森林进行火灾保险。
  第三节 农村经济结构
  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带来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村经济结构发生很大变化。2007年,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152.03亿元,是1988年的47.67倍。2007年与1988年相比,农业收入在农村经济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从45.46%下降到4.27%;工业收入从34.57%上升到86.87%,建筑、运输、批零、餐饮等行业收入时有升降。在农村经济收入构成中,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占20.15%,乡镇企业收入占70.12%,其他经营收入占9.73%。
  2007年农业总产值比1988年增加8.14倍。农业占农业总产值比例从1988年的47.63%增加到66.24%,林业从8.13%增加到9.20%,渔业从1.08%增加到6.77%,牧业则从20.15%下降到16.47%。农民人均纯收入4429元,比1988年增长9.78倍。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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