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田县消防大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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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72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田县消防大队
分类号: E277
页数: 2
页码: 274-27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青田县消防队伍的发展历程,县消防大队连续8年被丽水支队评为先进大队,5次被省总队评为先进大队。
关键词: 青田县 警察部队 消防大队

内容

1971年1月,青田县消防分队成立,下设2个战斗班、1个防火小组,配解放牌水罐车1辆,队址在鹤城中路39号,隶属青田县人武部,1976年,改由县公安局管辖。
  1983年1月,消防分队改名为消防中队,纳入武警部队序列,组织人事由丽水地区武警支队消防科主管,业务由县公安局领导。
  1985年3月,青田县公安局消防科建立,管辖消防中队,副营级建制,隶属丽水地区消防大队,下设战斗班2个,配水罐消防车1辆。
  1994年1月,根据浙公安政字〔1994〕8号文件精神,青田县公安局消防科改称为县消防大队(正营级建制),与武警青田县消防大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简称县消防大队)。
  2007年,县政府拨款627.5万元购置一台32米云梯登高平台消防车、一辆重型水罐消防车和特种消防器材设备。至2007年末,县消防大队有消防车5辆,行政指挥车3辆。
  1988~2007年,县消防大队连续8年被丽水支队评为先进大队,5次被省总队评为先进大队。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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