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复退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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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71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复退安置
分类号: E289
页数: 1
页码: 27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关于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政策和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安置,立功或因战因公致残而未丧失劳动力的农村退伍军人在城镇安置。县建立安置保障金制度,实行安置有偿转移,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并享受相应的安置费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服役年数和身份不同有所差异。1988年因制度改革没有军人退伍,1989年至2007年接收复退军人4000多人,其中自谋职业安置219人,机关企事业安置526人。
关键词: 青田县 武装部 复退安置

内容

复员退伍军人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安置。在部队立功或因战因公致残而未丧失劳动力的农村退伍军人在城镇安置。
  2000年7月起,县建立安置保障金制度。根据全社会均衡承担的政策,实行安置有偿转移,城镇义务兵标准每人2万元,并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城镇安置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安置费政策规定:2000年,补助标准基数2万元,并按实际服役年数,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加3000元,转业士官每人每年增加2000元,2007年,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补助标准基数5万元,每超期服役一年增加5000元。
  1988年,因制度改革没有军人退伍。1989~2007年,接收复退军人4000多人,其中自谋职业安置219人,机关企事业安置526人。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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