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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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70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查处
分类号: D630.9
页数: 4
页码: 260-263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青田县反腐倡廉查处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党纪政纪处分、刑事责任、经济退赔等。
关键词: 青田县 反腐倡廉 查处

内容

第一节 党纪政纪处分
  查处违纪党员
  1988~1992年,县纪委查处违反党纪案件377件,受党纪处分377人,其中开除党籍102人,留党察看113人,撤销党内职务13人,党内严重警告94人,党内警告55人。受处分人员中,科局级干部18人。
  1993~2007年,县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后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618件,受党纪处分618人,免予处分3人;其中开除党籍231人、留党察看129人、撤销党内职务25人、党内严重警告146人、党内警告87人。受处分人员中,科局级干部147人。
  查处违纪干部
  1988~1992年,县监察局查处违反政纪案件78件,受政纪处分82人,免予处分1人。其中,开除公职6人、留用察看10人、撤职15人、降职1人、降级6人、记大过12人、记过21人、警告11人,解聘处理1人。受处分人员中,科局级干部7人。
  1993~2007年,县纪委、监察局查处违反政纪案件227件,受政纪处分226人,免予处分1人。其中,开除公职7人、留用察看1人、撤职18人、降级23人、记大过32人、记过27人、警告118人。受处分人员中,科局级干部29人。
  第二节 刑事责任
  19882007年,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160人:1988年5人、1989年6人、1990年5人、1991年6人、1992年1人、1993年3人、1994年8人、1995年5人、1996年8人、1997年6人、1998年14人、1999年6人、2000年8人、2001年12人、2002年9人、2003年11人、2004年13人、2005年19人、2006年7人、2007年8人。
  1988~1992年,监察局查处干部,有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节 经济退赔
  1988~2007年,经查办案件,经济退赔700.77万元。
  纪委、监察未合署前,纪委经办案件经济退赔:1988年0.07万元、1989年1.7万元、1990年3.8万元、1991年1.5万元、1992年2.2万元。监察局经办案件经济退赔:1989年7.5万元、1990年14.5万元、1991年6万元、1992年1.7万元。
  纪委、监察合署后经办案件经济退赔:1993年5万元、1994年8.4万元、1995年21.6万元、1996年60.2万元、1997年22万元、1998年51.7万元、1999年31.5万元、2000年50.1万元、2001年45.7万元、2002年53.6万元、2003年89.3万元、2004年133.7万元、2005年57.9万元、2006年11.5万元、2007年19.6万元,总计661.8万元。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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