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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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69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待遇
分类号: D920.0
页数: 2
页码: 256-2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年-2007年青田县在职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以及管理情况。青田县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
关键词: 青田县 公务员 待遇

内容

第一节在职公务员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
  1993年10月,实行新中国成立后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1956年以职务等级工资、1985年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建立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机关实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即职级工资制,工资由职务、级别、基础和工龄工资(每工作一年按1元发给)组成,建立正常升级和定期调整工资标准,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年终发放一次性奖金(第13个月工资)。
  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1997年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
  1999年7月,基础工资调整,由原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十五级至一级每人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
  2001年1月,工资调整,基础工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10月,级别工资标准由十五级至一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
  2003年7月,职务工资从最低100元、最高1450元相应调整至最低130元、最高1750元。
  2006年7月起,实施第四次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基本工资由1993年建立的职务、级别、基础、工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级别由15个调整为27个,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第13个月工资。正常晋升工资有:晋升职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年度考核结果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年度考核结果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及相关福利待遇。
  第二节离退休人员
  至2007年,青田县离休185人,机关公务员退休903人。离退休人员发挥余热参加议政,担任监督员。1995~2005年每两年增加离退休费,离休干部按照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共6次,增资120元。1997年7月、1999年7月、2001年1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时,增加离退休费。2006年7月工资制度改革时,离退休人员月增加离退休费的标准,离休行政管理人员正县级670元、副县级490元、乡(科)级350元,退休行政管理人员县处级450元、乡(科)级275元、科员及以下180元。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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