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行政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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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68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行政审判
分类号: D925.3
页数: 4
页码: 247--2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年-2007年青田县设立行政审判庭,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非诉案件审查、非诉案件执行三项工作。至2007年,共审理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47件,406件行政非诉案件,792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中案件审理的结果和法院积极探索、创新的举措进行了详细说明。
关键词: 青田县 行政审判 行政诉讼

内容

1990年,法院设立行政审判庭,实施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非诉案件审查、非诉案件执行三项工作。至2007年,共审理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47件,其中不服土地管理、城建规划部门处理决定的215件,不服公安机关处罚决定的123件,不服林业、工商、交通、卫生等部门处理决定的109件。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案件406件;受理各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92件,执结791件。
  在审结的447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占26%,全部或部分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或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占18%,变更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他的占4%;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占17%,原告主动撤诉的占34%(含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移送与终结的占1%。
  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引入申辩制度,实行听证制度,推行委托执行制度,改革审查方式,加大执行力度,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执结的791件非诉执行案件中,自动履行的占68.52%,终结的占25.16%,和解的占1.52%,强制的占1.9%,其他占2.9%。
  2006年县城建局以李某凭伪造楼下住户签名的协议骗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撤销该许可,李某不服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判决驳回。2007年原告郑某不服县工商局作出的工商变更登记,提起诉讼,法院以县工商局仅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的情况下核准第三人的变更登记申请而使得该变更登记行为缺乏事实基础为由,判决撤销。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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