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监所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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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67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监所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页码: 239-2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年-2007年青田县检察院对于监外执行、超期羁押、违法减刑等问题开展的监督纠正工作以及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进展。
关键词: 青田县 监所 检察

内容

1988~1993年,检察院对监外执行的163名人犯进行全面考查了解,针对一些部门对他们放任自流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的人犯进行检查,对监管组织不健全,不落实的,及时反馈给当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帮助落实监管措施。
  1994~1999年,查处“牢头狱霸”(在看守所拉帮结伙称王称霸的在押人员)案4件,书面纠正超期羁押人犯80人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003年,驻看守所检察室在全市率先实现与看守所的计算机联网,实行羁押期限倒计时提示制,与公安机关一起有效防止超期羁押的发生;向监区编发《新生报》,并在《新生报》上试行留所服刑罪犯减刑公示,这在全省尚属首创;积极开展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在全市率先实现省一级达标。
  2004年,检察院与公安局、武警在监所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实现与监管单位联网,加强监所检察动态管理和动态监督,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被评为“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2005~2007年,开展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工作,共纠正不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条件的案件5件5人。针对县“五种”监外执行罪犯较多的实情,进行2次专项检察,共受理减刑、假释9件9人,经审查不批准1件1人。同时加强对监区安全和管理等监督,发出书面检查建议49份(均得到落实)、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整改到位),纠正律师违法会见1起,纠正监外执行不当1人,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人,核查清理监外执行罪犯漏管17人次、脱管9人次,清理法院比对352人次,提供上级院县外监外执行罪犯74人次。针对脱管、漏管情况开展渎职情况调查,及时移送司法人员读职犯罪线索1件1人。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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