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消防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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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666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消防管理
分类号: D631.6
页数: 2
页码: 237-2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年-2007年青田县县在火灾预防和扑救方面的措施和成绩,从建立责任制到设立消防联络员,再到加大执法力度和整改隐患等方面逐步完善了消防工作。同时,本文也列举了几起火灾事故,并介绍了相关单位的扑救经历和损失情况。
关键词: 青田县 火灾预防 责任制

内容

火灾预防
  1989年,公安局贯彻《浙江省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职责、定措施。
  1990年初,召开重点单位厂长、经理、保卫干部、专(兼)职消防员会议,研究部署防火工作。1991年,设置专职消防联络员。
  1993年7月,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型集贸市场、商业城、商业街等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消防科会同城建、工商部门对龙津路、新大街等主要街道集中进行检查治理。1994年12月,消防大队会同文化、工商部门对县城的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美容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
  2000年,在县城增设市政消火栓3只。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发放《责令当场整改通知书》11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各63份,查处消防违法行为15起。
  2006年,省、县政府挂牌整改的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是年,消防大队组织检查组26个,出动警力98人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6份,发现火灾隐患466处,消除火灾隐患457处,处罚11600元,责令7家单位停产停业。
  2007年,市、县两级政府挂牌整改的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是年,检查单位352家,发现隐患411处,整改隐患409处,处罚40家单位,罚款37800元,责令30家单位停产停业。
  火灾扑救
  2007年,全县有义务消防队28支,手抬泵28台。
  1988~2007年,全县发生火灾410起,直接财产损失2180.74万元。
  1997年1月8日晚,祯埠乡祯埠村发生特大火灾。青田、丽水两个消防大队官兵经过2个多小时,将大火扑灭。
  1999年8月1日晚,温溪镇格瑞斯鞋业有限公司五楼仓库发生火灾,经6个多小时,将大火扑灭。
  2001~2002年,接警出动121次,出动消防车187辆次、官兵121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318万元,抢救灾民4人。
  2007年7月4日温溪镇7号工业园区万利金属工艺饰品厂发生火灾,进行扑救,直接经济损失17000元,烧毁面积250平方米。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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