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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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65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公安
分类号: D631
页数: 12
页码: 226--2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年-2007年青田县公安包含公安机构、刑事侦破、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等介绍。
关键词: 青田县 公安 治安管理

内容

第一节公安机构
  1988年1月,县公安局内设:秘书、政工、政保、预审、保卫、治安、信访、出入境管理,刑侦队、交通警察队,看守所11个科、队、所。2007年,公安局内设机构见县政府篇。
  第二节刑事侦破
  集中打击刑书犯罪
  1988~2007年,全县共发生刑事案件23149起,破案13350起,破案率57.67%,其中重特大案件4901起,破案3414起,破案率69.66%。1996年,打击车匪路霸,采取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法,彻底扭转330国道治安秩序。全年,车匪路霸被判处死刑12人,无期徒刑9人。同时,摧毁一个由“两省三县”案犯组成的、公安部批示从速限期破案的330国道特大系列劫持客车抢劫团伙案。2003~2007年,组织开展“秋季攻势”、“百日攻坚战”、“侦破命案专项斗争”、“攻命案、打盗抢、追逃犯、禁赌博”、“夏季破案大会战”、“破案追逃”、“擒抢”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2006~2007年刑事案件发案数下降。
  侦破恶性刑事案件
  1988~2007年,全县发生杀人案件170起,破获147起,破案率86.47%,其中1988年、2001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命案(杀人案、故意伤害致死案)破案率均达100%。1988~2007年,全县共发生爆炸案件15起,破案11起,破案率73.33%。1988~2007年,共发生纵火案件54起,破案50起,破案率92.59%。1988~2007年,全县发生投毒案件26起,破案21起,破案率80.77%。1988~2007年,全县侦破强奸案件105起。2006年8月,县公安局成功侦破省公安厅督办的“7.4”温溪杀人碎尸案。
  打击流氓团伙
  20世纪90年代,县公安局开展打击流氓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先后摧毁和瓦解流氓恶势力团伙49个,横行一时的“老鹰团”、“廿八军”、“十三太保”、“青寮府”、“大磊班”、“龙杀班”、“红桃班”相继毁灭。1998年夏,开展“反盗抢、除三害”专项整治行动。2001年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重拳出击,彻底摧毁“春秋会”等10个涉恶团伙,抓获涉恶分子60人。2004年3月,开展“打流”专项整治行动,摧毁流氓斗殴团伙6个,破获寻衅滋事案件25起,抓获涉流犯罪嫌疑人102人,移送起诉58人。2005年以来,县公安局以鹤城镇、温溪镇为重点,开展“清渣”、“擒抢”、治安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巩固社会治安秩序。
  侦破经济诈骗犯罪案件
  20世纪90年代,公安机关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犯罪活动。1990~2002年,全县破获投机倒把大案3起。1990~2007年,破获诈骗案件556起。
  第三节治安管理
  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
  1989年,县公安局对全县1021家旅馆、旧货店等进行清查整顿,查封84家,停业42家,罚款24家;1991年,对公共场所进行审验,发放治安许可证490份,短期培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427人。
  1992年5~6月,特种行业换发营业许可证。
  1998年11~12月,各派出所审验特种行业销售许可证223家。
  1994年5月、2000年9月,先后两次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整顿。
  1999年,在全县清理整顿按摩、洗头泡脚、美发美容、桑拿浴、理发店等服务性行业515家,其中娱乐场所203家(取缔4家)、发廊和桑拿浴室312家。
  2001年4月,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治理集中行动,清查歌舞厅、发廊发屋、桑拿浴室等416家。
  2004年,对206家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开展治安星级管理,评定治安三星级22家,二星级45家。
  2007年,公安局与各娱乐场所签订《社会治安秩序限期整治责任状》。
  危险物品管理
  枪支弹药1988年,公安局、鹤城镇和温溪镇派出所配置枪支弹药存放保险柜。2001年4~9月,收缴各种枪支439支、手榴弹3枚、子弹701发,气枪铅弹16577发。2003年,收缴各种枪支768支。2007年,收缴仿真枪139支、各类子弹59发。
  爆炸器材
  1988年9月,开展爆炸物品清理整顿。1993年5月,贯彻《浙江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设立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安全管理受公安局监督指导。1995年1月,确定民警川人分别担任各派出所危险物品协管员。2000年7~9月,开展民用爆炸器材专项整治。2001年4~9月,开展治爆专项行动,收缴炸药5845.4千克、雷管23164枚、导火索14505.5米、烟花58箱、爆竹11.96万头。2003年,检查涉危单位380家,收缴炸药1372.5千克、雷管4356枚、导爆管雷管516枚、电雷管768枚、导火索3628.4米、烟花200箱、爆竹50万头、剧毒物品3717克2007年,检查爆炸物品储存单位日2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5起,责令限期整改21起,停业整顿2起,督促整改12起,收缴雷管100枚,导火索22.5米,“鱼雷”320枚,管制刀具24把。
  奋禁“黄赌雌”
  1989年11~12月,开展“除六害”(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种植罂粟吸食贩卖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钱害人)综合治理专项斗争,抓获卖淫嫖193人。1993年3~5月,开展“春季攻势”专项斗争,摧毁卖淫窝点31处,抓获卖淫妇女、嫖客74人。1996年,查获赌博案件172起,查处826人,治安处罚823人。1997年4~9月,开展“三禁”专项斗争行动,查获赌博案件199起,抓获参赌781人、卖淫妇女、、客等182人。1998年,共破获卖淫嫖娼案件227起,抓获卖淫妇女、嫖客429人,查处赌博案件153起,911人。2000年,查处赌博案件154起,抓获参赌900人。
  2002年,组织开展“反盗抢、禁黄毒”专项整治行动。
  2004年,协同文化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工作,检查出版物市场98个、摊点20个,查获盗版音像制品10870盘(其中淫秽124盘)。
  2007年,查处涉赌案件152起,处理涉赌413人;查处涉毒案件35起,处理涉毒224人;侦破利用色情诱惑进行盗抢案件30起。
  治安巡逻
  1989年,鹤城镇成立治安联防队,开展全年昼夜治安巡逻。
  1995年9月起,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在县城实施昼夜治安巡逻。
  2000年4月28日,温溪派出所组建镇工业企业巡逻队。
  2001年12月30日公安局建立鹤城协警队,队员50人,配备巡逻小车4辆、自行车52辆,在县城实行全天候24小时治安巡逻。
  2002年11月8日,温溪协警队成立。
  2007年,鹤城协警队扩充至65人,配备警车2辆、电瓶巡逻车7辆,温溪协警队扩充至40人,配备警车1辆。
  奖励先进
  1994年3月,经县政府批准,青田县成立奖励治保先进基金会。基金主要来自华侨、归侨、侨眷和港澳台同胞的捐款及县内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的捐款。是年,县基金会奖励治保先进6人,奖金5000元;1995年,奖励治保先进5人,奖金5500元;1997年,奖励治保先进单位2个,治保先进9人,奖金9300元。
  1999~2007年,获县治安荣誉一等奖2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5人。
  第四节户政管理
  居民身份证管理
  1987年9月,居民身份证在鹤城镇和前仓乡开展发证试点工作。
  1989年5月,使用户口专用章,做到户口印章城乡一体化。
  1996年,实行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发放居民户口簿,编制门(楼)牌,建立健全各项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1997年3月,温溪镇被列为全省户政试点乡镇,6月,进行户籍制度改革。
  1998年,派出所全面接管辖区乡镇户籍,完成人口核对、编制门牌、信息录入工作。
  1999年11月,实现所、县、地人口信息管理三级联网。2000年,在地处偏僻乡镇采用聘请协管员或派专人定期定点办公方式进行管理。2002年,户政科以实有人口管理为中心,全面推进人口信息网络系统建设。2004年3月,县城派出所的户籍管理合并到办证中心集中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体化管理”。2005年5月31日,青田县启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7年,开展县内“网上迁移”、省内办理“二代证”人像异地采集、异地办证等新业务。
  暂住人口箐理
  1989年2月起,青田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管理并按规定核发暂住证。
  1994年11月,公安局对暂住人口、出租房屋进行清理整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档案全,管理力量、制度、措施三落实。
  1996年,全县建立暂住人口办公室11个、服务站26个。
  2006年,全县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113名,进行人口登记和管理。2007年,暂住人口58187人、出租房屋13640家、暂住人口协管员132人。
  第五节出入境管理
  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
  1988~1990年,批准出国(境)9044人;1991~2000年,批准出国(境)117476人;2001~2007年,办理出国(境)手续152363人。2000年3月20日县公安局对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实行通报制度。2002年3月18日简化公民出国(境)申请手续;4月,,开通自动语言咨询电话;7月1日公民申请护照,采用数码照相,由出入境管理科将申请人的档案输入电脑,直接传送至省公安厅护照,制作中心,加快护照申领速度。
  对外国人的管理
  随着对外开放的拓宽,青田县被列入对外开放甲类地区,来青外国人不断增多,外国人来青田要到派出所进行登记。青田在国外的外籍华人后裔,不断回青作短期寄养或上学。因此,来青外国人(含外籍华人)及其居留、签证延期人次逐年增加。其中,1994年,104人次;1998年,262人次;2000年,326人次;2002年,444人次;2005年,513人次;2007年,1011人次。
  2001年12月,公安局对派出所兼职外管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外国人的管理。
  2005年,查处外籍儿童非法居留案35起,外国人非法滞留案2起。
  2007年,外籍人员长期在青居住600余人(包括寄养儿童)。
  查处打击伟法出入境
  非法入境
  1990年,公安局外事科和城郊区派出所遣返越南偷渡女一人(越南女在湖边生两个孩子)2次,均至广西友谊关边防站遣送出境。2002年6月6日蒙古籍一人(女,29岁)因非法居留在汤烊乡汤烊村一村民家中,经调查核实,限期在15天内出境。20,06年上半年出入境管理科遣送一越南女到南宁市,由广西遣送出境。2006年11月2日在查户口时发现越南籍公民(女,1986年4月22日生)于2006年5月30日入境中国,有效期2006年6月14,日9月初到县城某理发店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对其行政拘留9日后遣送到广西南宁,由广西遣送出境。
  非法出境
  1989年,全县打击组织偷渡案件3起,依法逮捕2人,劳教1人,收容审查2人。1990年12月,查获非法出境15批,200多人,逮捕17人。1995年3月14日全省公安系统反偷渡工作会议在青田召开。1996年,查处非法出境案件28起,抓获“蛇头”(把偷渡的,人带出国境从中赚钱的人)32人。2001年,破获组织偷越国(边)境案件22起,抓获“蛇头”23人,逮捕1人,刑拘9人,取保候审5人。2003年,抓获“蛇头”9人,刑拘3人,取保3人,行政处罚6人,遣返偷渡人员49人。2004~2007年,查处偷越国(边)境280人,遣返偷渡253人。
  第六节监所管理
  1990年起,看守所实行“五·五”目标管理,即政治工作、监管措施、思想教育、政策攻心、生活卫生五个落实;重大事故、“牢头狱霸”、违反法定程序事件、急性传染病蔓延、民警违法乱纪案件五个不发生。
  1993年,严格执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安全检查与值班巡视暂行规定》,建立每月两次安全检查制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巡视制度。
  1996年3月1日,及时制止一起人犯预谋挟持民警脱逃案。
  1998年10月,制定“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八项承诺,使执法活动逐步规范。
  1999年,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夏季严打整治行动的要求”,大力开展狱内政治攻势和追逃。是年,看守所根据《全省看守所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创建标准》的通知,制定“创人民满意”活动规定,对在押人员依法实行严格管理、文明管理。
  2000年,实行民警管教巡查合并制,责任落实到人,制定《看守所民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是年,过渡监室增至3间,对新入监人员的教育增加健康检查、监规学习、内务卫生整顿、队列训练、生产劳动等内容。
  2001年,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文明监室“五项”竞赛,进行安全检查30次,消除安全隐患多起;开展狱内政治攻势,获取线索106条,破获刑事案件11起。2002年,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签订《看守所民警岗位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05年11月9日看守所迁址湖口。2007年,,以等级化管理工作为抓手,落实人性化管理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实现监所管理连续12年安全无事故。
  第七节交通管理
  秩序整顿
  1988年3月9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11月开展330国道青田段清理整顿,清理公路沿线饭店、修理店挂在公路边的招牌305块,违章建筑106处。1994年,组织以纠正“违章超车、超载、超速”和“病车行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1997年7月,出台《鹤城镇交通秩序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初,在湖口头设立春运服务站,组织检查分流转运工作。2003年,全力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2004年5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机动车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战”行动。2005年,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禁止无牌无证营运客车专项整治活动。2006~2007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行政拘留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349人。
  设施修建
  1993年,在高沙、石溪、湖口头设立交通岗亭。1994年4月,在鹤城镇设立西门外、塔山下岗亭。1998年7~8月,设立太鹤大桥、西门桥岗亭。1993年,修整330国道线上已损坏交通标志,在危险地段增设导向标志。1994年,完善330国道和省道公路标志标线和城镇的道路交通标志。1999年,添置交通标志牌16块,反光标志66块,大型通告牌、指路牌、交通宣传牌各2块,增斑马线2处、车辆分道线3000米。2001年7月,在龙津路、新大街、少年宫路设置交通护栏。2002年,对鹤城镇东西入口的岔路口,太鹤大桥南端岔路口进行渠化、漆划导流标线。2004年,实施《青田县鹤城组团道路交通管理规划》,7月,全县第一个交通信号灯在新大街与鹤城中路(人武部门口)交叉口使用。2005年,鸣山路交通信号灯使用。2006年,在国、省道安装16个安全警示灯,在县城街道施划400余个停车位。2007年5月,330国道与49省道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启用。
  安全宣传
  1997年12月,设立宣传教育科,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到中小学校上交通安全课。2003年,对11657名驾驶员年审,组织交通违章、肇事驾驶员1277人学习。2004年,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2005年9月,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小交警”、“小黄帽护路队”上街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向中小学生发送“小黄帽”5600顶、漫画手册33000本。2006年,宣传《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印发11000余册,组织三次咨询活动。2007年,在县电视台、侨报上设立交通违法曝光栏目,在社区和众多农村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19次,发放资料4万余册。
  机动车管理
  1987年10月,公安局组建交警队,接替机动车辆年检年审办理,报丽水地区交通管理处签发合格证和行驶证。1988年4月,县内拖拉机及驾驶员的档案,移交县农业局农机监理站管理。1991年3月,交警大队内设车辆管理所,具体负责县内机动车管理上牌和年检年审。2004年,实施“机动车新登记办法”上牌一律实行“电脑选号”。至2007年底,全县有县管机动车(摩托车和农用车)30891辆,市管机动,车(汽车)11414辆。
  非机动乍管理
  1994年起,县城三轮车归交警大队管理,建立非机动车管理所,每年按时完成营运三轮车年检工作,并停止审批新的营运三轮车。1997年3月,交警大队非机动车管理所与鹤城中队合署办公,6月1日实行单双日轮换营运。2004年12月,开展“文明示范车”评选活动。至2007年底,县城有营运三轮车6,80辆,其中人力三轮车571辆、机动三轮车69辆、残疾人用三轮车40辆。
  驾驶员培训
  1996年,成立丽水地区公安汽校青田汽训班,1997年4月,改称公安局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中心。1998年4月10日丽水地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青田县分校成立,对驾驶员培训坚持“宽进严出”原则,严把考试关,严格,考试标准,保证办证质量。1999年8月,培训中心改称丽水市侨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简易机动车、摩托车驾驶员培训由县车辆管理所、交警大队负责。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由县农机部门负责。12月28日县机动车驾驶员协会成立。至2007年底,全县有县管车辆驾驶员39943人、市管车辆驾驶员20993人。
  第八节消防管理
  火灾预防
  1989年,公安局贯彻《浙江省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职责、定措施。
  1990年初,召开重点单位厂长、经理、保卫干部、专(兼)职消防员会议,研究部署防火工作。1991年,设置专职消防联络员。
  1993年7月,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型集贸市场、商业城、商业街等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消防科会同城建、工商部门对龙津路、新大街等主要街道集中进行检查治理。1994年12月,消防大队会同文化、工商部门对县城的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美容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
  2000年,在县城增设市政消火栓3只。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发放《责令当场整改通知书》11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各63份,查处消防违法行为15起。
  2006年,省、县政府挂牌整改的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是年,消防大队组织检查组26个,出动警力98人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6份,发现火灾隐患466处,消除火灾隐患457处,处罚11600元,责令7家单位停产停业。
  2007年,市、县两级政府挂牌整改的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是年,检查单位352家,发现隐患411处,整改隐患409处,处罚40家单位,罚款37800元,责令30家单位停产停业。
  火灾扑救
  2007年,全县有义务消防队28支,手抬泵28台。
  1988~2007年,全县发生火灾410起,直接财产损失2180.74万元。
  1997年1月8日晚,祯埠乡祯埠村发生特大火灾。青田、丽水两个消防大队官兵经过2个多小时,将大火扑灭。
  1999年8月1日晚,温溪镇格瑞斯鞋业有限公司五楼仓库发生火灾,经6个多小时,将大火扑灭。
  2001~2002年,接警出动121次,出动消防车187辆次、官兵121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318万元,抢救灾民4人。
  2007年7月4日温溪镇7号工业园区万利金属工艺饰品厂发生火灾,进行扑救,直接经济损失17000元,烧毁面积250平方米。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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