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常委会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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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60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常委会工作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3
页码: 144-14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工作,其中包括了决定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上作报告、人事任免、执法检查、评议工作等。
关键词: 青田县 常委会 工作

内容

决定重大事项
  1988年1月~2007年2月,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83项,其中第九届11项、第十届6项、第十一届21项、第十二届28项、第十三届17项。
  听取和审议上作报告
  根据报告内容的重要性和会议议程安排的可行性,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提交的工作报告通过听取和审议进行监督。
  1988~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58件,分别是第九届32件、第十届39件、第十一届53件、第十二届68件、第十三届50件、第十四届16件。
  人事任免
  1993年4月,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任前法律考试,任后述职评议制度。1995年8月,制定《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定》。第十二届、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考试、任后述职评议制度,并实施任前表态、任后承诺制度。县人大换届后,县政府在2个月内提请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法院、检察院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换届时职务没有变动的,不予重新任命。
  1988~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27人次。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115人次,其中,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辞职17人;决定代理主任1人;任命委办主任24人次,免去委办主任职务20人次;任命委办副主任22人次,免去委办副主任职务15人次;任命区人大工作联络员13人,免去区人大工作联络员职务3人。
  决定任免县政府组成人员418人次,其中,接受县长辞职4人,决定代理县长5人;决定任命副县长32人次,免去副县长职务2人,接受副县长辞职24人;任命县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246人次,免去县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职务97人次,撤职部门主任、局长职务8人。
  任免县法院工作人员职务369人次,其中接受院长辞职5人,决定代理院长5人;任命副院长14人次,免去副院长8人;任命审判委员会委员23人次,免去委员12人次;任命庭长、副庭长129人次,免去庭长、副庭长110人次,撤销庭长、副庭长职务2人;任命执行局局长、副局长3人,免去执行局副局长1人;任命审判员49人次,免去审判员5人,撤销审判员职务3人。
  任免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职务125人次,其中,接受检察长辞职3人,决定代理检察长3人;任命副检察长14人,免去副检察长职务9人;任命检察委员会委员13人,免去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14人;任命检察员46人次,免去检察员职务23人。
  县人大常委会还接受县人大代表辞职17人,任命县法院人民陪审员23人,任命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9人,补(增)选市人大代表3人。
  执法检查
  县第九届至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组织执法检查50余次。先后对宪法、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连续数年对其贯彻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评议工作
  从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起,评议工作成为县人大常委会的一种重要监督形式。评议工作分工作评议、行政执法评议、司法评议、述职评议,一般分为准备、调查、评议和测评、总结、整改等阶段。1990年4月~2007年12月,共组织评议工作17次。
  组织上级人大代表活动
  丽水撤地建市前,县人大常委会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每年组织在青的省人大代表开展1~2次活动。1988年1月~2000年8月,视察、调研活动20次。丽水撤地设市后,配合市人大代表青田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1次活动,至2007年12月,开展7次视察、调研活动。2001年7月19日~8月2口,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瓯江流域青田段开发与治理情况。2005年9月29日,市人大代表占田中心组对青田县环保执法情况进行视察。县人大常委会还积极邀请在青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
  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1988~2007年,乡镇人大共历经6届。全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产生10231人次,乡镇第十次至第十五次人代会共选举产生常务主席154人次、人大主席164人次、人大副主席113人次,乡镇长347人次、副乡镇长619人次。县人大常委会主要是指导乡镇人大依法换届选举、召开乡镇代表大会、监督同级政府、组织代表活动及建议县委建立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和配置人员。
  每次乡镇人大换届,县人大常委会拟出计划方案,确定各乡镇代表名额及比例结构,经县委批准后实施;选择有关乡镇开展试点后,召开全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全面推开;同时组织人员指导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1988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各区、镇人大工作联络员会议,研究人大工作任务和人大工作联络员主要职责。1989年,县委转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若干问题的意见》。1990年3月,根据《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条例》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各乡镇建立乡镇人大主席团,并授予牌子和印章,全县54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全部设立专职或兼职主席。1992年5月,全县撤区扩镇并乡,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帮助指导12个扩并乡镇召开人大会议,选举产生新的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和正、副乡(镇)长。1996年,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的若干规定》。1999年5月5日,县委批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乡镇人大主席队伍建设几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请示》。2001年,全县乡镇换届时,配备10名专职人大主席,书记兼任人大主席的都配齐专职副主席。2003年12月,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乡镇人大实施上报工作计划制度。2004年6月,召开指导片所在地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会议。2006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报经县委同意,确定对全县人口在1万以上的18个乡镇,第十五届人大配备专职人大主席。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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