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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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551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2

内容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细《羊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千意见》,严守志书体例,妥善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二、本志为1990年版《青田县志》续志,时限为1988~2007年。为保持史实的完整性,对重要事件的起始与发展适当上溯或下延,部分数据采用2008年统计资料。少数内容延伸至脱稿之日。为与前志衔接,一般在篇前设无题小序。
  三、本志以“概貌”取代“概述”。“概貌”以照片和简要文字飞兄明表述本志时限内青田经济社会发展全貌和特点。
  四、本志篇目原则上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横分门类、纵述历史,纵横结合,事以类从,事类划分不受机构隶属关系限制。同时考虑对时限内本行政区域出现的重大事物进行全面记载,体现时限内改革开放产生的变革特色,力求创新。本志分设概貌、大事记、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八大板块,除概貌、大事记外,其余六大板块所设篇、章、节,均入总目录,节下所设目与子目不入总目录。
  本行政区域时限内的建置、地质、地貌、方言等变化不大或不显著的不单独设章,只作适当的归并记述。
  五、青田历代名人辈出、华侨遍及各国、石雕闻名遐迩,并有传统的稻鱼共生农业系统,本志将上述事物升格组成一块,名曰“四乡”,以彰显地域特色,所记内容突破本志上限,上溯事物发端。
  六、机构、事物名称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并在括号中注明后文可用的简称。机构、事物名称及地名出现时均用所述时间当时的称谓。
  七、本志不专设人物篇。时限内的县内县处级实职领导按届次及任职时间排列成表,编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章中,所列任职者前后时限均以换届为依据。青田籍在县外工作人士分列本志表者为:行政副厅级以上、军队大校以上、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以上(含县内工作)、1912~1949年少将以上军官。上述四类人员凡已列前志,并在限内职级无提升者,本志不再列入。
  八、劳模、先进工作者仅收录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命名者,载入有关章节。
  九、本志采用公元纪年,民国及民国以前采用历史纪年,并夹注公元纪年。
  国家五年规划,以“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简称表述。
  十、计量单位按国家规定使用,长度统一用米、千米;面积一般使用公顷,数额较小或特殊情况使用亩,亩为市亩。所载数据主要依据县统计局资料,超出范围的,则使用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资料及数据,“以上”或“以下”均包括本数。志中未写年份的数据为2007年数据。数字使用小数点后一般保留两位,第三位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十一、货币币种不标明者均为人民币,其他国家币种予以标明。
  十二、图、表格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编排,称“图×—×—×”、“表×—×—×”,数字排列含义为:第1个数字为本志八大块的顺序数,第2个数字为篇数,第3个数字为篇中各章图与表格序数。大事记按年份排列,概貌、大事记图编号采用两个数字。
  十三、本志资料来源广泛,主要由承编单位核实提供,一般不注明出处。同一口径资料出现不一致时取其合理者。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1988~ 2007

《青田县志: 1988~ 2007》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上限1988年,下限2007年,用志书体裁,全面记述了时限内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四乡、社会、旧踪等的发展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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