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宗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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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51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宗族
分类号: K892.27
页数: 1
页码: 674
摘要: 本节记述了青田县宗族文化,包括祠堂、照祭田、祠堂肉、族谱、祭祀、分家等方面。展现了宗族文化的多样性和传统礼仪的内容和重要性。
关键词: 青田县 风俗 宗族习俗

内容

〔祠堂〕祠堂为宗族活动中心。旧时每姓有祠堂。50年代后,宗祠活动基本停止。
  〔照祭田〕即祠堂田,作为祭祖费用。祠堂田一般出租,收取“照祭租”,由本族各房轮流管收与主持祭事。
  〔祠堂肉、祠堂饼〕祠堂祭祀日按祠规分肉、饼,称“祠堂肉”、“祠堂饼”。鹤城李姓祠堂,每年清明男丁1人分1斤肉,50岁以上逢十加1斤,称“加寿肉”;小学毕业加1斤,高中毕业加2斤,大学毕业加4斤,当官的加8斤,称“功名肉”;当年祭祠的管事加2斤,称“管事肉”。“祠堂饼”按每斤肉两双饼的比例分给。
  〔接花红〕祠堂照祭田按房轮管,谁家孩子读书毕业,可临时接去收租,称“接花红”。大路乡叶庄村叶姓宗祠规定:小学毕业接小众(24担,4房轮流)1年,中学、大学毕业接大众(110担,11房轮流)1年,这是鼓励族人读书的祠规。
  〔族谱〕记载本族渊源、世系、生死、嫁娶、坟葬、嫡妾、嗣继、遗文、传说等,成为“族史”。旧时每隔二三十年修谱1次,称“续谱”。以族为单位进行。上谱者,嫡子用“红笔”,养子用“蓝笔”,女儿不入谱。
  〔祭祀〕祭祀可分祠祭、坟祭和家祭。祠祭为“春秋二祭”,1年2次,具体时间各地不同,以清明、冬至居多。祠祭张灯结彩,鸣炮奏乐,敬香礼拜,仪式隆重;坟祭为正月初八(上八日)与清明日;家祭有时祭、节祭。时祭是急事祭祀,节祭1年4次(清明、七月半、冬节、过年)。
  〔分家〕分家请娘舅主持、叔伯见证。分定后立书为据。分家要“抽长子”“贴长孙”(贴长),因长子担负家庭义务较多;最小的弟弟要“抽亲本”(贴亲),以照顾幼小。女儿出嫁“贴口香”。初分家时,厨房用具由女方父母赠送,田作农具由男方父母送与。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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