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与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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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49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与工作
分类号: D634.1
页数: 2
页码: 655-65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侨务工作变化较大,侨务工作由公安部门兼管变为由县委统战部秘书兼管,并建立了专门的侨务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包括调查侨民状况、宣传政策、保护归侨、鼓励支持归侨兴办企业等。
关键词: 青田县 侨务 机构

内容

民国时期,侨务工作由县公安部门兼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2年,华侨工作由县委统战部秘书兼管。1956年3月6日,县人民委员会建立华侨事务科。1972年5月,改称县革委会政工组侨务办公室。1977年9月,改称县革委会外事、侨务办公室。1978年后统称侨务办公室。1978年至1979年属县委统战部。1979年至1981年6月属县革委会。1981年7月至1983年属县人民政府。1984年属县委统战部,同年11月改属县人民政府。
  民国时期,侨务工作主要是调查侨民经商、婚姻状况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侨务工作主要是宣传贯彻各项侨务政策,按宪法规定,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的合法权益,为侨胞服务;鼓励支持归侨、侨眷兴办企业;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等。1979年以来,在落实华侨、归侨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1985年1月28日,县委成立落实华侨私房政策领导小组,根据中央《关于加快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意见》文件精神,开展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工作,至1987年底基本结束。1985~1987年,共接待回乡探亲华侨1678。人次;共发放归侨困难补助费46150元。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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