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侨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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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48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侨务
分类号: D634.1
页数: 2
页码: 655-656
摘要: 本章记述了青田县侨务工作始于民国时期,经历多次机构调整。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侨务政策、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侨民经济发展等。县内建立了归侨侨眷团体,如青田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等,为侨胞服务。
关键词: 青田县 华侨 侨务

内容

第一节 机构与工作
  民国时期,侨务工作由县公安部门兼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2年,华侨工作由县委统战部秘书兼管。1956年3月6日,县人民委员会建立华侨事务科。1972年5月,改称县革委会政工组侨务办公室。1977年9月,改称县革委会外事、侨务办公室。1978年后统称侨务办公室。1978年至1979年属县委统战部。1979年至1981年6月属县革委会。1981年7月至1983年属县人民政府。1984年属县委统战部,同年11月改属县人民政府。
  民国时期,侨务工作主要是调查侨民经商、婚姻状况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侨务工作主要是宣传贯彻各项侨务政策,按宪法规定,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的合法权益,为侨胞服务;鼓励支持归侨、侨眷兴办企业;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等。1979年以来,在落实华侨、归侨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1985年1月28日,县委成立落实华侨私房政策领导小组,根据中央《关于加快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意见》文件精神,开展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工作,至1987年底基本结束。1985~1987年,共接待回乡探亲华侨1678。人次;共发放归侨困难补助费46150元。
  第二节 归侨侨眷团体
  青田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简称县侨联。1961年9月18日,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上报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备案。“文化大革命”期间,活动被迫停顿。1979年9月、1983年9月、1987年6月,三次召开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制定、修改章 程,选举领导成员。
  基层归侨、侨眷组织
  各重点乡镇侨属委员会或归侨、侨眷联合会,在县侨联第二届委员会后陆续建立。1979年,建立阜山乡、方山乡侨属委员会。1980年,建立油竹乡、鹤城镇侨属委员会、水南区归侨侨眷联合会。1981年,建立山口、双洋、北山、东岸、港头、仁庄、吴岸、孙山、平演等乡侨属委员会。1986年,建立洋心、汤垟、仁宫乡及温溪镇归侨侨眷联合会。1985年1月,建立青田归侨侨眷温州联谊会。

附注

注:林三渔、张苏、陈铭奎见人物传。王薛芳、陈文斌、吴朝英见人物简介。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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