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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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407
颗粒名称: 第九章 体育
分类号: G812.175.5
页数: 5
页码: 566-570
摘要: 青田县自古就有武术和“青田棍”闻名。民国时期开始设体操、体育课,后成为必修课。中小学每周设两节体育课,并且进行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和眼睛保健操。全县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包括武术、棋类、划龙舟、游泳、钓鱼、球类等。人均占有活动场地为0.45平方米。体育设施包括灯光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室内轮滑场、乒乓球房、棋类房等。
关键词: 青田县 教育事业 体育

内容

第一节 学校体育
  光绪二十七年(1901),学堂设体操课。
  民国元年,体操列为必修课,后改体操为体育课。4年(1915)学校设课外活动部,指导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初级小学以踢毽子、拍小皮球、滚铁,环为主;高小、初中以球类、田径、徒手操为主。农村小学因经费困难,设备简陋,体育课多流于形式,成为自修课或游戏课。抗日战争前,县中心小学有足球、哑铃等体育活动。
  民国34年,县简易师范学校及城区、海口、南田三区分别举行学生运动会,因斗殴而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体育成为重要学科。中、小学每周设两节体育课。每天做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和眼睛保健操。1954年起,小学推广少年广播体操。1955年起,中学实行劳动卫国体育锻炼制度(简称劳卫制),青田中学报名参加一级劳卫制锻炼的有394人(其中女生115人),占学生总数90.3%。1961年1月,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举办中小学体育骨干教师训练班。1962年4月,成立体育中心教研组。
  1972年5月,举行全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运动员425人。7月,刘绍平参加全国少年田径分区赛,在柳州赛区少年甲组铅球(6公斤)比赛中,成绩13.64米,获第一名。
  1977年10月,举行第二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1978年,举行少年儿童乒乓球锦标赛和首届幼儿运动会。是年,各中小学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79年,参加锻炼的中小学生1525人。同年4月,举行在城学校广播操比赛。11月举行青田县第三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14个代表队479名运动员参加比赛,4人破丽水地区纪录。
  1980年,中小学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简称“达标”)1952人,达标率30%。青田县中学被评为全省试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城中小学为成绩显著单位。6月1日,举行第二届幼儿运动会,285名小运动员参加比赛。11月9日,举行第4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参赛399人。儿童男子手榴弹与儿童女子60米破地区纪录。1981年11月6日,举行第五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13个代表队464名运动员参加比赛,打破丽水地区少年女子100米纪录。
  1982年3月,举行少年儿童田径选拨赛,运动员204名,9人破8项县纪录。
  11月举行第六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运动员446名,9名破9项县纪录。
  1983年1月,城东、城中、城西、水南、平演5所小学联合举行第6套儿童广播体操比赛。10月20日举行第七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运动员462人,8人破10项县纪录。
  1984年2、3、5月分别举行中学生篮球锦标赛、教工篮球锦标赛、小学儿童乒乓球赛、第三届幼儿运动会。10月,举行第八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参赛441人,5人破5项县纪录。是年,中小学学生“达标”9644人。
  1985年先后举行中学生乒乓球、篮球比赛。8月,在绍兴举行5省1市全国业余体校分区分龄赛,青田县中学汪永洁获女子72年龄组四项全能第一名,夺得金牌;陈锋获男子少年乙组四项全能第二名,夺得银牌。11月,举行第九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参赛418人。
  1987年10月,举行第十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运动员372人。
  1983年10月,青田县中学成立航模队,开展航模活动,全国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郑飞云任教练。1986年7月,青田中学航模队参加省运动会空模比赛,获P2B-2项目个人第2名;12月获空模P2B-2项目团体赛第2名。1987年7月获省空模比赛P1A-2项目团体第2名、普及级团体第3名、总团体分第5名。
  1978~1986年,青田向省专业队输送优秀运动员2人,考取体育院校9人、体育中专2人。
  第二节 群众体育
  群众体育活动,有武术、棋类、划龙舟、游泳、钓鱼、球类等。
  古时,武术以“青田棍”出名,有“青田棍子,刘家的刀”之称。明代,青田棍为军中有名技艺。清乾隆四年(1739),金华武状元朱秋魁“擅长剑技,其术青田棍也”(《干城录》)。清代以后,青田棍少为世人所知。民国21年(1932),城内护国庙设立国术馆,聘请武当、少林拳教习各1人。
  民国17年,在天地坛举行青田县第一次体育运动会。33年,举行合作杯篮球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乡开展球类、田径、武术等业余体育活动。1952年10月10日,举行青田县首届群众运动会。1954年10月,又举办县运动会,有573名运动员参加。1959年元旦,区乡举办30余次农民运动会,8160名农民参加比赛。9月,举行公安系统运动会。10月,举行全民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田径、武术、举重、拔河、球类等。
  1960年,北山区成立白岩业余武术学校;大路乡成立10个武术小组。1962年,运动员王冠和在省第四届人民体育运动大会上以2′5获男子200米自由泳33″比赛第一名。1963年,又获浙江游泳锦标赛成人组男子200米自由游第一名。
  1964年,全县有农民篮球队17个,队员240余人,举办各类体育比赛8次。是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配备小口径步枪28支,在鹤城镇开展国防体育活动,有射击队员60人。1978年,先后举行环城赛跑、职工篮球赛、棋类比赛和横渡瓯江游泳团体赛。同年,温溪下寮大队被评为省级农村体育先进集体。
  1979年,先后举行老中青年田径运动会、横渡瓯江团体赛和青年火炬环城接力赛。1980年春节 至4月25日,举行篮球、乒乓球、田径比赛,参加对象为机关、厂矿男女干部职工。1981年2~11月,举办乒乓球单打、田径单元达标、篮球等竞赛活动,参加者360余人。1982年,举行乒乓球、棋类比赛,及庆祝国庆体育活动。1983年,李一平被评为全国千名优秀武术辅导员之一,王为纲被评为全国职工体育工作先进个人;青田县农业银行被评为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北山区白岩大队被评为丽水地区先进集体。
  1983年,王传民家庭被评为全国模范体育家庭。北山乡被省文化厅、体委命名为“体育之乡”。1984年,先后举行棋类比赛、接力赛、乒乓球团体赛、环城赛跑以及首届职工田径运动会。1985年,举行排球锦标赛、青田篮球邀请赛、乒乓球锦标赛。全县有3级运动员2名,少年级运动员26名。
  1982~1987年,先后成立县棋类、桥牌、信鸽、钓鱼、羽毛球5个协会和1个空模队。
  第三节 体育设施
  民国31年,征购东门上地30亩,筹建县体育场。后因日军犯境停建。次年,县派体育场干事2人继续征工兴建,因场地过大、土堆多,征工困难而中止。1969年,原县中心操场改建县灯光球场,占地面积1180平方米,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其中比赛场地540平方米。看台8级,可容纳观众2000人。
  1983年,中小学共有运动场38860平方米,篮球架43副。以1984年在校学生86872人计算,人均占有活动场地0.45平方米。
  1985年,有篮球场(26×14米)35个、排球场(18×19米)5个、室内轮滑场1个(约500平方米)、乒乓球房1个(约210平方米)、棋类房2个(约150平方米)、小运动场(3000平方米、环形跑道200×6)1个、综合练习房1个(100平方米)。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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